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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11 23:38

 

TVBS 更新日期:2010/10/11 16:56 張靖玲

又發生有學生搭台鐵,居然大玩劈腿,倒掛等特技!這是一群高校學生,輪番上陣,表演一字馬劈腿,或者宛如無尾熊一般,整個人倒掛在橫桿上,照片旁還加註解文說,形容簡直就像猴子一樣,或者身體柔軟度不錯,顯得沾沾自喜,網友發動人肉搜索,揪出4個人全是就讀北市的高中生,而且過去還有餵河豚香菸的誇張行徑,也都大剌剌PO上網,如今驚覺事態嚴重,學生緊急關閉相簿。

 

民眾:「蠻誇張的,這女的好像在特技表演。」民眾:「還蠻離譜的!」

這是把台鐵當成體操教室嗎?先來個一字馬劈腿,雙腿橫跨在扶手上,下一張更猛,雙手雙腳倒掛在橫桿上,這是在模仿無尾熊嗎?

男同學也來軋一腳,身體懸空水平橫掛在拉把上,完全沒想過,要是突然緊急煞車,會有多危險,顯然學生還以這樣的行為自豪,看看照片旁的注解文,直呼太生猛了,或者身體真的好軟Q,還會起鬨說,不甘示弱也要下場來秀一手。

簡直把台鐵區間車當成了自己家,腳直接踩在座位上,或者一二三,全都大剌剌橫躺在座位上,女生完全不在乎姿勢,不得不馬賽克處理。民眾:「…女生這樣的舉動,實在是不大文雅。」

網友揪出誇張行為不只一樁,手捧河豚甜笑入鏡,下一秒鐘,就朝著河豚餵香菸,發動人肉搜索,確認是泰北高中的學生。泰北高中校長室秘書李俊輝:「如果確定是我們的學生,我們會找出來,進行適度再教育,這個行為要不要懲處,則是見仁見智。」

台鐵則說,在車廂攀爬已經觸犯鐵路法,可開罰100到1000元,但過去還真的沒有罰成功的案例,或許就是這樣,讓這群人沒把規定看在眼裡,妨礙其他乘客權益外,也把自己的生命安全給賭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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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健康樹窗
2010/09/30 03:11

衛署:漱口水不能防牙周病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9/29 14:10  

(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29日電)美國FDA對李施德霖等漱口水發出警告指出,產品廣告聲稱預防牙周病,卻無科學根據。衛生署說,漱口水等產品不能出現預防牙周病字眼,應寫明配合刷牙,能降低牙周病發生率。

 

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針對李施德霖等知名漱口水發出警告指出,這些產品廣告聲稱可以預防牙周病,但卻沒有科學根據。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副組長許蒨文今天受訪表示,除了特殊成分的漱口水以乙類成藥管理,適應症為口腔內消毒、去除口臭、清潔等,其餘屬於一般商品。

 

許蒨文說,若屬於一般商品的漱口水,衛生署主要是針對廣告誇大不實,宣稱療效管理,這類漱口水可比照一般牙膏產品包裝的標示法,例如標示「應配合正確刷牙,幫助去除牙菌斑、降低牙周病發生率」,但是不能標示可以預防牙周病的字眼,衛生署將加強稽查。

 

另外,許蒨文說,漱口水屬於輔助性產品,養成正確刷牙方式,才是確保口腔健康的不二法門。9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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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心情故事

2010/09/30 02:34

親愛的兒子、女兒:媽咪上星期六到中壢去接你們二姊弟時,弟弟交給媽咪一封親筆信,信的內容如下:【『親愛的媽媽好:今天我要和你一起出去玩,當然是去你家玩啦!我寫這一封信的用意,是想告訴您:『我其實是非常愛你的。』媽咪你以後,也要準時來接我們出去遊玩哦!敬祝健健康康。 愛你的弟弟****敬上九月二十四日星期五。】看了這一封信,媽咪真的覺得很感動,也覺得媽咪為了你們二姊弟吃了很多苦, 而這些苦都沒有白受的。親愛的兒子、女兒們,你們可知你們寫給媽咪的每一封信,媽咪都像『如獲至寶』般,小心奕奕的珍惜與收藏著。甚至總是在每天晚上要就寢前和早上起床要出門上班時都得要再細看一遍,你們寫給媽咪的所有信件。因為你們寫給媽咪的所有信件,都是媽咪繼續奮鬥與打拼的原動力。媽咪在這裡,要告訴你們二姊弟一個好消息,那就是媽咪這個月律師事務所的業績又拿了第一名,這個月媽咪在律師事務所的個人業績,又突破五十萬。 這些都是媽咪擁有你們寫給媽咪的信和每半個月的陪伴。而努力打拼出來的好成果。媽咪在這裡特地告訴你們,讓你們也好好的替媽咪高興一番。也謝謝上天賜給我二個這麼乖又貼心的小孩,讓媽咪可以因為擁有你們的愛,而更加努力打拼。也請你們一定要相信媽咪,媽咪一定會再接再勵,更加努力打拼工作,希望未來可以提供給你們二姊弟,更好的就學與生活環境。讓我們彼此互相努力與兼勉之。愛你們的媽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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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30 02:16

就醫自費雜項多 民眾成冤大頭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9/29 15:50  

(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29日電)民眾就醫遭遇醫院收自費的項目愈來愈多,醫改會表示,超過4成6民眾就醫,需額外自費,如轉床費、磨粉費、提前看診費,但以轉床費為例,健保給付已涵蓋轉床費,民眾拒當冤大頭。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劉梅君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依據醫療法規定,醫療院所不能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

 

不過,醫改會卻常接獲民眾申訴,以健保身分就醫時,遇到的自費項目愈來愈多。劉梅君說,根據民國99年全民健保總額支付制度協商報告資料顯示,超過4成6的民眾前往就醫時,除了掛號費與部分負擔外,還要自付其他費用。

 

她說,健保局近3年民眾申訴案中,4成與醫療院所額外收費有關,另外,根據資料顯示,2008年民眾醫療自費金額占總醫療支出的36.2%,在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國家中排名第3位,僅次於墨西哥52.4%、南韓36.8%,且遠高於中位數16.4%。

 

劉梅君說,醫改會常接獲民眾申訴,以健保身分就醫時,被巧立名目收費,例如轉床費、磨粉費、提前看診費。以轉床費來說,有些醫院直接在網路上寫明「若想更換病房,請向護理站提出申請,醫院會依空床情形做適當安排,並酌收轉床費」,各家醫院轉床費不等,從200元到300元都有。不過,她說,健保給付的病床費和藥事服務費,已經分別涵蓋轉床和磨粉分包的雜支,民眾有權利具當冤大頭。

 

另外,以光碟病歷拷貝費為例,衛生署雖已要求儘速核定標準費用,但醫改會追蹤卻發現,只有9個縣市核定標準,其餘醫院申請相同光碟病歷拷貝費,從200元到1000元不等,同地區價差甚至達5倍。

 

醫改會提供民眾自保3撇步,包括學習查詢各縣市允許收費的項目與標準,避免被巧立名目收費、看懂收據仔細核對,並要求醫院提供完整明細、有問題向健保局等單位申訴。9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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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30 02:04

偽劣藥假健康食品 騙進藥妝店、藥局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9/29 04:11  

〔記者張協昇、阮怡瑜/綜合報導〕中部檢警單位昨日在北、中、南破獲「新仕達」生化科技公司,涉嫌從國外引進含有與諾美婷及威而鋼等西藥相同成份的藥品,重新包裝成減肥及壯陽保健食品,再變造檢驗報告、影印給各大連鎖藥妝店、藥局,讓這些通路商誤以為是合格健康食品而販售。

 

變造檢驗報告 年賣廿萬顆

 

警方指出,目前雖然未查出有消費者服用這些偽劣藥產生病變等情形,但類似偽劣藥未經檢驗合格,吃多了可能傷肝、腎。

 

刑事局中打中心及電信警察第二中隊,三個月前獲報去年七月間涉嫌販售偽劣藥被調查局查獲的男子侯偉仕(四十一歲),又涉嫌重起爐灶,以「新仕達」、「新揚」及「新葳」等公司名義,自加拿大引進含有與諾美婷及威而鋼等西藥相同成份的藥品,再委由下游多家科技公司,重新包裝以「輕盈自在」為商品主題,設計出「Beauteeplus極緻膠囊」、「簡單膠囊」、「標緻膠囊」三種減肥藥及「活力王」、「愛羨膠囊」兩種壯陽藥。

 

主嫌無保釋回 檢方擬抗告

 

警方指出,該集團取得合格健康食品檢驗報告,貼上自己公司名稱等資料,以取信各大連鎖藥妝店、藥局,甚至推出「挑戰極限健康享受」減肥比賽活動促銷。一顆成本○.五至一元的藥物,竟可賣到一百元,一年多來至少已賣出廿萬顆,獲利逾二千萬元。

 

警方專案人員昨日在彰化地檢署指揮下,動員二百五十名警力,掃蕩設在北市民權東路的「新仕達」生化科技公司及北、中、南九家合作廠商和藥妝店、藥局等通路商,逮捕侯嫌及其妻子賴小玲(三十九歲)等廿二人,起出二萬顆偽劣藥,訊後依違反藥事法罪嫌送辦。

 

侯偉仕、賴小玲夫婦遭聲押,但法官以相關人、事、物證都已齊全為由,將侯氏夫婦無保釋回,檢方研擬是否提出抗告。

 

被查緝的藥妝、藥局負責人,均辯稱因「新仕達」出示健康食品檢驗合格證明,他們不知道是偽劣藥才代為販售,但警方訊後均依違反藥事法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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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30 01:59

轉床收費? 可說「不」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09/30 00:07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患者若要轉床需額外收費?小心別被騙了。醫改會劉梅君執行長昨(二十九)日表示,民眾以健保身分就醫時,被巧立名目額外收費,如轉床費、磨粉費、提前看診費等。事實上,健保給付的病床費和藥事服務費,已分別涵蓋轉床和磨粉分包的雜支。至於提前看診費則是損及病人權益,衛生署已函示縣市衛生局,禁止轄內醫療機構收取。

 

轉床費雖已由衛生署明令禁收,也不在各縣市收費標準內,但,仍有民眾上網路搜尋發現,某些醫院仍公開訂定轉床費,可見縣市衛生局未能積極掌握醫療院所實際的收費狀況。

 

醫改會特別提醒,在各地收費亂象還沒有被妥善管理之前,民眾更要張大眼睛核對收據、學會自保三撇步,拒當冤大頭。如果發現醫院擅自收取,可向衛生局、健保局檢舉,最高可處醫療院所二十五萬元,或按所收取之費用處五倍罰鍰。

 

醫改會呼籲,政府應重視醫療收費亂象,發揮為民眾荷包把關的功能,杜絕巧立名目收費的模糊空間。有問題可向健保局、衛生局、消保官,提出申訴檢舉。健保局:0800-030598;消保官:電話直撥1950;衛生局:請洽詢醫院所在縣市衛生局的醫政科。

 

【記者陳元春/台北報導】對醫改會昨天質疑,有四成六民眾遭不當收取轉床費、提前看診費與磨粉費等。中央健保局局長戴桂英昨(二十九)日指出,民眾可持收據,向各地分局反應,如經認定,可以要求退費。

 

同時,署長楊志良已指示周四將召開內部會議,針對自費項目,舉凡光碟、病歷拷貝費等,考慮否要訂出收費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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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30 01:56

加州健身房被併 會員權益不變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9/29 20:36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9日電)為避免亞歷山大健身房噩夢重演,針對World Gym健身俱樂部收購加州健身中心,行政院消保會今天進行跨部會研商,World Gym承諾加州原6家分店繼續營運,現有會員權益不變。

 

亞歷山大健身房無預警歇業,造成龐大會員權益受損。有了前車之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對WorldGym健身俱樂部收購加州健身中心一事特別注意,今天特別邀集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臺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及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相關機關及消費者保護團體開會研商。

 

World Gym承諾履行原加州健身中心會員合約,做出3點承諾,第一,World Gym承諾原加州健身中心的6家分店繼續營運,現有會員(含終身會籍)權益不變。

 

第二,對於因故喪失終身會籍會員,將以公告及個別信函通知等方式通知該會員,自本年10月1日至11 月30日可辦理回復原合約會員資格。

 

第三,加州健身中心仍為存續公司,故無加州健身中心會員是否必須換約的疑義。

 

消保會表示,針對這次World Gym收購加州健身中心在台業務案,除將由行政院消保會會同體委會、臺北市政府及臺中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持續瞭解World Gym是否確實履行前揭承諾外,並請體委會本於健身中心中央主管機關權責,督導World Gym踐行「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定期查核其履約保證及相關執行情形。

 

消保會指出,加州健身中心會員如仍有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申訴專線,向地方消費者保護官申訴,或上行政院消保會 (http://www.cpc.gov.tw)網站申訴。9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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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30 01:54

〈獨家〉健身房易主! 10/1起「加州」變「世界」

TVBS 更新日期:2010/09/29 00:19 王博麟

知名的加州健身中心,傳出經營權易主已經一段時間,根據內部員工透露,9/28下午已經開會宣佈,被證實將轉手給同業「世界健身俱樂部」,而加州健身中心也將在9/29舉行記者會,說明會員權益,雖然目前得知,初步協議是新東家完全概括承受現有合約,不過消費者還是憂心忡忡,擔心權益受損。

 

消息發佈前一天,加州健身房的會員,還是照常在裡面運動,看起來不受影響,雖然還沒正式公告,但經營權即將轉換的消息早就傳開,而且接手的將是同業,世界健身房World Gym。加州員工:「明天(9/29)聽說會有記者會,但是時間沒有訂,地點也沒有訂,所以我們也不清楚。」

根據9/28加州健身房員工開會的內容,10/1起這塊招牌,和員工制服就要全部換新,至於舊會員權益,初步的協議是完全概括承受,合約內容暫時不變,原先該繳多少月費照繳,但消費者還是擔心。

健身房會員:「客服人員跟我們講,沒有,不會受到什麼影響,對我來說,沒有什麼差別,因為我不需要額外付多少錢,所以應該沒什麼。」記者:「如果說改契約的話呢?」健身房會員:「那我會不高興。」

不但門口仍舊張貼促銷方案,部份消費者甚至表示,還接到加州健身房要求續約的通知,但卻沒有告知經營權可能轉移,先前亞力山大倒閉慘痛經驗,還歷歷在目,消費者害怕,相同事件 又要再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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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30 01:53

加州健身易主 萬名會員受影響

民視 更新日期:2010/09/29 15:01  

在市場上盛傳已久,加州健身中心終於確定要出售給美商世界健身俱樂部,而且併購金額大約是8億元,消息傳出,許多加州的會員擔心權益將會受到影響,29日紛紛到現場關心,而員工已經和新東家完成協商,員工權益不會受到影響。

 

加州健身中心傳出將要換老闆,不過位在台北忠孝東路的門市依舊照常營業,只是被問到被併購的細節,員工的口風還是很緊,其實加州健身中心要找買家,在市場傳聞已久,而且早有會員感覺到不對勁。

 

一切都不是空穴來風,全球第四大健身連鎖俱樂部,世界健身已經確定要買下加州健身中心,而且加州旗下位在台北、台中共六家門市都已經接獲通知,只是以後各個據點是要直接轉手或關門,細節還不清楚,不過國內近萬名的加州會員聽到消息,開始擔心權益受到影響。

 

據傳這次雙方交易金額約8億元,而世界健身俱樂部未來在台灣的據點將從目前的12個門市,擴增到18個左右,穩坐全台健身龍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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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28 02:17

>剝削建教生事件頻傳 校方成幫凶

台灣立報 更新日期:2010/09/28 00:17 呂苡榕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建教合作行之有年,建教生權益不受保障,學校收取學生學費、廠家把建教生當廉價勞工,攜手剝奪建教生,讓建教生成為底層勞工,毫無保障。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27日召開記者會,控訴學校與廠家聯手違法,損害建教生權益。

 

國教師會常務理事黃耀南指出,建教生制度自1969年至今已41年,根本問題出在建教生讓學校招到學生收取學費、廠家也藉此獲得廉價勞工。

 

有些廠家並沒有申請合法建教合作,學校一樣把學生送進去,勞委會與教育部也未清查。這些廠家與學校沒有簽訂勞動契約,學生在廠家工作也沒有相關保險,一旦發生職業傷害,究竟誰該負責任?

 

許多廠家的建教生人數明顯超過勞委會規定,這種狀況在美容美髮業尤其常見,建教生往往超時工作,每天工作將近10小時,建教生不屬於勞工,只能領取生活津貼,即使部分廠家在勞動契約中明訂給予基本薪資17,280元,也會七折八扣,導致實領薪資遠低於這個數字,建教生被當成廉價勞工。

 

黃耀南指出,當初嚴重違法的洋華光電,建教生中有一整班「餐飲管理」科系的學生在工廠實習,工作與所學完全不符。也有學校將非建教生送進洋華工作,整整9個月沒回學校上課,因當時洋華訂單很多。

 

立委黃淑英指出,部分學校將建教生送往廠家後,還可以領回扣。學校提供給家長的建教合作同意書中,明訂「沒有加班費,因為店家必須花費心力教導學生」、要求學生「把吃苦當吃補」,黃淑英質疑,學校到底站在哪一邊?

 

立委林淑芬強調,學校不是人力仲介公司,怎麼可以因為小孩子家境清寒,就讓他去當廉價勞工接受雙重剝削!立委指出,教育部正研擬「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因為部分廠家希望使用更多建教生,要求修法擴大建教生使用人數限制。教育部對此回應,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未來修法不會提高廠家使用的建教生人數。

 

根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統計資料,99學年度共有1,022間廠家申請建教合作。黃耀南指出,許多建教生從事美容美髮、餐飲與物流行業,這些都是相對低技術的工作,學生從事這些工作無助於培養職業競爭力。黃耀南擔心,學生未來出社會,還是底層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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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28 02:10

建教權益不公 違規學校將被懲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9/27 13:12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7日電)建教生權益該如何保障?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科長韓春樹今天表示,教育部10月中將訪視建教合作學校與廠家,對於違反規定的學校將給予停辦、減班或扣獎助金的處分。

 

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林淑芬上午在立法院召開有關建教生權益記者會。桃園1名剛從餐飲科畢業的陳姓女同學出席表示,她1月間被學校派到餐廳建教合作,工作12天,8月才領到新台幣298元生活津貼。

 

另外,黃淑英也出示台北縣某校美容科建教合作家長同意書表示,裡面規定建教生沒有加班費,理由是美容業有專業知識與技能,但建教生是「從零開始」,店家要付出很多的心力。

 

在津貼部分,黃淑英說,家長同意書中也記載,學生在店家實習第1個月,如果未滿半個月就提早結束實習,由於還在培訓階段沒有生產力,店家付出較多時間培訓,因此不支給薪水。

 

黃淑英認為,這樣的家長同意書極不合理,要求相關單位3個月內,全面檢視建教生家長同意書和相關訓練契約。

 

韓春樹對此表示,教育部目前正研擬建教生訓練契約範本,未來可供建教生與廠家使用,教育部也會聽取勞工團體意見,絕對有誠意將建教生權益保障好。

 

韓春樹指出,學校或廠家如果違反建教合作的相關規定,教育部可以扣除給學校的獎助金、減班,最重還可處以停辦建教合作的處分。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陳慧敏說,勞委會將配合教育部執行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如果收到相關投訴案件,也會請地方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加強督察考核。

 

陳慧敏表示,建教生與廠家間不是僱傭關係,建教生也不是勞工,所以不適用基本工資,他們所領取的是生活津貼。因此,勞基法規定,建教生與廠商必須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且必須向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報備,如果沒有簽訂契約或是未報備,將可處罰業者新台幣6000元到6萬元罰金。9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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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8 02:05

責任制有門檻 罰科技業超時工作

聯合 更新日期:2010/09/27 15:45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高科技產業日夜加班鬧出人命,業者辯稱工程師工作是「責任制」,勞委會上午嚴正駁斥,強調工作性質是否屬於「責任制」,必須經勞委會核定,製造業從來就不是責任制,希望業者不要濫用。此案已經北區檢查所認定南亞科技違法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移由台北縣政府開罰。

 

勞保局已經承諾重新開會確認此案是否為職災。而鑑於高科技業超時工作嚴重,勞委會也表示,不排除針對高科技業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等狀況進行專案檢查。

 

不少業者以「責任制」為由,要求員工加班工作,勞委會表示,根據勞基法規定,「責任制」必須符合勞基法施行細則第50條之1所定義,係指以專門知識或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其工作成敗。而且即使經勞委會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核定為「責任制」,事後還要經勞資會議認定合理工時,並經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定,才算完成,「不是老闆說工作是責任制就是責任制」。

 

勞委會表示,經核定為「責任制」的工作職務不多,包括資訊服務業的主管人員、系統工程師,法律事務所的法務人員,保險業務員,房仲人員,廣告企劃人員等,呼籲資方不要任意以「責任制」為由,要求員工超時工作,否則就是違反勞基法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規定。

 

勞委會表示,一般勞工加班時間,一個月不能超過46小時,即使經核定為責任制,正常工時也不能超過一天12小時,以南亞科技猝死工程師為例,據家屬表示,事發前半年,該工程師每個月加班超過80小時,前一個月更加班達100個小時以上,都已嚴重違法。

 

勞委會表示,此案在送請勞保局進行職災認定時,勞委會北區檢查所也同步對南亞科技進行勞動檢查,發現確有超時、未給加班費違法情節,已在今年5月由台北縣政府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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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8 02:01

責任制工作 應不損勞工健康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9/27 22:20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7日電)有科技廠工程師超時工作致死,業者指工程師的工作是責任制。行政院勞委會表示,責任制工作要經主管機關核定,且應以不損及勞工健康為前提。

 

勞委會說,因勞工工作愈來愈多元,部分性質特殊的工作在適用勞基法有關工時、休假等規定時,發生窒礙難行。

 

為增加勞基法的適用彈性,勞委會在民國85年訂定第84條之1,針對工作性質特殊的勞工,如監督性、間歇性或責任制等工作,在工時上給予特別考量。

 

勞委會說明,經勞委會核定為責任制的工作,可由勞資雙方以書面就工時、例假、休假等事項,作更具彈性的約定,但契約還要呈報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核備才會生效,現已核定的工作職務包括廣告企劃、會計人員、法務人員、系統工程師、保險業務員等。

 

勞委會解釋,所謂的彈性,並不是指工時可以完全無上限或全無例假。勞雇雙方在約定時,還是應參考勞基法,以不損及勞工健康福祉為前提。

 

勞委會舉例,勞雇雙方可以約定比法定正常工時上限更長的工時,但超過約定正常工時者,仍應給付加班費;又如例假,雖不必僵化在7天中需有1天,2週內排2日或4週內排4日,也都可行,但不可約定全無例假。9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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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8 01:56

工程師血汗 科技外衣下,一個個快爆的肝

聯合 更新日期:2010/09/27 09:45 記者鄒秀明/台北報導

科技產品外表光鮮,但亮麗的背後,可能是一群工程師的血汗,還有一個個工程師的肝。一位入行才兩年的工程師說,科技業講究責任制,公司沒規定不能下班,但新產品不斷開案「事情永遠做不完」,「平常加班算什麼,經常假日來公司才發現…大家都來了。」

 

台灣電子業雖然披上高科技的外衣,但長期走慣「代工」路線,服務客戶就像伺候老闆,每一個客戶都有一個窗口;生產線廿四小時運作,工程師早上進公司與大陸連線,下午跟歐洲客戶開會,晚上還要應付美國客戶一堆問題。

 

科技業不僅是腦力密集,也是勞力密集,有工程師打趣說,工作就是「沒死的操到辭職,沒辭職的操到死」。

 

從事「研發」設計的工程師更累,某大手機廠工程師指出,科技產品從設計到出貨,過去至少要花一年,但公司為了衝刺業績,硬是把開發時間壓縮到一半,事情沒做完,不僅是自己的責任,也會成為各部門的「箭靶」,只好沒日沒夜的加班。就算一切順利,拚到早一點下班,但看到主管還在加班,沒多少人敢「輕舉妄動」。

 

小郭是筆電大廠的資深工程師,剛進公司時,主管教他「只要記得上班時間就好。」他起床就是去上班,下班就是回家睡覺,連休假都要提前兩三個月預定,還可能被打回票。最慘的是,同事有人每天加班、每天被罵,辛苦了一整年,上個月才知道今年一張配股都沒有。

 

一位上市公司主管則說,科技業講求推陳出新,行業特性確實讓員工工時拉長,但即使在歐洲的工程師,也要面對同樣的壓力;不同的是,歐美有度假的習慣,大家懂得安排放鬆,但亞洲視勤勞為美德,容易造成壓力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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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8 01:46

勞委會:責任制不代表可無限加班而不付加班費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9/27 18:35  

加班時數是景氣的領先指標之一,員工有班可加,代表景氣好轉,訂單增加,員工的「非經常性薪資」也會增加。對於高科技業動輒以「責任制」要求加班,甚至導致勞工疑似過勞猝死引發爭議,勞委會強調,製造業從來就不是「責任制」,南亞科技已遭北區檢查所認定違法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已移請台北縣政府開罰六萬元,若業者不改善將連續罰。

 

科技大廠工程師疑似過勞死,經常有科技人深液十一點下班,公司停車場還是滿滿滿!其實不只是電子業,七月份最操的是造紙業,第二操的是橡膠製品,第三操是基本金屬、以及公共運輸,其中,公共運輸還攸關廣大民眾的運輸安全;第四操是科技大廠的電子零組件,七月平均加班二十二點八小時,每周加班也將近六小時。這些都不包括員工把工作帶回家的「責任制加班」。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表示,根據勞基法相關規定,「責任制」是指以專門知識或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其工作成敗。什麼工作屬「責任制」?必須經過勞委會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核定,再由勞資會議認定其合理工時,送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定後才完成,不是老闆說了算,即使是「責任制」也不代表可無限制加班而不付加班費。而製造業從未核定過是責任制。

 

勞委會說,經核定為「責任制」的工作職務不多,包括資訊服務業的主管人員、系統工程師、法律事務所的法務人員、保險業務員等等,製造業並不屬「責任制」,必須回歸勞基法的工時規定,即使勞資協議延長,每天正常工時不應超過12小時,一個月加班不能超過4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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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8 01:40

過勞死不是病、難認定 除非倒在職場…

聯合 更新日期:2010/09/27 09:45 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南亞科技工程師猝死,家屬認為是加班超時,導致過勞死。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說,要避免過勞猝死,除了定期做健康檢查,適當的運動、休息及心理調適都很重要。

 

環境職業醫學會理事長郭浩然說,醫學上沒有叫過勞死的病名,俗稱的過勞死指的是一種狀態,即職業引起的急性循環系統疾病,包括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兩類。

 

勞委會對於「過勞」有一套認定基準,但要認定是否過勞猝死,不像民眾想像那般容易。雙和醫院職業醫學科主任祝年豐說,在工作場所猝死較沒爭議,不過,仍要先考慮年齡、是否有高血壓或高血脂等病史,排除個人因素,才能討論是否職業因素所致。

 

外界認為科技新貴工時長、工作壓力大,是過勞死的高危險群。祝年豐說,除非很年輕,沒有心血管疾病或三高病史,又剛好在工作場所或返家過程中猝死,才較好認定是過勞死。

 

祝年豐以他個人經驗,較容易被認定為過勞死的反而是員警、消防隊員、緊急應變中心人員,因為這些族群較常在死亡前廿四小時持續工作。至於工作壓力,祝年豐說,長期處在壓力狀態下,會對人體造成傷害,但在過勞死的認定上卻很困難。

 

要避免過勞猝死,醫師建議,除了多運動,適度休息也很重要,每天睡覺時間最好是六到七小時,覺得疲勞時,就不要再勉強工作,適度休息,工作效率也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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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8 01:34

南亞科:採責任制 未禁報加班

聯合 更新日期:2010/09/27 15:45 記者徐睦鈞/台北報導

針對立委質疑DRAM大廠南亞科技今年1月曾發生5天內兩名工程師相繼猝死意外,是南亞科的「責任制」導致工程師加班過勞而死,南亞科發言人白培霖今表示,此案當初是依照勞保局的判斷進行撫卹,目前全案已送交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鑑定,公司方面會盡最大誠意協助家屬。

 

南亞科技29歲的資深工程師徐紹斌今年1月11日於家中猝死,立委及家屬質疑徐紹斌每月加班時數皆逾95個小時,平均每日工作13至19個小時,應該是南亞科技「責任制」大量加班所致。對此,南亞科發言人白培霖說,該公司工程師目前有兩種給薪方式,一種是按時薪計,另一種是月薪制。時薪制主要是以資淺的工程師為主,升至資深工程師後則調為月薪制,月薪制的資深工程師上班為「責任制」,儘管是沒有上下班限制的「責任制」,公司也鼓勵員工工作與休閒時閒要達到平衡,不要超時工作。

 

白培霖表示,公司只有在特殊的狀況,如過年期間才會希望員工加班,可支領加班費,其他時間的加班儘量控管在合理範圍,希望員工減少加班。

 

針對台北縣政府將對南亞科技的「責任制」開罰,南亞科技發言人白培霖表示,公司會等到收到縣政府的公文後進行了解,而對這件事,公司強調,沒有不准員工報加班,而是鼓勵員工在加班後以換休假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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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8 01:28

責任制非老闆說了算! 勞委嚴辦南亞

TVBS 更新日期:2010/09/27 19:49  

南亞科技徐姓資深工程師,疑似過勞死,廠方給家屬的說法是,資深工程師工作是責任制,針對這個說法,勞委會調出資料,發現核定責任制的工作職務,沒有製造業,強調責任制不是老闆說了就算,超時工作一定嚴查,半年來北縣勞工局連續3次,對南亞科技開出3張罰單,累積金額18000,但南亞澄清,資深工程師是自我管理,不是責任制。

 

歌手費玉清:「讓我們~互道一聲晚安~。」

聽晚安曲,催員工下班,這是台積電的新方法,不想讓員工加班加過頭,南亞科技,卻有29歲的年輕工程師,超時加班,疑似過勞死。

徐姓工程師父親(2010.09.27):「他就講說這是責任制,我規定他上班8個半小時,你員工停留在公司,是你自己願意。」

依勞委會判定,屬於責任制的行業,有法務人員、保險業務和房仲等等,看來看去就是沒有製造業,而且責任制不是雇主說了就算。

南亞科技發言人白培霖:「責任制其實是個法律術語,那責任制有很多條件,那這名工程師跟我們公司大部份,絕大部份的資深工程師,還有經理級的,大家都是自我管理自己的上班時間。」

南亞科技澄清,但北縣府在半年來,對南科技連續開罰,包括一日工時超過12小時,沒有提供出勤紀錄,和加班費3條,總共罰了1萬8千,只是自我管理不算責任制嗎?勞委會、勞工局打算介入再了解,查證屬實一定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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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8 01:20

信用卡新措施 負擔更輕、風險降低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9/27 04:11  

記者李靚慧/專題報導

 

10月起,有多項信用卡的新措施將正式實施,其中包括違約金、掛失費的收費方式,長期使用循環信用者可轉為以信貸分期方式繳款、預借現金不能超過信用額度的一成等措施,都與持卡人息息相關,整體而言,對持卡人來說大致算是利多。

 

今年2月,多項信用卡法規進行了大規模修改,包括「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以及「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過去諸多遭持卡人詬病的計息、收費方式,都將獲得改善。

 

首先是持卡人最為詬病的「掛失費」,過去信用卡如果不慎遺失,打電話向銀行要求停卡掛失,荷包就立刻失血1000元,如果是皮包被偷,其中又不幸有多張信用卡,光是掛失信用卡的金額可能就高達數千元,不過,自10月27日起,每張信用卡的掛失費最高只能收200元,大幅降低持卡人的負擔。

 

違約金 定額制收費

 

其次則是信用卡逾期繳款違約金,目前信用卡違約金的收費方式,則是依照持卡人當期的應付帳款,扣除年費等手續費後,依照級距計算違約金金額,欠款愈高違約金愈高,而且銀行可連續收取違約金,但在10月21日之後,違約金只能以「定額制」收費,不能再依金額計算,而且最多只能連續收3期。

 

此外,經常出國旅遊的民眾,自10月27日起,信用卡海外刷卡的結匯手續費,銀行端的收費標準,也調降0.5個百分點,由原本的1%降至0.5%,但信用卡國際組織的收費標準則是不變。

 

除了上述「表定」的收費方式大幅調降之外,對於經常使用循環信用的持卡人,自10月26日起,也要求銀行,必須針對連續使用循環信用達一年以上的持卡人,給予「分期還款」的選項,銀行業者指出,假設A持卡人使用循環信用達一年,銀行就須針對他的未清償餘額,給予「信貸分期」的還款選擇,持卡人可以選擇「信用卡分期」,或是「信貸分期」,其中「信用卡分期」的期數最少6期、最長30期;「信貸分期」則是最短6期,最長依照銀行規定,一般可長至3年(36期),持卡人的利息負擔得以因此降低。

 

為了讓信用卡回歸「支付工具」的原始特性,10月份起,也將限制信用卡預借現金的額度,不能超過信用卡額度的1成;預借現金分期業務,最長的分期期限也不能超過2年6個月(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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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8 01:15

12天薪298元 建教生投訴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9/27 13:59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7日電)桃園1名剛從餐飲管理科畢業的陳姓女同學,1月間被學校派到餐廳建教合作,工作12天卻在8月才領到新台幣298元生活津貼,覺得自己受剝削,向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投訴。

 

 陳同學今天在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林淑芬陪同下,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陳同學說,6月從方曙商工餐飲管理科畢業,1月間被學校派到桃園台茂購物中心內的尼尼義大利庭園餐廳建教合作,沒有簽署任何契約。

 

 12天薪298元 建教生投訴她指出,工作期間,店長不合理責罵她動作跟烏龜一樣慢、什麼都做不好、拍桌罵人揚言將她退回學校,陳同學感到受挫,向學校反映後,學校在2月下旬將她轉到其他單位建教合作,就沒有再到尼尼餐廳工作。

 

 8月間,陳同學收到薪資單,工作半個月、工時約99小時,本應領新台幣8640元生活津貼,但薪資單中卻記載工作12天應領6580元,但因為曠職2天,業者只給付298元生活津貼。

 

 陳同學指出,尼尼當初要求她每月應工作250小時,但是排班時,卻都讓她下午3至4小時空班,每天早晚工作工時也只有計算8小時,很難達到要求。

 

 陳爸爸質疑校方沒有積極處理,也不滿尼尼逕自以曠職為由,拒付陳同學的生活津貼。

 

 林淑芬認為,遇到相關的問題,學校應該積極介入協調,在這個案例中學校明顯失職。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陳慧敏表示,建教合作學生必須與廠商簽訂契約,且必須向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報備,本案還必須檢視契約是否合理,如果有違法之處,將可處罰業者新台幣6000元到6萬元罰金。

 

 黃淑英則要求,2星期內應對該個案提出處理結果,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第三科科長韓春樹除允諾外,也表示教育部有誠意解決這個問題。990927

 

建教權益不公 違規學校將被懲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7日電)建教生權益該如何保障?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科長韓春樹今天表示,教育部10月中將訪視建教合作學校與廠家,對於違反規定的學校將給予停辦、減班或扣獎助金的處分。

 

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林淑芬上午在立法院召開有關建教生權益記者會。桃園1名剛從餐飲科畢業的陳姓女同學出席表示,她1月間被學校派到餐廳建教合作,工作12天,8月才領到新台幣298元生活津貼。

 

另外,黃淑英也出示台北縣某校美容科建教合作家長同意書表示,裡面規定建教生沒有加班費,理由是美容業有專業知識與技能,但建教生是「從零開始」,店家要付出很多的心力。

 

在津貼部分,黃淑英說,家長同意書中也記載,學生在店家實習第1個月,如果未滿半個月就提早結束實習,由於還在培訓階段沒有生產力,店家付出較多時間培訓,因此不支給薪水。

 

黃淑英認為,這樣的家長同意書極不合理,要求相關單位3個月內,全面檢視建教生家長同意書和相關訓練契約。

 

韓春樹對此表示,教育部目前正研擬建教生訓練契約範本,未來可供建教生與廠家使用,教育部也會聽取勞工團體意見,絕對有誠意將建教生權益保障好。

 

韓春樹指出,學校或廠家如果違反建教合作的相關規定,教育部可以扣除給學校的獎助金、減班,最重還可處以停辦建教合作的處分。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陳慧敏說,勞委會將配合教育部執行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如果收到相關投訴案件,也會請地方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加強督察考核。

 

陳慧敏表示,建教生與廠家間不是僱傭關係,建教生也不是勞工,所以不適用基本工資,他們所領取的是生活津貼。因此,勞基法規定,建教生與廠商必須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且必須向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報備,如果沒有簽訂契約或是未報備,將可處罰業者新台幣6000元到6萬元罰金。990927

 

(中央社記者施宗暉攝 9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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