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19 02:00
『家後悲歌 剁外遇夫判14年 婦入獄前上吊亡』**本文摘錄自蘋果新聞網

江吳阿銀不滿丈夫長期外遇,去年4月狠砍丈夫17刀,還肢解成6塊,殺夫後情緒激動。

 

【張君豪、呂志明、黃哲民╱台北報導】情愛走到盡頭,竟然如此悲哀收場。去年4月,台北縣女豬肉販江吳**因不滿她始終深愛、結褵37年的丈夫長期外遇,竟趁丈夫熟睡時狂剁偷腥夫17刀,還肢解丈夫雙手雙腳、生殖器成6塊。這件殺夫分屍案震驚全國,江吳**今年被法院判刑14年,江吳**預定今天入監服刑,不料她卻於前天農曆七夕情人節的深夜,在兒子住處頂樓上吊身亡,僅留下遺言給兒子:「好好照顧家庭,不要像你爸一樣!」

警方調查,江吳**(57歲)與丈夫江**(去年身亡,得年50歲)育有2男3女,兩人在土城市場各自擺攤賣豬肉。江男婚後多次外遇,去年4月17日凌晨,江吳**趁丈夫熟睡時,持剁刀砍殺17刀,並肢解丈夫的手、腳及生殖器成6塊;當時同房的10歲孫子驚醒,當場目睹阿嬤殺阿公,嚇得奪門而出向住在附近的大伯求救。

「剁**不讓他找女人」

 

江添財外遇惹來殺身之禍。翻攝畫面

江婦被警方逮捕後曾供稱:「剁他的**(生殖器),是不讓他去找女人!」板橋地方法院認為,江吳**生活不幸福值得同情,但殺夫手段殘酷無法減刑,今年4月依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裁定10萬元交保。
警方指出,前晚接獲江婦兒子報案指稱,他下班返回土城延壽路住處,發現同住的母親不知去向,擔心母親想不開,於是向警方求助,警方與江家大樓社區管委會協尋,卻無所獲。
昨早9時許,江家大樓的一名女住戶到頂樓曬衣服,驚見水塔下方的水管吊著一名婦人,嚇得狂奔找警衛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發現死者是江婦,緊急通知她家人到場,江婦女兒趕到後跪地痛哭。
警方勘驗現場,發現江婦遺體早已冰冷,死亡時間至少逾10小時,應該是前晚輕生。她的臥房遺留兩台錄音機及卡帶,警方將錄音帶播給家人聽,其中大半是江婦哭泣聲、情緒極不穩定,她以斷斷續續啜泣聲錄下遺言,對兒子說:「好好照顧家庭,不要像你爸一樣!」

親人不支持放棄上訴

 

江婦兒子向警方表示,母親殺了父親後被依殺人罪嫌起訴,母親曾檢附多年憂鬱症病史,但未獲法官採信。重判14年後,母親一直悶悶不樂,曾多次表示要尋短。鄰居也說,案發後,江婦曾透露,因親人對她不支持,所以放棄上訴。
板橋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鄭鑫宏昨晚對江吳阿銀自殺亡,表示遺憾,指會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研究相關規定,盡量關懷家屬或提供協助。
板橋地院發言人庭長樊季康也表示遺憾,指出合議庭已考量被告殺夫動機為長期遭丈夫冷落羞辱造成的積怨,但因手段殘忍,且經醫師鑑定,被告也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狀態。他說,若一般人犯下相同案件,可能會被重判無期徒刑以上,合議庭已做妥適判決,並讓被告交保以便讓家人照顧,被告不服判決可上訴救濟。
律師謝岳龍表示:「江吳阿銀如果仍主張她有精神疾病,希望上訴二審能減輕其刑,除非一審法院的精神鑑定程序有瑕疵,否則二審通常不會再另外鑑定,想藉此翻盤,不太容易。」他並說,一審合議庭雖有考量江吳阿銀的犯案動機,但殺人罪是10年以上重罪,她殺夫手段兇殘,不認為她情有可原,因此才沒減刑,而像這樣的殺人情節,被判刑14年,並不算重。

長期遭丈夫精神家暴

 

 

律師姚本仁則指,十多年前家暴婦鄧如雯殺夫案,一審以義憤殺人判5年6個月,二審又酌以精神耗弱改判3年,服刑1年後假釋,江婦若提出上訴,二審還是有機會減輕刑責。
新店耕莘醫院精神科主任級醫師楊聰財表示,江吳阿銀長期遭丈夫精神上的家暴,憤而殺夫,成了千夫所指,若是連最親近的家人都不諒解,是會心灰意冷。他說,人倫悲劇的確造成莫大衝擊與遺憾,不過再多指責也無濟於事,畢竟存活的人才是最重要的,不如轉念協助當事人,若發現當事人出現精神問題,應盡速就醫,正面的關懷跟行動,或許能避免另一個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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