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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個四十歲的熟女,擁有二份不錯的工作,我一個人在法律上的行銷工作能力強的壓過一整個分公司。別人開發不到法律案件,我卻是『法律案件接到忙不完』。外面經濟景氣差到不行,但在我的法律工作上,卻完全看不到『不景氣』。只因為我真的比別人更努力,更注意法律專業知識的培養。甚至我一個女人的工作能力蓋過男人,而且是連男人都『自嘆不如』。
     也許,我在工作上是一個十足的『工作狂』,但至少我身為一個女人、一個單親媽媽,我並沒有去申請所謂的『單親家庭低收入戶補助』,卻仍然可以將孩子和自己照顧的很好。甚至讓自己在工作上,成為一匹『走到那裡都令人刮相看的黑馬』。對於『姻緣』,我並不會去強求而是採取『順其自然與隨緣』的態度,只因為我相信我自己一個人還是可以過的很好。
      我一個人扮演了多種不同的角色,我既是法律事務所的工作人員也是一個補教老師,甚至二個工作我都可以做的很好,放眼現在很多人工作一個月月薪不到三萬元,但我卻可以在工作上賺得高收入與高度的工作成就肯定,只因為我真的比別人更努力。但相對的,我也更珍惜我現在得之不易的工作成就,因為我是在台北市的首善之區『大安區的黃金地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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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