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02 00:07

房屋出租 權狀被騙走

2010年06月01日蘋果日報
 

面臨危機或意外時,應如何將傷害降到最低,《危機百科》將透過真實案例,由專家提醒你如何因應及解決,避免傷害擴大。

危機百科系列之17

我是五十歲的王太太,家族有幾棟房產,我與先生打算出租房子,收租金做為退休後的生活費。不料竟有騙徒假借租屋騙走我的所有權狀,還好我及時發現,到地政事務所阻止騙徒向銀行冒貸。

申請通知服務

我名下有一間北縣四十多坪的公寓,因小孩移民出國無人居住,所以在附近張貼出租廣告。
不久,有一名自稱姓孫的中年婦人表示要承租,她要我提供土地所有權狀影本以確認我就是屋主,並檢視房屋坪數。
簽約當天,這名婦人要求我拿權狀正本,以保障雙方權益,我不疑有他。沒想到簽完約拿著租金和權狀回家,才赫然發覺我的權狀紙質好像不太一樣,感覺比較新。
我趕緊把權狀拿到地政事務所請人鑑定,果然已經遭到掉包,我氣憤之餘先向地政人員申請通知服務,當有人申請房屋過戶或貸款設定時必須先通知我,以免被歹徒把房子賣掉或去冒貸。
記者甯其遠採訪整理

建議1

提供房屋權狀影本給他人時,將土地持分資訊塗掉,避免被偽造。

建議2

發現權狀遺失或被掉包,立即申請補發,原權狀即作廢。

建議3

可持身分證到地政機關,或上網申請資料異動通知所有權人。

 

 

報你知
小心保管權狀

刑事局偵七隊長鄧學鑫說,有詐騙集團假裝租屋,騙取屋主之土地所有權狀,再持偽造之屋主身分證件冒充屋主詐貸。民眾要小心保管房屋所有權狀,避免在不知情下被歹徒過戶或冒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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