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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02 00:16

 

2010年06月01日蘋果日報
 

讀者無助者問:
我很窮,除了工作還要靠低收入戶補助才能養家。我老闆可能看上我這點而雇用我,沒幫我投保勞健保、團保,工作一段時間後工廠倒閉,老闆欠我薪水三萬元。請問低收入戶可以請律師嗎?我該怎麼催討薪資呢?

律師盧天成答:
你的老闆如果沒依規定幫員工加保勞保及健保,可能會觸犯《勞工保險條例》、《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健保法》。你應該向勞保局及健保局舉發,並詢問官員,該如何處理後續事項。
此外,你每個月的薪水若有薪水單,建議你先檢查薪水單上是否註明代扣員工的勞健保費。若有註明扣款,老闆卻未繳納,反而侵吞款項,就可能涉嫌《刑法》第三三六條的業務侵占罪,員工可依法提起告訴,也可提起附帶民事求償訴訟,請求「侵害行為損害賠償。」

勞工局提申訴

建議你,可以先用存證信函催告老闆出面解決問題,若老闆沒有回應的話,可向當地勞工局提出申訴調解,請老闆出面協商解決問題;如果老闆不願意協商避不出面或是沒有誠意解決問題,就要向法院提起訴訟。
你如果是低收入戶,可嘗試求助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會人員會審查案件是否顯然對你不公平,以及你是否真的是低收入戶;只要通過審查,基金會就會指派律師協助你處理問題。
現在每一個法院都有一個法律扶助基金會,你可以向你居住地所在的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記者侯柏青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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