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10 02:43
經營蛋糕店違約 歌手黃湘怡判賠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06.09 04:32 am
 

新加坡籍女歌手黃湘怡經營蛋糕店,被新加坡奧芙莉巧克力公司指控涉嫌違反競業禁止規定。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胡經周攝影
新加坡籍女歌手黃湘怡轉行經營蛋糕店,被新加坡奧芙莉巧克力公司指控短報營收少付權利金,又把原加盟店改名稱卻賣一樣巧克力,涉嫌違反競業禁止規定,台北地院判決黃湘怡及她成立的黑伊天使公司,共同賠償奧芙莉公司一百七十四萬餘元。

奧芙莉共請求權利金五十萬元、查帳費一百四十一萬多元、貨款兩百零六萬多元、洩漏營業秘密十萬元、違約停止加盟店經營十萬元及違反競業禁止義務五十萬元;法官駁回查帳費及洩漏營業秘密部分,判准賠償三百一十六萬多元,但需扣除奧芙莉需負責的鍋具延遲送抵損害七萬元及蛋糕粉品質不佳或過期損害一百卅四萬餘元。

奧芙莉公司主張,九十五年間與黑伊公司簽署加盟契約,授權黑伊在台開設「Awfully Chocolate」巧克力蛋糕專賣店,該公司提供材料及訓練,並約定黑伊每日報告銷售金額,每月提供營業額百分之十五當權利金,但黑伊在九十六年三至五月間涉嫌短報銷售金額,並拒絕查帳。

奧芙莉向法院主張,黑伊企圖規避支付權利金責任,甚至違約將營業秘密洩漏給競爭者,且擅自停止台北市天母、八德分店的營業,造成該公司的損害。

位於台北市師大路上的Awfully Chocolate蛋糕店。
記者陳瑞源/攝影
黃湘怡一方主張完全依約給付權利金,並無短報或積欠,奧芙莉無權請求查帳等費用,黑伊並未洩漏營業秘密給他人,停止分店營業並未違約,也未違反競業原則。

法官調查認為,黑伊公司確實少付奧芙莉公司權利金及部分貨款,分店歇業也造成奧芙莉損失,而黑伊九十六年七月十六日停止八德、天母分店時,店址公告八月一日「Black as Chocolate」開幕銷售巧克力等口味蛋糕,四家門市也是原加盟奧芙莉的門市;黃湘怡還強調改新名稱是想自行開發品牌,違反競業禁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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