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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10 02:43
經營蛋糕店違約 歌手黃湘怡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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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芙莉共請求權利金五十萬元、查帳費一百四十一萬多元、貨款兩百零六萬多元、洩漏營業秘密十萬元、違約停止加盟店經營十萬元及違反競業禁止義務五十萬元;法官駁回查帳費及洩漏營業秘密部分,判准賠償三百一十六萬多元,但需扣除奧芙莉需負責的鍋具延遲送抵損害七萬元及蛋糕粉品質不佳或過期損害一百卅四萬餘元。 奧芙莉公司主張,九十五年間與黑伊公司簽署加盟契約,授權黑伊在台開設「Awfully Chocolate」巧克力蛋糕專賣店,該公司提供材料及訓練,並約定黑伊每日報告銷售金額,每月提供營業額百分之十五當權利金,但黑伊在九十六年三至五月間涉嫌短報銷售金額,並拒絕查帳。 奧芙莉向法院主張,黑伊企圖規避支付權利金責任,甚至違約將營業秘密洩漏給競爭者,且擅自停止台北市天母、八德分店的營業,造成該公司的損害。
法官調查認為,黑伊公司確實少付奧芙莉公司權利金及部分貨款,分店歇業也造成奧芙莉損失,而黑伊九十六年七月十六日停止八德、天母分店時,店址公告八月一日「Black as Chocolate」開幕銷售巧克力等口味蛋糕,四家門市也是原加盟奧芙莉的門市;黃湘怡還強調改新名稱是想自行開發品牌,違反競業禁止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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