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吞2千萬保費 新壽拖2月未賠償
損40保戶權益 「理應負責」
2010年06月09日蘋果日報新光人壽宜蘭業務員黃沁鎔詐騙40名客戶,不法所得逾2000萬元,其中蔡太太一家三口就被騙1200萬元,但事件從農曆年後爆發至今新壽遲未賠償,她直呼:「拖延敷衍我們嘛!」新光人壽表示,正與受害客戶協商賠償事宜,但何時賠償尚無明確時程。律師指出,新壽理當為業務員行為負責,妥善賠償受害保戶。投訴組
「血汗錢被騙光。」宜蘭蔡太太抱怨,7年前聽信黃沁鎔推銷,替丈夫、女兒及自己陸續買10多張儲蓄、投資型保單,黃沁鎔都有給保單,也會親自向她收保費,多年來共繳近1200萬元現金,直到今年農曆年後,女兒突接獲黃沁鎔電話自白,稱因詐騙他們保費向警方自首,才驚覺保單有問題。
稱仍在釐清細節
蔡太太氣得向新壽申訴,輾轉得知除了自己一家外,另有37名受害者也被黃沁鎔詐騙,總金額逾2000萬元,黃的手法包括影印製作假保單騙取保戶已投保或真有幫保戶投保,但收保費後私下挪用,未上繳新壽,更惡質的是,還假借保戶名義辦保單借款。令蔡太太不滿地是,新壽接獲她們申訴至今超過2個月,卻遲未答覆明確賠償方式、金額與何時賠償,「不知道新壽有沒有誠意處理。」
對此,新光人壽公關課表示,接獲保戶反映後已開除黃沁鎔,由法務部門持續處理,但因牽涉人數眾多,又有挪用保費、假保單等情節複雜,因此還在釐清細節,非置之不理,但對何時能對受害保戶做出賠償,尚無明確時程。黃沁鎔則稱,會賠償受害者損失,但對何時賠償等問題,為何侵占保費,則未說明。
「可向業者求償」
承理法律事務所律師張克西指出,依《民法》,新壽業務員因執行業務不法侵害保戶權益,業務員本身及新壽都須連帶負賠償責任,「所以受害保戶可合理向新壽求償。」若新壽遲未妥善處理,建議受害者盡速循法律途徑提告求償。
避免保險詐騙及申訴管道
˙投保前詳閱保單,排除不利條款
˙投保後,逕向保險公司查詢是否承保
˙繳付保費後,向保險公司確認收到款項
★申訴管道
˙理賠申訴,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申訴專線(02)2322-3273
˙非理賠申訴,金管會保險局:
(02)8968-0899轉0374或0100
資料來源:律師張克西、上述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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