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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10 02:48
超車急煞害人追撞 被訴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男子闕**今年2月間開車行經國道一號,不滿前車開太慢,閃遠光燈示意讓道,見吳姓駕駛不從,超車後蓄意急煞,吳某煞車不及追上去,致吳某母親受傷,檢方認定闕某觸犯公共危險罪,昨將他提起公訴,向法院求處10個月徒刑。
起訴書指出,闕某到案後,否認上情,反指是看到一隻狗從草叢跑出來,才緊急煞車,檢方調出監視器,發現闕某緊急煞車時,草叢中並沒有狗跑出,且依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吳某和吳母指證,認定闕某僅因吳某未讓道,即蓄意超車後急煞,不顧後車會追撞發生危險,犯後又飾詞狡辯,昨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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