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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中午和兒子一起去吃小火鍋,遇到火鍋店有積水和溼滑的地方,居於安全因素,我請店員馬上清掃,但店員對我不理不睬。一直到我不得不板起臉孔,表明我是在律師事務所工作,如果我因此而在這家火鍋店不小心發生跌倒或滑倒意外,我是可以控告這家火鍋店並且具體求償的。
     店員才趕忙作清掃積水工作,並且在我用餐當中都對我非常的客氣,簡直是到『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和無比戒慎恐懼的地步 。』老實說,我真的非常不喜歡用權勢或職位來欺壓或施加壓力於別人身上,但有時為了公眾安全,我不得不如此做。卻也發現這社會『怕壞人者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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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