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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3 23:20
為仲裁金融商品交易糾紛,金管會將設置金融保險消費者保護機構!呼應財委會召委蔡正元提案「金融保險消費者保護法」,金管會已由法規處如火如荼研議,近期內將提出對法,與蔡正元所提版本送財委會併案審查,據金管會與財委初步共識,此一立法最大宗旨就是成立「金融保險消費者保護機構」,在該機構之下,並將由銀行、保險、票券等同業公會共同捐助成立「保護基金」,基金規模將在50億元左右,董事長並將由官派。
金管會相關官員指出,保護消費者是全球金融市場的重要趨勢,對於立委提案不僅樂見其成,也將儘快提出對法進行併案審查。這也將是繼「證券及期貨投資人保護機構」之後,金管會再度針對投資者所設置的另一重要保護機制。
提案立委蔡正元指出,在金融海嘯之後,一直缺乏公正有力的仲裁機制,他進而表示,此一機構設置與其他單位最大的不同,就是可擁有向銀行調閱仲裁糾紛所需資訊的公權力。
根據立委及金管會的初步共識,除了將由銀行、保險、票券等公會共同捐助50億元成立保護基金之外,另外也明訂可用保護基金淨額30%之內的額度進行不動產、金融保險事業股份,以及其他可保值的投資,其中對不動產的投資,也將另訂上限,不得高於設立時捐助財產總額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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