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該法官能自行請辭,而不要污蔑及褻瀆司法威信。-『荒唐 關說法官將復職 護兒肇逃受懲「哪有資格審判」』**本文摘自蘋果新聞
更新日期:2011/08/05 06:30 蘋果日報


      【法庭中心╱綜合報導】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兒肇逃案關說高院審判長,去年遭《蘋果》踢爆後,監察院通過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蕭破壞司法公信力,議處休職半年,不料,上周期限屆滿,本周一蕭即申請復職,司法院竟只能依法讓他回任。消息一出基層撻伐,有法官痛批蕭:「還有資格審判嗎?」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也撂重話:「請當事人(指蕭)知所進退!」


      昨《蘋果》到蕭仰歸住處,蕭透過對講機表示拒訪。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抨擊:「這是公懲會輕罰的後果,關說的法官不可能獲得人民信任,若蕭真的復職,司法院就等著面對外界批判。」


    人審委員怒喊辭


       司法院人審委員林孟皇也怒罵:「荒唐!」強調:「若人事案通過,我要辭去人審委員職務,以免落得『共犯』惡名。」還質疑公懲會對蕭的處分比法官嫖妓、賭博還輕,實在「荒謬!」


      但官員表示,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法官休職處分結束後,可在三個月內申請復職,原機關不能拒絕,須在受理申請後三十天內通知其復職,換句話說,最高法院至遲本月底前就得讓蕭回任,而對問題法官設有退場機制的《法官法》,要等明年七月才施行,目前只能對蕭持續道德勸說,別無他途,至於懲處對蕭的實質影響,也只是少領過去停職及休職期間薪俸共約一百八十六萬元而已。


      依監察院彈劾書,二○○八年十月間,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二十七歲)開車到海洋大學法研所上課途中,擦撞機車騎士後逃逸,被基隆地院依肇事逃逸罪判刑半年、緩刑兩年。上訴高院後,蕭仰歸擔心兒子因前科影響前途,直接向承辦案件的審判長高明哲關說,並企圖影響受命法官高玉舜心證,最後肇逃案在高明哲堅持下改判無罪定讞。


司法院官員傻眼


     去年八月《蘋果》踢爆這項醜聞,蕭仰歸、高明哲被司法院停職,今年一月二十八日公懲會議處高明哲降級改敘、蕭仰歸休職半年。不料,蕭仰歸休職至上周屆滿,八月一日即向最高法院申請復職,人事案前天轉送司法院,官員傻眼,不知如何處理這燙手山芋。


     林錦芳昨嚴正表態:「依《法官法》立法精神,當事人(指蕭)應已不適任原職,希望當事人知所進退!」


「破壞司法威信」


     台北地院一名資深法官痛批:「蕭若復職,司法威信會被加倍破壞,民眾也不再相信司法。」不具名高院法官建議:「若不能忘情司法,可當律師協助弱勢,何必苦苦讓司法被質疑。」


      民眾陳志明質疑:「法官為兒子案件關說,為什麼只停職六個月?我們的體制對公務員太好了。」司機喻湘洲抨擊:「這種人若能繼續當法官,誰都可以當了。」


      當初挺身揭發關說案的高院女法官高玉舜昨得知蕭即將回任,無奈表示:「能做的我都做了,現在只能繼續做好分內事,其他非我能力所及。」


蕭仰歸小檔案


年齡:55歲


現職:無業(申請復職最高法院法官中)


期別:司法官訓練所第20期


家庭:已婚,兒子蕭賢綸涉肇逃引發爭議


學歷:台灣大學法律系、海洋大學法研所碩士、博士


經歷:台北、板橋地院法官、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司法官訓練所講座、最高法院法官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蕭仰歸為兒關說事件簿


2008/10/06


蕭仰歸之子蕭賢綸開車撞傷人逃逸被起訴


2009/09/30


蕭仰歸向基隆地院審判長鄭景文關說,但一審仍判刑半年


2009/12


上訴二審期間,蕭仰歸兩度宴請高院審判長高明哲,為子關說


2010/01/19


高明哲將無罪判決交給受命法官高玉舜,硬判蕭賢綸無罪定讞


2010/08/13


最高法院認為蕭仰歸僅道德瑕疵,但司法院認定確有關說,將他和高明哲停職,移送監察院議處


2010/10/20


監察院通過彈劾蕭仰歸及高明哲


2011/01/28


公懲會決議蕭仰歸休職半年,高明哲降2級改敘


2011/03/31


高明哲原有意復職,被道德勸說後申請退休


2011/07/07


蕭仰歸不服停職處分,提行政訴訟被駁回


2011/08/01


蕭仰歸拒勸退,堅提復職申請,最高法院前天將人事案轉送司法院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公懲會近年議處法官案例


2011/04/01 台北地院法官許聰元


涉收賄判股市大戶吳京遂緩刑,許因檢方逾期上訴無罪定讞


※許未謹言慎行,嚴重損及司法公信,撤職,停止任用1年


2011/01/07 高院法官楊炳禎


上班時間召妓,且兼營古董生意、賭博


※楊傷害法官端正崇高形象,破壞人民對司法信賴,撤職,停止任用1年


2010/07/20 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


私會貪污被告台東縣前縣長吳俊立,且與女被告有婚外情


※林有虧私德,嚴重損及法官形象及司法公信,撤職,停止任用2年


2009/06/05 台南高分院法官徐宏志


與承審賄選案被告台南縣前副議長周五六夫婦打麻將


※徐嚴重破壞司法風紀,行為失當,撤職,停止任用1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希望該法官能自行請辭,而不要污蔑及褻瀆司法威信。-『荒唐 關說法官將復職 護兒肇 - 地圖日記 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8830470.htm#ixzz1UIoiB2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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