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駕訓班聯合定價 罰254萬
民眾:難怪價格那麼硬 業者「要提申訴」
2010年06月24日蘋果日報【朱正庭、林世雄、黃任膺╱連線報導】公平會昨公布,台中縣市二十三家汽車駕訓班實施互助金制度,由大駕訓班補貼小駕訓班,還訂定學費參考價格,涉及聯合行為,依違反《公平交易法》各開罰五萬到二十萬元罰鍰,共罰二百五十四萬元。台中區監理所將召集業者開會,要求各駕訓班遵守相關規定;業者則強調,收費標準都由經營者自訂未違法,考慮提出申訴。
台中整頓
行政院公平會發言人施惠芬昨表示,台中縣市二十三家駕訓班,前年開始透過台中市汽車駕駛人訓練班聯誼會共同決議實施互助金機制,由招生較多的業者提供互助金給招生較少的業者,共同訂定參考價格,還建立檢舉機制,會員收費若低於聯誼會所訂定的價格,經聯誼會確定即會自行開罰,罰款充作檢舉獎金,藉此避免價格競爭,違反《公平法》聯合行為規定;針對於現行駕訓班管理辦法有訂定學費上下限規定,公平會也將行文交通部溝通取消,促進競爭。
稱收費自行訂定
台中市汽車駕駛人訓練班聯誼會會長、瑞聯駕訓班老闆黃國書說,公平會認定業界有「大班助小班」的情形,完全是誤解,他們是依據各駕駛班的大小,收取數千到一、兩萬元的會費,做為聯誼會的會務使用,並無相互補助,「將會召集所有會員及法律顧問,考慮對公平會提出申訴。」
中縣東海駕訓班主任王皓滄說:「現在的駕訓班很難經營,各業者的收費標準是自行訂定的,除要合乎監理所訂定的收費標準外,從來沒有人要求要收多少錢!」
民:給業者教訓
台中區監所長陳聰乾表示,監理所對於駕訓班的收費規定,訂定八千到一萬兩千五百元的收費上下限,但是否涉及聯合壟斷的行為,尊重公平會的認定。
民眾謝儀馨說,她選擇駕訓班考量是離家近、教練教學認真,價格只要收得公平、合理,差個五百、一千元,不會有意見。民眾陳郁芬表示,難怪台中駕訓班價格都這麼「硬」,希望給業者一個教訓。
中縣市駕駛訓練班 遭罰資訊
◎事由:台中市汽車駕駛人訓練班聯誼會會員實施互助金機制,由招生多會員提供互助金補貼招生少會員,並且訂定學費共同參考價格,減少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中聯合行為規範
◎對象:包含台中縣市私立逢甲駕訓班在內23家駕訓班
◎處分:要求即起停止違法行為,分別開罰5到20萬元,23家合計開罰254萬元
◎查詢: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1076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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