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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5 01:27
照顧嬰兒骨折 保母過失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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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保母馮姓婦人照顧4個月大嬰兒,疑似懷抱姿勢不佳導致骨折,嬰兒痛得持續哭鬧,父母洗澡時發現大腿腫脹,送醫才知實情,台中地院昨將馮婦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9萬元。 檢警調查,領有合法保母證照的32歲馮姓婦人,受託照顧陳姓夫婦的4個月大兒子,去年8月陳母將兒子送至她住處,她抱上樓時不慎弄斷嬰兒左股骨。 嬰兒放聲大哭,她隨即更換尿布、餵奶,但放入娃娃車仍持續哭鬧,只好打電話給陳母建議送醫檢查,陳母起初以為是感冒,但服藥後未見改善,發現嬰兒表情痛苦,洗澡時檢查左腿腫脹不堪,移動大腿甚至聽見異聲,晚間送醫才發現是骨折。 法官認為,4個月大嬰兒無法言語表達,僅能用哭泣傳達身體不適,以如此激烈方式哭鬧,反應異常疼痛發生在受託期間,嬰兒目前已1歲大且能走路,應無罹患先天性骨骼疾病,認定當天傷害是外力造成。 【2010/08/24 聯合報】@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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