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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汪志冰昨天踢爆,房仲業「公信力房屋」10多年來在天母地區營業,不但從未申請設立許可,還多次變更營業據點,且強占店面不繳租金,讓多位房東受害,最近還在松山區另起爐灶,她呼籲民眾要多加留意。 公信力房屋傅姓負責人澄清說,議員說法有夠離譜,租房子不繳租金有可能嗎?他不想與議員計較。但他也坦言,忠誠路及松山路的直營店尚未辦妥許可就「偷跑」,但已經補辦程序。 台北市地政處長黃榮峰昨天在市議會民政部門質詢時直言:「這家業者真是罄竹難書!」地政處92年起就對業者開罰,還移送法辦,負責人服完徒刑之後重操舊業,遊走法律漏洞,該處並將建議中央修法加重處分,遏止類似情情形一再發生。 汪志冰說,「公信力房屋」從88年起,10餘年來不斷更換營業據點,多達11個,但從未申請營業許可,其中士林區忠誠路1段91號及松山區松山路196號兩處目前仍營業中。 她說,傅姓負責人11年來在承租營業據點時通常只付2個月租金,之後就住霸王屋,最長達15個月;有些房東不堪其擾到法院去告,有些是老人家無可奈何,目前所知有8個受害者案例,實際上息事寧人的可能還更多,估算這些受害房東總損失金額多達300多萬元。 一名簡姓受害屋主指出,「公信力房屋」不但自己不繳房租,還仲介房客比照相同手法住霸王屋,只付第一個月的房租,之後就藉口拒繳,懷疑根本都是共犯結構。 據了解,97年地政處還曾發布新聞稿,指出查獲未經許可的「公信力房屋」,呼籲民眾不要受騙上當,實際上業者顯然並沒有就此就收手。 北市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他已經指示消保官了解案情,另外將研議能否以行政罰法處分負責人,依情節重大違規按日處以30萬元罰款。 【2010/08/24 聯合報】@ http://udn.com/ |
- Aug 25 Wed 2010 01:39
法律櫥窗:北市府法規會,擬針對這家房仲公司發佈『重大消費警訊』**包租公、包租婆們,請特別注意防範這家公司的坑人欺騙手法。**『房仲業者 被爆住霸王屋15個月』**本文摘錄自聯合新聞網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5 01:38
房仲業者 被爆住霸王屋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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