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對特殊境遇家庭於生活、養育、教育、衛生健康福利照顧扶助,特境家庭扶助規劃有包括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傷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資格認定之子女教育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等補助項目。新竹市政府表示,其中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資格認定)是申請人次最多項目,相較於此,其他項目申請人次則寥寥可數,希望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資格者,於發生醫療、兒童托育相關需求時,莫忘向戶籍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尋求資源挹注。
傷病醫療補助為申請人參加全民健保在發生傷病事件時,至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診,給與健保自付額之補助。補助分為兩類對象,第一類是特殊境遇申請人本人及6歲至未滿18歲子女,健保自付醫療超過5萬元之部分,最高補助70%,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2萬元。第二類是未滿6歲之子女,門診、急診及住院診治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2萬元。
社會處提醒申請人須注意,與醫療無直接相關之項目如掛號費、證書費、指定藥品材料費、指定病房費、雜費,以及疾病預防、非因疾病而施行預防性手術或節育結紮等則非補助項目。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得優先進入公立托兒所,未滿6歲子女若就托立案私立托教機構,則可申請兒童托育津貼,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1500元,以實際就讀月份數為準。
藉由對特殊境遇家庭之醫療費用、兒童托育費用補助,期能幫助兒童與青少年適時獲得必要的醫療、適切的基礎保育,身心健全成長,並減輕家長經濟上負荷。
此外,傷病醫療補助與低收入戶暨弱勢家庭兒童少年醫療補助等,兒童托育津貼與中低收家庭幼童托教補助、幼兒教育券等同性質補助方案,不得重複溢領,以維持福利資源分配公義性,符合相關資格者可擇優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