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30 12:33

屋遭法拍 地板塗強力膠整人

好心婦允單親媽續住 換來滿屋垃圾
2010年06月30日蘋果日報
 

【王勇超╱高雄報導】高市一名陳姓女子向《蘋果》投訴,指她購買的公寓四樓法拍屋,原房客離開前留下滿屋垃圾及排泄物、破壞電源開關,地板甚至還被塗強力膠。陳女說,點交時心軟對方是帶著兩名小孩的單親媽媽,答應讓對方多住一個月,「結果房子拿回來,卻變成這模樣!」陳女氣得拍照存證,要報警提出毀損告訴。

筆錄載明訂違約金

陳姓女子表示,今年二月底以九十六萬元購得高市三民區一間公寓四樓法拍屋,法院五月中旬點交,她與書記官一同前往;向前屋主承租房屋的范姓女子當場流淚表示,她是單親媽媽,獨力撫養兩個孩子,希望陳女給她一個月的時間找房子,陳女心軟答應。
陳女說,本月九日打電話請范女開門,讓裝潢師傅進屋探勘遭拒,十六日會同警方、里長,找鎖匠花三小時開門入內,赫然發現滿屋垃圾及排泄物,木地板也被破壞、塗強力膠,廚房被濫倒廚餘、電源開關被破壞。
陳女表示,她數度致電范女要求復原,對方都不予理會。《蘋果》昨天致電范女查證,范女則拒絕發表意見。
律師廖虹羚表示,購買法拍屋若由法院負責點交,則法院有義務將其騰空後當場交給購屋者,相對較有保障。
廖虹羚提醒,若購屋者在點交時同意讓屋內住戶續住一段時間,切記請書記官在筆錄中載明,要求住戶搬走時需保持房屋原貌,並訂定違約罰金,萬一發生糾紛,才可節省法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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