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歸國攜回小汽車 要課稅
- 2010-09-04 01:34
- 工商時報
-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關稅總局表示,留學生回國,不管進口新車或舊車,都要課徵關稅,進口稅率都一樣,不過舊車可以依年限折舊。圖/本報資料照片
|
長期以來坊間盛傳,留學生從國外回來,每人可帶1輛小汽車,可以免徵關稅;又加上今年景氣回春,以個人名義進口小汽車的案件量激增。關稅總局總局長吳愛國特別澄清,留學生回來,凡是進口車子一律都要課徵關稅。
此外,只要有課徵關稅,後面接著還會課徵貨物稅、營業稅,加一加,少則數萬,多則數十萬,租稅成本不可不知。
關稅總局表示,有進口業者在網路上刊載,個人自用小汽車進口有關核估完稅價格之文章,招攬生意。
吳愛國表示,傳聞國外留學生學成歸國者,可攜回一輛小汽車免稅的優惠並非事實,如果自已從國外攜回,有申報進口汽車,頂多補徵關稅,不會處罰。
卻有留學生回國,把名字借給別人用,讓業者進口汽車,進口業者短漏報關稅,如果情節嚴重,就會違反海關緝私條例,吳愛國說,依法可罰漏稅額的2倍到5倍,一般都罰2倍。留學生因為是名義上的進口人,成為海關補稅與處罰的對象,所以千萬不要把名字借給別人用。
關稅總局表示,如果進口新車,在國外購買後直接運送回國,必須申報交易價格。
如果進口舊車,車子已在國外開過,因為沒有交易事實,進入到海關口時,海關會依法循序核估完稅價格。不管新車或舊車,進口的稅率都一樣,不過舊車可以依年限折舊。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學歸國攜回小汽車 要課稅
- 2010-09-04 01:34
- 工商時報
-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關稅總局表示,留學生回國,不管進口新車或舊車,都要課徵關稅,進口稅率都一樣,不過舊車可以依年限折舊。圖/本報資料照片
|
長期以來坊間盛傳,留學生從國外回來,每人可帶1輛小汽車,可以免徵關稅;又加上今年景氣回春,以個人名義進口小汽車的案件量激增。關稅總局總局長吳愛國特別澄清,留學生回來,凡是進口車子一律都要課徵關稅。
此外,只要有課徵關稅,後面接著還會課徵貨物稅、營業稅,加一加,少則數萬,多則數十萬,租稅成本不可不知。
關稅總局表示,有進口業者在網路上刊載,個人自用小汽車進口有關核估完稅價格之文章,招攬生意。
吳愛國表示,傳聞國外留學生學成歸國者,可攜回一輛小汽車免稅的優惠並非事實,如果自已從國外攜回,有申報進口汽車,頂多補徵關稅,不會處罰。
卻有留學生回國,把名字借給別人用,讓業者進口汽車,進口業者短漏報關稅,如果情節嚴重,就會違反海關緝私條例,吳愛國說,依法可罰漏稅額的2倍到5倍,一般都罰2倍。留學生因為是名義上的進口人,成為海關補稅與處罰的對象,所以千萬不要把名字借給別人用。
關稅總局表示,如果進口新車,在國外購買後直接運送回國,必須申報交易價格。
如果進口舊車,車子已在國外開過,因為沒有交易事實,進入到海關口時,海關會依法循序核估完稅價格。不管新車或舊車,進口的稅率都一樣,不過舊車可以依年限折舊。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買預售屋 謹記4招不敗原則
- 2010-09-05 01:04
- 工商時報
- 馬婉珍
近期央行打房,最直接衝擊到的是新成屋及中古屋,但對2、3年後完工交屋的預售屋,我認為影響倒是不大,因為全球先進國家的首都房價高漲已是共同現象,且房子屬於大宗財,也算是一種商品,而商品應該取決於供需,並非專制地一棒打落房價,因此我建議,自住民眾可趁亂進場。
包括人工薪資、土地、建材等價格都未見下跌,因此我認為大台北房市沒有大跌的可能,就如同麵粉價格上漲,麵包也會跟漲;不過我仍強調,不論有沒有打房,買預售屋都要謹慎為宜,應謹記4招不敗守則。
一、捷運通車或興建的消息一定要注意:若無法負擔精華地段的房價,我建議可選擇重大交通建設通過的區域,甚至是捷運線目前未到達,但未來確定可到達的區域,就可逢低買進,例如淡海新市鎮已確定有淡海輕軌通過,或是貫穿桃園、林口等地的機場捷運線等,都是增值潛力地段,將產生強大的房價支撐力道。
而有餘錢投資的人,可掌握該區域預售屋的商機,目前兩岸題材持續發酵,助益各路資金匯集台灣,因此投資預售屋,要掌握陸客陸資大舉登台前提前卡位,選擇地段潛質強的物件,可享受長期增值或轉手的獲利。
二、人口帶動需求:預售屋賣的是「遠景」及功能特色,在規畫上會考量到未來的環境變遷,應該比較符合市場動態,而決定房子的價值包含許多面向,市場供給量的消長就是其一,北市都會地區,就學就業機會高、人口密度高、發展成熟,房市長期看漲,評估周邊房屋的供給總量時,可先了解各區域住宅存量,挑選人口增幅高的地區。
另外要注意整體經濟景氣、國際趨勢及政府釋出的利多政策,以有重大建設支撐及就業機會大者為優先,並避開房價高、量體大的標的或區域。
三、優質建物或建商的口碑很重要:購屋人不能衝動,建商的口碑、信譽,產品的尺寸圖、管線圖,還有公設比、雨遮等計算,皆要了解得一清二楚。我建議,可透過消保會、公平會的網站,了解建商過去是否有購屋糾紛案例,另外可查詢建商是否持續取得內政部核發,來做為建商品質的判定標準。
四、可選擇有景觀、大露台或大陽台的房型:入住景觀住宅,民眾在家也能享受美景,未來增值空間大,而有大露台或大陽台的房型,等於增加實際的居住面積,使用效益很大,民眾可設計成陽光可透進來的花房、玻璃咖啡屋,甚至頂樓住戶可做成露天浴缸等,營造生活情趣。(本文由太平洋房屋代銷部總經理賴勝源口述、記者馬婉珍整理)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信用卡新違約金上路 小額欠款變貴
- 2010-09-06 01:06
- 工商時報
-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違約金計算方式
|
未來信用卡欠款,若是1萬元以下最好趕快還,因為違約金變貴了!以1萬元計算,原本第1個月違約金多在150~300元之間,但改用新的計算方法後,可能要收到300~500元以上!
不過,銀行主管表示,這樣的狀況只限定於「小額欠款」以及過去違約金採「階梯式計算」的銀行持卡人,若是大額欠款者,反而能享到甜頭。因為過往違約金最高可收到4,000元,現在最高多在700元左右,且新制上路後,違約金最多只會收取3期。只是,要注意的是,1,000元以下的欠款,政府原本就規定銀行不得收取違約金。因此違約金新制上路後,並不會影響到1,000元以下欠款的持卡人。
10月起,信用卡違約金新制陸續上路,排除過往以「欠款金額」計算,採用「欠款期數」計算。以北富銀為例,若未繳金額在1,001元到1萬元之間,每月違約金原為300元;但新制上路,欠款第1個月違約金為500元、第2個月為600元、第3個月為700元,違約金反而增加。
再以玉山銀來看,雖然原本就採「欠款期數」計算,但原本第1個月只收150元、第2個月收300元、第3個月收600元;10月起後「默默微幅調漲」,第1個月改收取300元,第2個月與第3個月則不動。
花旗銀則是原本1,001元到1萬元之間,每月違約金為150元;但之後第1個月違約金為375元、第2個月為500元、第3個月為550元。遠銀則是原本1,001元到1萬元之間,每月違約金為300元;但之後第1個月違約金為500元、第2個月為600元、第3個月為700元
以華南銀來看,原本違約金計算方式是以「未繳金額×2%」計算。以欠款1萬元為例,1萬元×2%後,原本違約金收取200元,新制上路後,第1個月違約金增加為300元。
銀行主管表示,這次違約金的收取原本就是為了減輕「大額欠款」者的負擔,因為對小額欠款者來說,卡費較少易還清、也就較沒有違約金的問題,另一方面也是鼓勵小額欠款者最好能一次還清卡費,不要欠款,以增加無謂的負擔。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2010-09-07 01:14
- 工商時報
- 記者曾萃芝/台北報導
售屋廣告常以近綠地、捷運站等作為訴求,消費者應親自查証雙方認知是否有落差。圖/本報資料照片
|
房屋廣告看仔細
|
根據房仲業一項調查,消費者在選擇房仲業時,會受到哪些資訊來源影響?有4成左右消費者是依據「廣告」為搜尋時第一印象,依據內政部地政司統計,今年第2季房地產消費糾紛共有413件,其中隱瞞重要資訊就占44件,比例高達10.6%。不少房仲業圖文並茂的廣告,以近交流道、捷運站或位明星學區內、近綠地公園為強烈訴求,提醒消費者,這往往與實際認知有所落差,建議親自走一趟確認清楚,以免造成購屋糾紛。
21世紀不動產行銷經理曹若琪說,通常房屋廣告載明房子近交流道或離捷運站距離多遠,或到達時間多久來表示,需留意計算基礎方式是以地圖上直線行走,還是以真正實際行走而得到距離,而花費時間多久,平日上下班尖峰時間與假日也差距甚大。建議還是依購屋者自身習慣,親自走一回測量看看,避免購屋後造成許多不便。
我國少子化人口發展趨勢日益顯著,許多購屋民眾為孩童未來著想,購屋地點會以鄰近知名學區,也漸成家有就學孩童第一考量。但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中心副理江怡慧提醒,新建大樓社區,通常學區規劃會配合都會區域再行調整,每一年學區總量管制依據行政區域、人口、交通及學校分布情形也有不同,所以最好方式就是親自跟當地里長查詢確認較可放心。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經理鄭國英說,被大片綠地環抱環境,是每個民眾看屋列為重點之一,有時廣告文案上近公園,也許是指城市街地的一區或一角落小公園,帶著家人親自走一趟,感受公園帶來綠意盎然景觀,相信必可為居家生活多增添一分休閒樂趣。
曹若琪提醒,如廣告提到有「公園預定地」,民眾最好去申請地籍圖,然後到縣市政府查分區使用證明就能清楚明白,但有時攸關政府預算規劃,實在很難預期民眾何時可真正享受公園綠地。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好車保好險 小錢也有千萬保障
- 2010-09-08 01:21
- 工商時報
-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比較
|
台灣名貴好車特別多,但交通事故也多,若不幸發生車禍,有時數百萬、甚至數千萬的賠償金跑不掉。但此時若有加保超額責任險,年保費只要8千元,就可享有千萬元以上的保障!
現階段市場有推出超額責任險的包括華南產、泰安產、美亞產等。以美亞產險超額責任險1,000萬保額為例,自小客車每年超額責任險保費約為3,820元,只是超額責任險屬於第三人責任險的附加險種,因此若再加上第三人責任險年保費最高保額3,523多萬元來看,一年總保費約為7,300多元。
但每家超額責任險保費並不相同,產險公司表示,若再加上乘客險與酗酒險,年保費差距大約在1千元上下。
美亞產險個人保險部協理楊哲豪表示,看過太多因車禍而連累家庭的案例,原因就來自台灣肇事賠償金額越來越高,有時甚至高達數千萬,而肇事者只投保強制險與第3人責任險,根本不夠理賠!
以強制險為例,每人最高保額上限為180萬元,包含160萬元死亡給付與20萬元醫療給付;第3人責任險保障中,除單一事故最多賠2人、一人最多賠300萬、兩人最多賠600萬外,財損最高理賠30萬。
而事實上,若受害者不幸成為植物人,其醫療費用每月可能就高達10萬元以上,但肇事者可給付到的保險金,只剩下強制險中最高20萬元的醫療給付,以及第3人責任險中每人300萬元的理賠金額,320萬元的保額根本不夠用。
產險業表示,此時就需要超額責任險。超額責任險就像強制險與第3人責任險外的「第3層保障」,可補足前兩項險種、保額不足部分。即使保費相對較貴,對常開車的民眾來說,其實是相對有保障。
實際計算,若有投保180萬元強制險、每人300萬的第3人責任險、1,000萬元超額責任險,年保費大約為8,000多元;若一場車禍造成兩人先傷後亡,每人最多可理賠到180萬強制險、300萬第3人責任險及500萬超額責任險,共980萬元,兩人一共最高可理賠1,980萬元。
不過投保人也要注意,超額責任險仍有除外責任,如果沒有附加酗酒險,那麼駕駛酗酒就不會理賠;且車禍後,必須要立刻通知警察到現場處理,若是私下和解,也很難進行理賠。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電銷保險 不得拿銀行當靠山
- 2010-09-09 01:19
- 工商時報
- 記者孫彬訓/台北報導
保險業者打銀行旗幟電話行銷保險,未來將行不通。圖為消基會召開「電銷保險」相關記者會畫面。圖/本報資料照片
|
電話行銷保險未來變動
|
過去電話行銷保險時,常會用「某某銀行」名義來吸引客戶,為了圍堵此灰色地帶,金管會近期由銀行局邀集銀行公會及銀行業者召開電話行銷會議,會中有共識的部分已敲定,未來「電話行銷保險不得以銀行名義為之」,要以保險公司、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的名義來行銷,不過對於其他方面,銀行業者對於部分解釋仍有疑義,尚待金管會內部討論後定案。
金管會銀行局近期發函保險局詢問「銀行業透過電話行銷保險商品的適法疑義」,保險局明確表示,實務上,銀行轉投資的保經代公司從事電話行銷時,都是以「銀行」名義招攬,這一行為易使民眾混淆,因此銀行局決定銀行保險除了要依循銀行保險應注意事項外,更要確實揭露機構名稱,不能以銀行名義為之。
銀行業者在會中也同意銀行局這項的規範,現在正在研擬未來如何調整,好讓民眾不會混淆。
此外,銀行業者有疑義的部分在於保險局對合作推廣辦法第4條所作的解釋,條文內容為本業機構與他業機構合作推廣商品或提供相關服務,於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時,應先經客戶書面同意。其中,金管會對本業機構、他業機構的解釋是以執行業務時的身分為準,也就是理財專員在銷售基金時為銀行行員,就是「本業」,銷售保險時,為保險業務員,就為:「他業」,換句話說,因銀行對「理專在行銷保險等商品時,都要經客戶書面同意」,銀行對此解釋有相當大的反彈,這部分尚待釐清。
金管會在近期由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召開將會議討論該問題,金管會強調,今年前7月壽險新契約保費收入有67.31%來自銀行通路,在銀行實體通路或電話行銷販賣保險商品。
金管會也研擬將修正「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目前規定電話行銷保險給投保6個月以上的舊客戶,未限制保險金額,只要以電話行銷的保單,保戶想保多少就保多少,但未來就不可以了,每保戶投保金額上限一律為保險業規定的免體檢額度扣除被保險人已投保的保險金額。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都更加持 老公寓法拍搶翻
- 2010-09-14 01:22
- 工商時報
- 記者馬婉珍、陳欣文/台北報導
前8月北市公寓、電梯住宅成交一覽
|
確定有都更效益的老公寓,不論是法拍屋或成屋,仍是市場搶手貨,如8月18日北市士林區老公寓法拍,屋齡36年,底價854萬元,每坪拍賣單價27.46萬元,因為確定可通過都更,開標當天吸引153張標單,出現法拍史上單一物件最多人搶標的記錄;而北縣新店首度出現公寓每坪均價比電梯大樓還貴的現象。
台灣房屋天母特許加盟店店長邱弘國表示,士林地方法院於8月底拍賣北市中山北路5段829巷36號2樓
的公寓物件,因為底價854萬元、換算每坪拍賣單價約27.46萬元,明顯低於市場行情,而且距離芝山捷運站約400公尺,附近還有天母SOGO百貨商圈加持,結果竟然吸引200多人搶標。其中有153封標單為有效標,最後由陳姓民眾以總價1,518萬元、每坪48.81萬元得標,溢價77.75%。
邱弘國說,台北市中山北路5段829巷位於福國路南側,市場行情每坪約45萬元,但是這間2樓法拍標的屋齡36年,土地8.6坪,街廓面積(該都更案單元)652坪,因具有都更整合的機會,因此標出每坪48.81萬元的高價。
由於都市更新整合的機會很大,並且符合北市府通過的「老舊公寓更新專案」,周邊均為4、5樓老舊公寓,街廓面積652坪、也達到規定605坪以上(2,000平方公尺門檻),未來只要有一半以上的住戶同意,得標的屋主就可以室內面積1坪換1坪,外加1個車位。
因此,這次153封搶標一案,創下法拍史上最多人搶標的記錄,上次法拍屋最多人搶標的是2005年9月2日永和豫溪街3樓公寓,出現129封標單搶標。
另外,成屋市場也因都更熱潮延燒至北縣一線區域,根據中信房屋的調查,受到都更成功案例的議題加持,該區域周邊的公寓產品,會比電梯大樓更受歡迎,不僅每坪成交行情高於電梯產品1萬元至6萬元不等,成交天數也較短。
北市如松山區、南港區、萬華區等,北縣則是新店,都有都更案成功通過,因此,每坪單價較電梯大樓還貴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練就職場生財術 7年級生要先問why
- 2010-09-14 01:22
- 工商時報
- 記者王立德/台北報導
對處於累積資產生涯剛起步的七年級生來說,累積財富的第一步,多從職場收入開始,但據台新金委託波仕特線上的市調發現,7年級生面對工作壓力時,有4成會選擇「默默不語,埋頭苦幹」,台新金營運長計葵生建議,7年級生要從職場生財,必須先懂得問「WHY」。
據統計,儘管多數7年級生自認抗壓能力在中上程度,仍有9成以上「有時」或「經常」感到壓力,計葵生指出,遇到工作壓力時,「溝通」非常重要,而最有力的溝通方式就是去問「WHY?」夠過不停追問,除了能瞭解主管給予工作的目的及工作本身困難點外,也可藉由詢問自己的親朋好友、同事,釐清是工作本身帶來壓力,還是自身情緒上感到壓力,找到問題所在後,就能找到解決之道,自然減少壓力。
此外,一反外界對「草莓族」的刻板印象,調查指出,7年級生最怕遇到「人際關係不好」,佔比28.66%,其次才是工作超量超時,佔比25.18%,顯見對7年級來說,職場上和諧的人際關係,影響工作效率程度,甚至大於工作量多寡,計葵生表示,人與人個性上不合,是職場上很普遍的現象,但若將自己分內工作做好,獲得內部肯定,自然升官或加薪機會變大。
此外,「持續學習」絕對是職場鍍金重要的一環,但調查指出,有31.83 %的7年級生沒有任何進修意願,計葵生表示,或許「學習」這字眼有時太過沈重,但若能無時無刻保持好奇心,敢於冒險探索更多未知領域,視野才能更廣泛。
調查也指出,有29.89%的7年級生工作最大壓力源來自於直屬上司的工作交辦,計葵生也建議,面對老闆交辦的工作,一方面要想辦法努力完成,但另一方面,又不能太過嚴肅看待。因為過於聚焦工作,本身容易產生負面的能量,對解決事情並沒有幫助。因此,他建議7年級隨時保持「腦袋輕鬆、態度認真」的狀態,當在職場上認真努力解決困難時,還能感染周遭同事,也很容易得到他人協助。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金融海嘯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亡羊補牢,訂定「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規定賣給一般投資人的連動債商品,須達標準普爾評等AA-級以上,以防「踩雷」事件重演。
2年前,美國投資銀行雷曼兄弟聲請破產保護,掀起重創全球金融海嘯。當時在台灣發行的連動債種類多元,包括連結單一個股、太陽能類股、農業類股等,保守估計有50檔,牽連投資人至少逾5萬人。
事件發生後,金管會宣示將從銷售端把關,防範類似事件重演。
金管會主任秘書林棟樑表示,連動債銷售的法令過去是根據中央銀行「金融機構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之種類與範圍」,這項辦法已廢除,金管會已擬定一致性規範,包括納入連動債商品客戶分類等制度。
他說,金管會在去年7月發布「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並於8月21日公布相關函令,銀行銷售連動債,必須先送銀行公會審查,若商品風險、信用評等、保本率等不符合規定,不准銷售。
為了避免消費者在不了解風險的狀況下,誤買風險超過個人承受範圍的金融商品,連動債銷售對象區分為專業、非專業投資人;若銷售對象為非專業投資人,商品應達標準普爾(S&P)AA-級(含)或其他認可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的相當等級以上。
不僅如此,受託或銷售機構應自發行人或總代理人送達交易確認資料之日起 3個營業日內,製作並寄發書面或傳送電子檔案的交易確認書給投資人,並應於次月10日前,製作並交付書面或電子檔案的上月對帳單或其他證明文件給投資人。
另外,為避免銀行以通路服務費(即發行機構給銀行的銷售佣金)多寡來推介商品,金管會規範,連動債若賣給一般投資大眾,每年通路服務費不得高於商品總額0.5%,全部年限費率不得超過5%。
至於營業保證金部分,新規範要求連動債發行機構或總代理人,若在台委託銷售連動債,至少須提存營業保證金新台幣5000萬元,一旦要提存或領取保證金,須先報金管會核准。
林棟樑說,雷曼兄弟聲請破產保護以來,金管會在連動債商品銷售及投資人保護方面,透過法規修正及建置,同時要求業者自律,以確實保障投資人的權益。990914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刷卡紅利抵停車費 家數縮水
- 2010-09-15 01:15
- 工商時報
-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刷卡紅利點數可扣抵停車費,發卡行優惠家數剩不到十家,卡友停車前別忘評估一番。圖/本報資料照片
|
紅利點數抵停車優惠
|
停車族使用信用卡,最重視紅利積點是否可抵停車費。若以市區停車每小時40元計算,最划算50點就可抵1小時,比起購物網站每1,000點只能抵60元,還來得划算。不過推出的銀行越來越少,到目前為止不到10家。
紅利點數折抵停車費中,以嘟嘟房為例,包括中信銀、台新銀、兆豐銀、華南銀、第一銀、上海商銀、遠銀、北富銀等都有推出,每小時扣100~300點。其中較划算的是兆豐銀的Plus個人商務卡,每小時扣50點,但每次使用上限為3小時。
如果要臨停1小時的話,建議可以選擇第一銀的白金卡,第1個小時免費、第2個小時才要扣500點紅利點數。另外,如果停車場的停車費在30元以下,建議也可選擇HAPPY GO卡,每20點折抵5元,若停每小時10元停車場,只要花40點!
其次,包括中信銀的中信卡或VISA金融卡、兆豐銀Basic個人商務卡、華南銀聯名卡,每小時紅利點數皆為100點。中信銀紅利點數可以全部折抵,兆豐銀與華南銀則都是限制每日一次、每次2小時上限。
接著,台新世界卡、金卡與普卡,以及上海商銀的世界卡、個人商旅卡,都是每小時扣200點紅利點數。其中上海商銀與台新銀同樣規定每日一次,上海商銀每次2小時,台新銀則為每次1小時。北富銀特定信用卡,則是每2小時扣抵300點。
相對較昂貴的,則屬華南銀白金卡以及上海商銀的白金卡、金卡與普卡。每小時停車,華南銀要扣300點紅利點數,上海商銀則要扣350點點數,每次停車都是以2小時為上限。
另外,出國停車也可使用紅利點數折抵停車費,不過相對較貴。以中信卡為利,特定信用卡紅利點數10點就可折抵停車費1元,以停車每小時60元計算,必須花掉600點,且不可以與其他銀行出國停車優惠一起使用。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想賺免費停車 門檻先搞清楚
- 2010-09-15 01:15
- 工商時報
-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卡神事件落幕後,銀行表面送紅利依舊大方,但門檻條件不少。以折抵免費停車為例,包括同一車輛一日限用一卡、若紅利點數不足會自動從信用卡中扣款、若卡片內有遲繳紀錄也不能享有,使用者要注意。
銀行業者表示,除了以上條件,還要注意紅利點數成本。上海商銀與台新銀20元為一點,兆豐銀與華南銀則是25元才一點。若停2小時,華南銀悠遊聯名卡需扣200點、兆豐銀Plus個人商務卡需扣100點,看起來華南銀扣除點數比兆豐銀多,但若將點數換算為成本,同樣都為5千元,可見點數扣除越多、並不見得越貴。
另外,包括華南銀行、兆豐銀行等多家銀行都有規定,刷卡紅利點數若不足夠,若自動從信用卡帳戶中扣款。但費用差異甚大,兆豐銀會自動收取每小時50元費用,華南銀則是每次就收取200元,若是臨停1小時、卡中紅利點數又剛好不足的民眾來說,一來一往就差了150元。
就算紅利點數足夠,還得要達到「刷卡門檻上限」,包括北富銀與上海商銀的特定信用卡,都要求前期帳單必須要有新增消費,其中上海商銀的白金卡、金卡與普卡,都要求前期消費必須達到5千元。
且銀行最基本的要求還包括,每卡只限一台車、每次停車只能使用一張卡片的優惠,且每日最多1次。持卡人還要隨時注意自己的卡片狀態,如果內有遲繳紀錄,或卡片遭到停用,也不能享有此優惠。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汽車強制險 保費39折
- 2010-09-15 01:15
- 工商時報
-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汽車族從明年起,只要連續3年未出險,保費將有大優惠!原先近1,500元的汽車強制險,最多下殺至近600元,產險業者指出,所以汽車強制險費率平均調降8.3%來看,只要力保連續3年不發生事故,保費最多可打39折!
本次金管會調降車險費率,汽車整體平均調降8.3%、機車降2.3%。目前只要當年無理賠紀錄,隔年保費還會再降18%,以3年為上限,最高降30%。產險業者表示,由於機車強制險採單一費率,每年保費相同,因此本次強制險調降,對汽車族群影響最大。尤其是明年汽車強制險到期重新續約及新車保戶。
實際來看,汽車強制險調降後,新承辦戶首年新約就省下8.3%,若該年未出險,隔年保費相較於現在保費,總共可調降24.8%;若第2年又維持未理賠紀錄,第3年保費可調降44.3%。若繼續維持未理賠紀錄,最多可調降61%,也就是打到近39折之多。
業者私下表示,此項制度將對某些產險公司「會有影響」,新安東京產險發言人林裕村就表示,雖然新安東京的強制險中,汽車強制險比例的確很高,但由於強制險總費用占新安東京總保費,僅有10%以下,加上強制險為政策性保險。林裕村強調,本次保費調降,對新安東京實際損益並沒有多大影響。
這次調降幅度中,自用小客車調降來到9.9%,算影響層面較大;而小貨車卻反而增加,平均增加了3.8%。至於個人計程車的營業小客車車種,強制險保費費率雖增加,但調幅不大,為0.9%,以現行保費2848元來看,未來會調升到2,873元。
不過產險業者也指出,「強制險越來越便宜、但新車銷量卻越來越少」,尤其對於以汽車強制險為主要承辦的產險業者,影響甚大。若未來汽車強制險費最多可打39折,等於一定會影響到產險業者未來汽車強制險保費收入。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稅務機關最大民怨 繳多少稅 稅官說了算
- 2010-09-15 14:18
- 中廣新聞
- 程平
國內首次的「賦稅人權大調查」結果出爐,這項由中華人權協會等單位主辦的調查,一共列出了五項民眾認為最需要改進的稅務問題,其中稅務機關行政裁量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最令納稅人感到詬病。(程平報導)
會計師界流傳著一則笑話,稅務機關常發生「馬要繳稅,但白馬免稅,而當牛被課稅時,稅務機關又說,牛不是白馬,不能免稅」。就是因為國稅局常以行政裁量權來任意解讀所得性質,因此稅務機關這種「自己說了算」的態度,才會在這次調查中,以九萬多票高居民眾認為最需要改進的問題,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說,就有人會無緣無故的收到稅單,變成「稅奴」。(t)
最被納稅人詬病的第二名,則是訴願制度及行政救濟形同虛設,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就說,少數稅官宛如錦衣衛,民眾就算訴願贏了,還是會被要求繳稅。(t)
除了上述兩點,「法官不懂稅法,行政法院等同敗訴院」;「做錯就算了,台灣稅務員沒有退場機制」;以及「被告變原告,國稅局開單不必舉證」,則是分列第三、四、五名的民怨,中華人權協會人權委員會主委林天財說,希望這項調查,能讓稅務機關勇於改變,使納稅人能甘願繳稅。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2010-09-17 01:12
- 工商時報
- 記者馬婉珍/台北報導
今年上半年的房市交易熱絡,有些房仲業者或屋主本身為求順利成交,會對買方隱瞞如凶宅、海砂屋等重要資訊,日後造成諸多糾紛,根據內政部地政司最新的統計,今年上半年的購屋糾紛,「隱瞞重要資訊」連續2年超越「房屋漏水」項目,竄居購屋糾紛之冠。
據內政部地政司不動產交易科最新數據,上半年大台北地區的房地產消費糾紛統計,包括中古屋的仲介糾紛,以及建商推案的預售、新成屋買賣糾紛等,大台北地區包辦281件,尤以「隱瞞重要資訊」達38件、占比13.5%最高,而「房屋漏水」糾紛也居高不下,今年上半年共有36件,占總件數的12.8%,排名第3位則是「契約審閱權」有28件糾紛,占10%的比重。
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認為,近年來房市交易熱絡,房仲業競爭激烈,各大品牌店頭「遍地開花」,單是今年4月份就有近120家的房仲開店數,也因房市發燒,有些房仲或屋主,為了儘速成交,就會對買方刻意隱瞞或不主動揭露重要資訊,例如凶宅、家中非自然身故、因地震而造成的危樓等相關訊息,買方在不知情的狀態下購屋,日後便容易衍生糾紛。
住展雜誌研發長倪子仁指出,時有所聞的「凶宅買賣糾紛」,就是屬於「隱瞞重要交易資訊」的項目,少數的房仲人員為了順利成交,刻意避而不提,或在不動產交易說明書中疏漏重要資訊,買方日後察覺實際屋況與說明書有落差時,就會認為仲介業者或原屋主惡意矇騙。
也因房市飆速快,買方及屋主常上演著「諜對諜」的戲碼,前者深怕買貴傷荷包、後者卻耽心賣得便宜賺太少,因此「買賣違約」糾紛在今年上半年,成為各房仲品牌法務部門疲於處理的客訴案件。
以大台北地區購屋糾紛的第4位「訂金返還」可見一般,因房價飆高,屋主耽心自宅售價太便宜,甘願冒著「加倍返還訂金」的風險,仍堅持解約,而買方自認買在高點而反悔,訂金由屋主全額沒收的解約案例,也很常見。
在「契約審閱權」上,倪子仁提醒,若民眾遇到建商或房屋仲介任意剝奪買方的契約審閱權利,民眾可用「沒有時間審閱契約中的條款」為由,主張這些條款不能成為契約的內容。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掌握4招 買房不怕奧步
- 2010-09-17 01:12
- 工商時報
- 記者馬婉珍/台北報導
隨著年底購屋旺季的到來,民眾的購屋需求持續增加,而根據地政司的統計,易發生購屋糾紛的地區,大多也是房市推案或成屋交易熱絡的地區,例如大台北、桃竹等區域的申訴案量最多,專家建議,買房子應參考政府製定的契約書範本,並交由合法及專業的執業人員服務,另要掌握以下4招,保障購屋權益。
一、房仲提供漏水保固,但各家保固條件不同:住展雜誌研發長倪子仁說,從地政司的購屋糾紛就可看出,交易糾紛多如牛毛,因此更要懂得保衛自身權益。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以常見的「漏水」瑕疵為例,各房仲品牌目前皆會提供「漏水保固」的保障,多數以半年內為保固期間,不過各品牌限定的條件不同,例如屋齡不能超過30年、保固區域僅限於北台灣等規定,因此,民眾應詢問清楚。
二、簽約委售或議價斡旋,掌握3天審閱的權利:房仲業法務主管指出,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當企業與消費者有委託經營的關係時,應該簽定該商品的「定型化契約」,而消費者可在簽約當下,享有合約審閱期的權利。
房地產方面,包括委售契約書、議價委託書等,民眾皆可依法享有3天審閱期,在此期間,消費者可針對契約書中的條文提出疑問,若認為約定不妥,可在審閱期間內變更委託。
三、酌收服務費有買賣雙方共6%以內的標準,但也不是收取愈低的業者就愈好: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的函令,仲介的服務報酬費,買賣雙方相加後,不得超過成交總價的6%,房仲業者提醒,勿全盤以仲介費的高低,來評斷房仲業者的品質,可能是該物件較難賣出、或屋況有瑕疵,因此在仲介服務費上妥協,應多了解、避免因小失大。
四、詳閱「不動產說明書」:江龍名說,「不動產說明書」彷彿是房屋的身分證,會詳細載明屋況、主建物面積、格局等內容,民眾可透過「不動產說明書」了解該物件的狀況,較有保障。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