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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22 01:20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不少民眾花大錢為寶寶儲存臍帶血,但是近年偶傳臍帶血遭污染而報廢的消費糾紛,衛生署近期預告新規定,未來若臍帶血污染、毀損,業者除應退還簽約金外,最高還得額外支付消費者簽約金三倍以上的賠償金。

消保會建議納入法規保障

衛生署雖在二○○七年公告「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範本」,卻僅供參考,並無法律效力,日前經消保會建議,預告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草案,以成為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強制規定。

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表示,新增的「不得記載事項」,旨在避免業者在契約中免除其損害賠償責任,或以不實與誇大的廣告,誤導消費者。衛生署醫事處官員表示,廣告宣傳視同契約的一部分,而台大醫學院教授陳耀昌表示,目前除了以臍帶血治療血癌等血液疾病外,幾乎都屬誇大宣稱,而存戶會用到自存臍帶血的機率,大概只有兩萬到二十萬分之一。

前年台南市一位謝先生與生技業者簽約保存寶寶臍帶血,卻因臍帶血採集過程中遭到母血污染,而無法使用;去年有位陳先生則因業者未及時採集母血進行檢驗,導致臍帶血無法捐贈其他家人。諸如類似糾紛,業者依法都必須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非業者過失 仍須賠償一倍

草案規定,凡臍帶血污染、遺失或毀損,業者除全額退還簽約金外,還必須依照過失程度給予賠償。即便證明非業者過失,仍須賠償消費者簽約金一倍的賠償金;無法證明無過失者,則需賠償兩倍;若業者有故意且重大過失,則需賠償三倍;若消費者能證明其損害超過三倍金額時,則可請求更高額賠償金。

此外,業者不得禁止消費者提前解約;而即便消費者未付清費用,在緊急情況下仍可取回臍帶血使用,業者不得拒絕。衛生署醫事處官員說,該草案旨在保障消費者權益,而非業者權益,現已完成預告程序,各方意見將經消保會審議後,擇日公告實施。

台灣一年約二十萬個新生兒,業界估計,約有兩萬個家長會幫孩子存臍帶血。估計,我國臍帶血市場一年約八到十億元。

三十六歲的張先生在三年前為孩子儲存臍帶血,但契約效期僅二十年,期限內若臍帶血不能使用,業者只需退還簽約金,他認為,建立損害賠償機制,的確對消費者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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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22 01:12
 
颱風天有客戶…叫員工上班

〔記者鍾麗華、江志雄/綜合報導〕凡那比颱風來襲,傳出有勞工被迫出勤,甚至有打工族上班途中溺斃,勞委會表示,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若勞工工作所在地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未到班,雇主不得視為曠職、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處理,也不能強迫勞工補上班、扣全勤獎金等;如果雇主扣薪、不給假,可依勞基法處六千到六萬元的罰鍰。

當事人稱沒強迫 勞委會:未到班不算曠職

勞委會表示,若因出勤發生意外,可認定為職災,雇主必須為此負責,同時給予補償,如造成死亡,雇主必須給予五個月平均薪水作為喪葬費、四十個月平均薪水為死亡補償,但可扣除勞保給付部分。至於是否符合職災認定,要依個案判定。

宜蘭縣政府昨天接獲投訴,指宜蘭縣十九日因颱風停班停課,北智捷公司宜蘭汽車生活館經理林**,當天下午一點半,發簡訊給休颱風假的員工說,風雨變小,已有客人上門,請大家返回工作崗位,最後只有一名銷售員回公司。投訴人質疑,如果發生意外,誰該負責?

林**解釋說,確有發簡訊,但無強制性,也沒有人銷假上班,一名同仁回店是幫他送便當,很快就離開。縣府勞工處長林錫忠說,公司若召回員工上班,同時付給加班費,並無不可,會派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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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22 01:06
高市楠梓區援中港一帶風災來襲時有如一片汪洋,整排車全泡湯了。(記者張忠義攝)

〔記者曾鴻儒、呂清郎、高嘉和/綜合報導〕風災又導致南台灣成為水鄉澤國,公路總局昨天宣布,換發駕照、繳納違規罰鍰等業務,民眾都可延期辦理,受災報廢車輛汽燃費開徵至本月十七日止,需維修的車輛維修期間免徵汽燃費。

換駕照、繳罰鍰 可延至明年二月底

公總表示,災區民眾積欠的交通違規罰鍰、汽燃費等,以及已經通知必須辦理的補、換發汽機車駕照、行照、車輛報廢、繳註銷、車輛定期檢驗、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各項業務,均可展延至明年二月廿八日前辦理。

此外,如果車輛因泡水而必須報廢、繳註銷、停駛,汽燃費只須計徵至本月十七日為止;修車期間也可減免汽燃費,但限於災害發生後六個月內。

對於受災民眾辦理監理業務時身分認定,只要持有村里長、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監理機關皆會從寬認定。

泡水車應不到千輛 不可能南車北賣

車商估計,在民眾多提前防範下,依目前拖回原廠檢修的泡水車數量估算,應該不到千輛,不至於出現過去颱風過後、泡水車大量「南車北賣」或「北車南賣」的情況。

和泰汽車經理楊湘泉說,當發現愛車泡水,千萬不要發動車子,請拖吊車拖到信任的保養廠。泡水車鑑定需要一定的專業能力,現在保養廠整修方式是採全車拆下來清洗、更換新的電線、零件等,這種方式對於車輛後續的使用上問題較少,但從外觀上,很難去判別是否泡過水。但部分泡水車為省錢,找一般保養廠以傳統方式整修,這樣要抓出破綻就較容易。

加保颱風洪水險 才有理賠

富邦產險表示,這次凡那比颱風來襲又有不少汽車成了泡水車,但如果車主只投保了車體損失險,將無法獲得理賠,必須加保汽車「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簡稱颱風洪水險),才可獲得理賠,申請條件為颱風陸上警報發布至解除期間發生的損失。

至於在保費方面,以國產汽車五十五萬元為例,一年保費約四千多元;但因長期來國人颱風洪水險投保率偏低,不到五%,因此,在這次風災水患中受損汽車,絕大多數只有自行支付動輒十萬元以上的修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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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2 00:56

 

非勞僱關係 卻設競業條款 「太惡劣」
2010年09月21日蘋果日報
  •  
 

吳先生在**不動產長庚站前加盟店擔任業務員時,被要求簽承攬契約書,而非勞動契約,但上班時還須打卡、參加教育訓練等,且契約中還不合理的訂有競業條款,導致他離職後到鄰近的不動產公司任職,被求償高額違約金。對此,業者坦承疏失,不會向吳先生求償。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表示,若為承攬關係,契約不能訂競業條款。投訴組

吳先生說,去年12月看到**不動產長庚站前加盟店求職廣告,前往應徵,該店稱要以承攬業務、按件計酬的方式與他簽約,不屬勞僱關係,他同意簽署,並自辦勞健保,但該店卻規定他須參加公司教育訓練,上班還須打卡,甚至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時數不可超過30分鐘。

不受公司制度規範

吳先生表示,因待遇不甚理想6月26日離職,由於契約中訂有競業條款,要求離職後不得到附近不動產公司任職,但經詢問擔任律師的友人,得知承攬契約不可訂競業條款,離職後於是到鄰近的不動產公司任職,卻收到**長庚站前店寄出的存證信函,指他違反競業條款,要他賠償10萬元。吳先生氣得大罵「太惡劣!」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勞資爭議科科長謝青雲說,勞務給付關係主要分僱傭與承攬,若是承攬關係,承攬人不受公司制度規範,契約中不可訂競業條款,但承攬人無法享有《勞基法》等所規範僱主須對勞工盡的義務與責任,包括投保勞保、職災補償、資遣費、提撥勞退金等。

房仲公司坦承疏失

謝青雲表示,受僱人接受公司指揮、上下班須打卡,且有遵從紀律與接受制裁義務,就應屬僱傭關係,僱主可與勞工約定競業條款,民眾求職時,若遇類似爭議,影響權益,可向各地勞政單位申訴。
對此,全國不動產長庚站前加盟店經理范志鵬坦承疏失,會盡快移除承攬契約的競業條款,也不會向吳先生求償。全國不動產總公司說,相關人事業務是由各加盟店自行制定,但若有糾紛會協調處理。

勞工申訴管道

˙勞委會申訴電話:0800-085-151
˙勞委會民意信箱網:http://kmvc.cla.gov.tw/qDocPCase/index.html
˙各縣巿勞工局處
˙青少年或社會新鮮人遇勞資爭議可向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申訴,電話(02)2358-2109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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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22 00:49

 

2010年09月21日蘋果日報
 

讀者胡小姐問:
家父日前過世,他的遺囑表示要由我的三個兄弟繼承房屋,兩姊妹僅有特留分。因兄弟不願給我們姊妹倆現金,也不願賣屋或拿去貸款,我們想聲請調解,請問訴狀中的「訴之聲明」要怎麼寫?另外,法院實務上會根據「房屋公告地價」、或「市場現值」來計算屋價?

律師侯冠全回答:
依胡小姐所述案情,遺產只有房屋一棟,雖然胡父指定由兄弟三人繼承,但姊妹二人仍可訴請一併繼承登記為共同所有人,其所有權範圍則為特留分範圍,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一半。
也就是說,本案法定繼承人共有五人,依法應繼分各為五分之一,故姊妹每人之各自特留分為十分之一。在實務上,法院都是採市場鑑價報告作為遺產計算標準。

請專家寫訴之聲明

「訴之聲明」的用意在於說明,希望法院針對什麼事情做出判決,而胡小姐所提的這份「侵害特留分之訴」,訴之聲明應包含至少兩點內容:一、要確認原告(胡小姐)對於被繼承人(胡父)所留下來的房產特留分比例是多少。二、要請求法院判決將房產的所有權,按特留分比例移轉登記給原告(胡小姐)。若三個兄弟已用繼承理由,將房子登記在他們名下,那胡小姐的訴之聲明還需要增加,請求將房屋的繼承登記予以塗銷。
訴之聲明撰寫方式較為複雜,是民事案件勝敗的關鍵之一,建議民眾詢問專業人士撰寫較好。
記者劉昌松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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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22 00:41
  • 2010年09月21日蘋果日報

醫師周**未充分告知病患手術風險,昨被法院判賠22萬6千元。資料照片

 

【許淑惠╱台中報導】台中縣婦人蔡**因車禍長期臥床,導致膝關節攣縮,光田醫院骨科醫師周**建議進行「關節授動術」,但醫師未告知手術有百分之一的骨折風險,結果造成蔡女左腳髕股(膝蓋骨)骨折。台中地院判決,醫師未尊重病人的自主權,讓病患決定是否接受手術,有未盡說明的過失,判決醫院和醫師要連帶賠償二十二萬六千餘元。

未盡說明

蔡婦(五十三歲)昨天不在住處,開庭時她表示,手術前醫師沒有盡到說明的義務,而且她也告知醫師,只要有風險,她就放棄不要動手術,沒想到醫師徒手拗她的膝蓋,拗到骨折。昨光田醫院表示:「尊重判決,但未收到判決書,不便回應。」

施力過重當場骨折

二○○七年四月,蔡姓婦人遭機車擦撞摔車,造成她骨盆、手腳多處骨折長期住院治療。她和妹妹沒有錢聘請律師打官司,靠自己看六法全書、看書找資料打贏官司,獲判賠三百二十八萬餘元。
車禍臥病期間,蔡婦因為無法行動,膝關節攣縮,二○○七年七月,沙鹿鎮光田醫院醫師周恆正建議可以選擇開放性筋膜放鬆術和閉鎖性關節授動術,蔡婦決定接受閉鎖性關節授動術手術。
蔡婦提告,醫師徒手拗她的膝蓋,因施力過重,導致她左腳髕股骨折併左膝萎縮傷害,她要求賠償三百五十萬元;醫師辯稱該手術發生骨折並非必然發生的風險,可不用在術前說明。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指出,針對關節周圍軟組織纖維化,導致僵硬而無法活動的關節,會施以外力強行拉開達到關節活動的手術,最大併發症就是造成關節在授動時發生斷裂,發生骨折比率約有百分之一,手術過程並無疏失。

侵害患者自主決定

但法官認為,醫師應該在施以治療前,先將預期的目的和可能的危險性告知患者,否則即侵害患者的自主決定權。
本案醫師未盡說明義務的過失行為,導致蔡婦無從選擇不進行手術,因此判決醫師和醫院要賠償二萬六千餘元的醫藥費和二十萬元精神慰撫金。

醫師治療示意圖

 

周**為蔡女施行「關節授動術」,用手拉開她僵硬的關節,用力不當,造成她髕股(膝蓋骨)骨折,令她痛得大叫。

病人手術前 注意事項

●針對手術內容,詢問二個以上的醫師意見
●主動詢問醫師手術治癒率、風險和併發症
●對麻醉藥品過敏或有家族疾病史者,一定要告知醫師
●簽閱手術同意書,若意識不清可由親屬詳閱後代簽
資料來源:台中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高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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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2 00:24

 

華視 更新日期:2010/09/21 21:16  
疏忽的傷害!女童誤食強鹼灼傷

家長真的要注意,彰化一名母親在家中做手工香皂,2歲女兒趁媽媽不注意,竟然把裝有強鹼的氫氧化鈉喝下肚,當場嘴唇腫了起來,嚴重灼傷,媽媽等不及救護車趕來,抱著孩子衝出家門,當街攔車。

 

從救護車送來兩歲黃小妹,媽媽抱著她直衝到醫院急診室,坐在病床上黃小妹上下嘴唇都紅了起來,媽媽手上的塑膠袋,就是黃小妹吃到肚子裡製作肥皂的原料,不停向醫生解釋,因為女兒嘴巴張不開口水直流,痛苦的還伸出手要媽媽抱抱給安慰。

 

因為黄小妹不會表達,媽媽根本不知道她到底吃到了多少量,只看見女兒不停的嘔吐,嘴唇紅腫,情急之下就抱著孩子往外衝。馬路上看到救護車就趕快伸手攔車,黃小妹的媽媽就是在家裡,用容器做手工肥皂,但做完了以後又沒有馬上收起來,粗心的媽媽就這樣把肥皂和量杯放在桌上,黃小妹才會把量杯當作水杯一口喝下。(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9/201009210568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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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2 00:06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9/21 16:35  

日前又有網友假造人事局網頁,捏造停班停課訊息。由於假造公部門網頁散佈不實資訊,已觸犯刑法「偽造公文書」罪,人事局已經向刑事局報案,也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張德厚報導)

 

凡那比颱風來襲,18日晚間民眾關心是否停班課之際,居然有人偽造了人事局的網頁,宣布「明日起停班停課一年」,並在網路上大量散播。人事局表示,雖然當晚偽造者就把該網頁刪除,但是人事局已備份了假造網頁送交刑事局偵辦,要揪出做山寨版人事局網頁的人。人事局主祕張念中:『它記載了不實的資訊,不管影響程度如何,跟去年的案例一樣,我們有去報案請刑事局調查。』

 

假造公部門網頁發布不實訊息,已經觸犯刑法210條「偽造公文書」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去年88水災前,也有人假造人事局的頁面、大量發佈放假訊息,刑事局偵辦後揪出兩名假造網頁的工程師,後來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兩人個捐了1萬元及3萬元給國庫做為公益基金,並且寫悔過書向人事局道歉。

 

人事局強調,去年與今年這兩起事件,都是網友假造人事局網頁,並非人事局自身的網頁遭到竄改,人事局對於網站的安全維護沒有問題。人事局也正研擬,未來在網站上加註警語,提醒民眾不要假造網頁以免觸犯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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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2 00:02

 

TVBS 更新日期:2010/09/21 11:49  

詐騙事件頻傳,很多人可能都有受騙的經驗,但未成年少年涉嫌詐騙,身為家長,也要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台中一名男子被騙了900多萬,警方抓到2名嫌犯,發現他們犯案時,2人都未滿20歲,其中還有1人是未成年,被詐騙的男子轉而向嫌犯家長索賠,法官認為家長監督不周,要負起連帶賠償,2名嫌犯的家長,一個說願意負責,但希望分期付款,另一則撇清關係,強調兒子只是跑腿的,他沒有錢可以賠。

 

警方:「來,趴下!」

警方接獲線報,又有人假冒書記官詐騙得逞,逮捕3名涉案嫌犯,其中穿白襯衫的少年,才剛滿15歲。

警方破獲的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其中有不少都是未成年犯案,法官認為,未成年子女涉嫌詐騙,家長要負起賠償責任。台中一名洪姓男子和梁姓少年假冒檢察官,詐騙一名被害人900多萬,台中地院認為,兩人的家長也要負起連帶損失賠償。

台中地院法官林三元:「未成年人如果有侵權行為的話,法定代理人,依照民法的規定,必須要付連帶的損害賠償責任。」

900多萬怎麼賠?洪姓男子的父親認為,身為監護人,願意賠償,但只能先賠一部分,不足的希望改為分期付款;另一名梁姓少年的父親則認為兒子只是跑腿的,沒有實際參與詐騙,對兒子的交友情況不清楚,還說家境困難,直接表明,沒有錢可以賠。

未成年犯案不會沒事,法官要家長對孩子建立正確生活觀,否則孩子做錯事,自已也要連帶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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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1 03:23

消保會查核真空包裝黃豆製品 8家沒冷藏

教育廣播 更新日期:2010/09/20 11:55  

今年發生消費者因為吃了真空包裝豆干食品,導致肉毒桿菌中毒的案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最近會同衛生署到8個縣市,實地抽查71家銷售業者,結果發現,真空包裝即食豆干的保存情形大致良好,但是在豆干以外的黃豆製品,有8家業者沒有確實冷藏或冷凍,包括7家傳統市場攤商及1家商圈業者。消保會呼籲民眾,選購真空包裝食品要秉持「三要」原則:要冷藏冷凍才買、要看清標示才好、要充分加熱才吃。

 

(2010/9/20 上午 11:55:24 陳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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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1 02:54
買定期壽險一定要知道的10件事
Money錢 2010/09/21
終身壽險真的是不便宜,以30歲男性、保額100萬元、20年期的保單來說,1年保費超過3萬元,重點是一般人不會只買一張終身壽險,肯定要搭配其他如醫療險等商品。
【撰文/施禔盈】

 

1適合階段型投保需求者

 

從保險的初衷談起,買壽險目的是為了什麼?如果現在25歲,是家庭的生活支柱,倘若不幸發生意外,壽險可以幫助家庭度過難關,讓雙親及小孩得到一定的保障。但是20、30 年過後,當家庭重擔卸下,孩子也長大了,此時,最重要的不再是壽險保障,而是退休金規畫。從這樣的角度來看,如果只是為了在人生中,達到為人子女、為人父母的階段性任務,定期壽險即符合相關需求。所以究竟要不要買定期壽險,問問自己:假如因意外死亡或殘廢,會不會使家人財務陷入無法負擔的困境?

 

2繳費期滿 保障即消失

 

許多專家喜歡用「買」房子與「租」房子來解釋終身壽險與定期壽險間的差異,「買」房子後就擁有房子的所有權,繳完貸款後,房子是自己的;但租房子就不同了,即便租了20年的房子,一旦沒繳房租,就失去房子的使用權。終身壽險如同買屋,繳了20年保費後,保障持續有效(通常到95歲或105歲,期滿若還健在,會給一筆祝壽金,保單即失效);定期壽險像是租房子,如果繳費期滿並未身故或發生全殘,過去所繳交的保費不但不會退回,而且所有的保障都會消失。

 

 

3分為平準、自然兩種費率

 

定期壽險可分為限期繳費定期壽險與1年期定期壽險。前者繳費期別又區分成6、10、20、30等不同年期,後者則是1年1繳。限期繳費採平準費率,繳費期間內各年度的保費都相同;1年期定期壽險採取自然費率,保戶所繳交的保費逐年增加。如果同樣打算保20 年的定期壽險,採自然費率的1年期定期壽險,所繳交的「總」保費會高過採平準費率的限期繳費定期壽險,因此建議投保限期繳費定期壽險;相對地,只想在短期間內提高壽險保障額度者,就可以選擇1年1繳的定期壽險。

 

4看清「保證續保」條款

 

不論買的是限期繳費定期壽險,還是1年期定期壽險,都要看清楚保單條款內「保證續保」的內容與限制,千萬不要只聽業務員說有保證續保就算數,一定要白紙黑字寫在條款內才有依據。特別是1年期定期壽險,很可能發生被保險人在投保屆滿1年時,剛好因為身體不適而不能再續保的情形,所以必須增加「保證續約免體檢條款」,也就是要保人得在保險期間屆滿日前,不用再具備被保險人可保性證明,也能續保。

 

5增購保額 將視為新約處理

 

任何一種保險都是年紀愈大保費愈貴,定期壽險當然也不例外。隨著年紀增長,不僅每萬元的年繳保費比較貴,有些保戶想再另買一張定期壽險,也可能會因為體能、健康狀況變差,遭到保險公司拒保。因此,在決定買定期壽險時,最好第一時間就把保額規畫妥當,不要在中途再增加,否則增購的部分,都要按照新契約處理。保單條款通常會有如下敘述:續保保險費依續保生效當時被保險人年齡及本契約經主管機關所核定之保險費率,並按原投保當時之承保條件計算。也就是年紀增長,保費也會跟著增加。

 

6注意最高承保年齡

 

每家保險公司推出的定期壽險產品都有最高承保年齡上的限制, 有60 歲、70 歲、80 歲等,如果年紀比較大的人想買定期壽險,就要尋找限制較為寬鬆的保險公司。此外,保證續保也有最高年齡限制,例如續約的被保險人滿期年齡最高不得超過71歲,意思就是,即使有保證續保條款,但在年齡的限制下,年紀太大、超過保險公司規定的71歲,就無法續保了。也因此,如果一個55歲的保戶,因為老來得子,想要增加保障金額,這位保戶只能選擇15年期的定期壽險。

 

7保留轉換終身壽險的權利

 

定期壽險是一種階段性產品,例如當完成了教養子女的任務,定期壽險通常就可以功成身退,此時,如果經濟狀況不錯,希望身故後再留給子女一筆保險金,就要考慮購買終身壽險了。其實有些定期壽險是可轉換的,具備「可由定期壽險轉為終身壽險」的功能,在合約有效期限內,無須出示可保性證明,就可以將保單轉換成永久保障的合約。要注意的是,保戶在決定轉換後,需補滿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差額,但這筆金額並不小,到時候保戶可以計算是另買一張終身壽險划算,還是轉換划算。

 

8當心商品停售而不續保

 

倘若保證續保的條款如下:本保險期間為1年,保險期間屆滿後30日內,要保人得交付續保保險費,除本公司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停止銷售本約或有前項約定情形外,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問題來了,萬一此商品停售,就可能發生不續保的情況。顯然保證續保的條款最好為: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日前,要保人得不具被保人可保性證明,以書面向本公司申請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變更投保同類型定期壽險,本公司不得拒絕。這樣一來,就算你買的定期壽險停售,也還有另外的商品可保。

 

【完整內容請見《Money錢》2010年9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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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21 02:42
稅務問答/營業所得未逾12萬 無須暫繳申報
【經濟日報╱台北訊】
2010.09.20 04:01 am
 

新市鄉陳小姐問: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暫繳申報適用的稅率及起徵額為何?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因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自99年度起調降為17%,起徵額調整為12萬元。

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之課稅所得額在12萬元以下,無須辦理暫繳申報及繳納暫繳稅款,介於120,001元至181,818元間,則暫繳稅額為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半數的1/2,如經計算暫繳稅額為2,000元以下,屬小額暫繳稅款案件,亦免辦理暫繳申報及免繳納暫繳稅款,又課稅所得額在18萬1,819元以上,則暫繳稅額為課稅所得額乘上17%的1/2。

【2010/09/2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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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21 02:41
稅務問答/土地被徵收 補償費免營業稅
【經濟日報╱台北訊】
2010.09.20 04:01 am
 

屏東縣萬丹鄉李先生問:營業人所有土地被政府徵用取得之補償費,是否要課徵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政府向營業人徵收土地或取得永久使用地上權所給付補償費,非屬營業人銷售額,應免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徵營業稅。另政府依法徵用私有土地作臨時使用,於徵用期滿後即將土地交還土地所有權人,則營業人取得之補償費係補償營業人於徵用期間之所失利益,非屬營業行為,亦應比照免予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徵營業稅。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不論係以協議或強制徵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營業人所取得之補償費,均免開立統一發票及免徵營業稅。

【2010/09/2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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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1 02:37
第三地控股避稅 行不通
【經濟日報╱記者林宗勳/台北報導】
2010.09.20 04:01 am
 

兩岸租稅協議迄今仍未定案,會計師認為,兩岸租稅協議未定,跨足兩岸布局的企業,對於利潤分配架構尚無法調整,由於事涉企業利潤與後續稅負議題,反而讓多數中、小型企業暫無法申請返台上市,因為一旦掛牌,企業利潤數據將全數公開,恐將引起稅務機關的關注。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表示,以往企業多將獲利留在可免稅負的第三地控股公司,但隨著各國稅務機關轉趨強調租稅公平,跨國企業若持續透過第三地控股公司來歸避稅負,可能同時引起多個國家稅務機關關注,造成重複課稅難題。

【2010/09/2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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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1 02:36
跨國企業 重複課稅風險升
【經濟日報╱記者林宗勳/台北報導】
2010.09.20 04:01 am
 

各國持續加強移轉訂價查核力道,恐升高企業遭重複課稅風險。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志文表示,近期各國政府、稅務機關轉趨積極主張課稅權,跨國企業更須妥善分配利潤,一旦利潤分配不均,且不同國家或地方的稅務機關主張無法一致時,有可能墊高企業租稅成本。

 

安侯建業舉例,有一家美商電腦公司遭美國稅務機關認定不合常規交易,因此要求調增美國母公司收益,影響所及,該母公司在台的子公司為避免遭重複課稅,以折讓方式調減子公司的營業收入、申報銷貨折讓約5,500萬元,以反應美國稅務機關的調整。

不過,台灣稅務機關並不認同這項調整,全案進入行政訴訟後,法院駁回業者上訴。

許志文表示,行政法院駁回業者上訴,理由是業者雖然為了配合美國稅務機關要求而調整美、台兩邊收益情況,但台灣與美國並未簽定租稅協定,台灣並無義務配合調整,因此該公司約5,500 萬元的折讓,不僅在美國遭到課稅,即使在台灣也必須納稅,形成重複課稅情況。

許志文指出,財政部去年3月曾發布解釋令,同意企業可以針對一次性移轉訂價進行向下調整,也就是讓台灣公司所獲得的利潤空間,可以分配到其他關係企業,但關係企業間在簽訂交易合約時,就必須先陳述可能影響移轉訂價的原因,且若事後調整時,必須證明受到外在經濟因素改變而不得不調整,否則台灣稅捐機關仍將質疑是刻意安排。

安侯建業表示,由於市場變數在訂定合約前,難以完整預測,加上各國政府擬積極擴大稅源,一般跨國企業想透過移轉訂價調整收益分配以規避重複課稅的風險難度仍高。

許志文建議,企業應該制訂更嚴謹的移轉訂價政策,而非只是純粹製作年度報告,例如企業針對上半年已進行的關係企業間交易,應先行試算其結果,以便在下半年移轉訂價政策調整時,能吸納差異數,避免全年結果出爐後,因為無法調整而遭到重複課稅。

【2010/09/2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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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1 02:31
颱風天加班費 免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0.09.20 04:01 am
 

颱風天出門加班,加班費可以全額免稅。財政部表示,因天災受雇主要求加班者,當日加班時數不論多長,均免計入每月46小時加班費免稅時數內,等同天災當日所領加班費完全不必繳稅。

財政部指出,勞工在例休或國定假日加班,延長工時每日不逾八小時部分,免計入全月46小時免稅上限時數,所領加班費在日薪二倍部分可免稅;超過八小時部分,要按日併計全月加班總時數,全月合計逾46小時以上,要列入薪資課稅。

但若因天災、事變,例如颱風天加班者,不論加班時數長短,都不必計入全月總時數46小時內,當日加班上限時數也不受限,颱風天的加班費在時薪二倍以內部分全額享有免稅。

財政部指出,因颱風受雇主要求加班者,加班費免稅優惠較平日或國定假日寬鬆。

【2010/09/2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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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1 02:26
南部風災泡水車 至少一萬輛
【聯合報╱記者趙惠群/即時報導】
2010.09.21 12:06 am
 

由中颱凡那比此次在南台灣造成的淹水,多集中都會區,因此這次風災中的泡水的汽機車數量不少,業者推估至少有上萬輛泡水車。

今天各家汽車公司為南台灣風災泡水車,各自安排北部的拖吊救援車南下支援拖吊,特別是高雄都會區。到今天傍晚,TOYOTA已拖吊近百輛嚴重泡水的車輛回廠,而裕隆日產也拖回五十多輛泡水車。業者表示,由於很多地區的積水未退,尤其是大樓地下停車場的積水得等到積水抽出之後才能拖吊,因此,目前各車廠都無法精算到底有多少泡水車。

泡水深度超過輪胎二分之一以上的車子,引擎或變速箱都已進水,屬於俗稱的「全泡車」,是各車廠主要拖吊救援對象。目前各車廠預估「全泡車」數量差不多,大高雄地區大約有兩千五百台到三千台,再加上其他泡水程度較輕的車輛,此次南台灣泡水車可能達到四千到五千輛之間。

至於機車的部分,依照汽機車比例推斷,此次泡水的機車總數可能有四五千台,總計此次泡水的汽機車總數應超過一萬輛以上。

 

【2010/09/2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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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1 02:24
車子泡水太深 千萬不要隨意移動
【聯合報╱記者趙惠群/即時報導】
2010.09.21 12:06 am
 

中颱凡那比此次在南台灣造成的不少泡水車,車子如果不幸泡水,車商提醒民眾千萬不要隨意發動引擎、移動車子,一般來說。如果淹水深度超過輪胎直徑(高度)的二分之一,引擎和底盤很有可能已經進水,此時如果發動引擎,有可能造成電路短路、引擎缸體進水,讓損害擴大。

如果從輪胎的水漬觀察,淹水不及輪胎四分之一,應可以發動引擎、緩緩離開淹水區,煞車因泡過水,可能煞車力不足,可以以連續踩煞車方式,摩擦生熱,讓煞車來令片快速乾燥。而民眾若不確定泡水深度,最好還是聯絡原廠的救援車拖回保養廠檢查。

 

【2010/09/2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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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1 02:15
颱風無法到班 不能強迫出勤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10.09.20 03:01 pm
 

凡那比颱風造成南台灣大淹水,今天南台灣部分縣市停止上班上課,勞委會表示,若是家住南部,因為淹水等因素今天無法回到工作崗位上班,雇主不能強迫出勤,或以曠職、影響全勤等方式處理。勞委會將要求各縣市勞工局遇有申訴,要立即向事業單位進行了解、輔導;一旦事業單位未改善,一律以勞基法開罰。

至於昨天全台都停止上班上課,但是仍有很多勞工被迫出勤。勞委會強調,若是風雨過大,無法出勤,不能以曠職論;但若宣布停止上班,勞工仍到班出勤者,則視同正常工時,不以加班或補假論,但雇主可酌加工資。

針對公私部門颱風假不一,勞委會去年訂出私部門颱風假指導原則「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其中要求,發生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時,若勞工工作所在地首長宣布停止上班,雇主不得視為曠職、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處理,也不能強迫勞工補上班、扣全勤獎金等。即使首長未宣布停止上班,但勞工因為颱風、洪水等因素致未能出勤,也適用相同原則。

對昨天仍有不少服務業要求員工到班,勞委會表示,根據上述原則,昨天全台各縣市都達停止上班上課標準,如果勞工因風雨太大無法出勤,雇主不能以曠職論,更不能因此影響勞工全勤獎金,或是事後要求補班。

今天雖然多數縣市皆正常上班,但是南台灣淹水情形嚴重,嘉義以南都停止上班,勞委會表示,勞工若家住南部,但在中北部上班,因為南部縣市淹水無法到班,雇主一樣不能強迫勞工出勤,也不能採取要求勞工請事假等不利處分。

【2010/09/20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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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1 02:07

旅遊禁忌 入境隨俗 以下幾點一定要了解!

  • 鍾玉玨

旅行可增廣見聞,不過各國民俗風情不同,一個不小心,諸如用錯手勢或表錯情,輕則被對方會錯意,重則犯了當地禁忌,成為不受歡迎人物,敗了遊興。

在伊朗切勿豎起大拇指

若想稱讚對方表現不俗,許多人會豎起大拇指,不過在伊朗,這可是猥褻手勢,意味「坐在這上面」,極為不雅。此外,OK手勢是許多潛水族通用的暗號,表示「我很好」,不過在土耳其與巴西,OK手勢是罵人之意,表示對方下流齷齪。所以下次到巴西潛水時,千萬別隨便OK。

切勿觸摸泰國人的頭

在信奉佛教的泰國,頭則是靈魂之所,不可隨便亂摸。此外,也不可用手指指東指西。

視國情而挑話題與當地人談論

有時無知也令當地人感冒。諸如,在澳洲詢問原住民的處境,在中國暢談人權,在印度追究女性何以死於嫁妝不足,在西班牙譴責鬥牛等。最好選些安全的話題,諸如食物、小孩、運動、美容與景點等,多說好話包準不會錯。

切忌換上牛仔服或印第安傳統服飾出席阿根廷烤肉會

許多人到了海外,難免想入境隨俗,試試當地的服飾,因此到了夏威夷,換上五彩繽紛的夏威夷衫,到了印尼,穿上蠟染的服飾。不過在阿根廷,歐洲人若換上牛仔服或印第安傳統服飾盛裝出席烤肉會,只會被當地人嘲弄,認為他們小題大做。

不能穿鞋子進家與入廟

在日本等東方國家,進入室內或廟宇前,一定得脫鞋。稍早英國女星伊莉莎白·赫莉在印度舉行婚禮,因為進入結婚殿堂時拒絕脫鞋,差點把自己婚禮搞砸。

送什麼花也有禁忌

受邀到別人家作客,可以送女主人一束鮮花,不過在德國、波蘭、瑞典,千萬別送康乃馨。在比利時、義大利、法國、西班牙、土耳其等國,菊花則是禁忌。因為康乃馨與菊花都是喪禮用花。而玫瑰代表的意義也因國而異。在法國、奧地利,紅玫瑰代表浪漫,不過黃玫瑰在墨西哥與智利,代表離別。此外,花朵數目、包裝與否,都會影響送禮情意,不可不慎。

送瓶裝在豬皮製瓶套的白蘭地給阿拉伯主人

這可是大不敬。穆斯林如果喝酒,一定不會公開喝,不管你的東道主愛喝白蘭地或威士忌,讓他喝酒時引人注意絕非好事。豬和狗在阿拉伯國家都是不潔淨的動物,因此不管你送他的酒瓶皮套有多華麗,只要是豬皮製,都是在侮辱主人。送禮是門學問,因此送禮前最好問問當地人意見。在中國,送鐘可是觸人楣頭。在哥倫比亞,禮品最好不要有標記,以免被視為便宜貨。韓國人則喜歡洋貨。

在喬治亞或亞塞拜然,舉杯頌祝健康時,切忌自顧飲酒或與人交談。

北歐、俄羅斯、前蘇聯加盟共和國,對於敬酒非常慎重,舉杯時最好眼睛看著主人。在俄國,敬完酒後須一口將杯中的伏特加飲盡。在喬治亞和亞塞拜然,有專人主持敬酒,整個過程往往耗上數個小時。敬酒時,如果和身旁的人交談或逕自獨酌,將會遭致責難或白眼。

在中國與日本,切忌將筷子插於米飯上

在中國與日本,用筷也有一套禮儀:千萬別將筷子直直插入碗裡,也不可用筷子指人。

筷子要握在上方三分之二處,握筷子處愈遠離食物,人們愈會覺得你世故老練。千萬不要把筷子當叉子用,也不要把筷子架成十字形、分開來擺在餐具兩邊,將尖端指向別人。最糟糕的莫過於將筷子插在米飯上,這樣做會讓人聯想到喪禮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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