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10:57

一、便利商店繳稅免手續費、線上列印繳款書好方便

敦敦從事外務,整天裡裡外外跑來跑去,吃完晚飯才發現前天就到期的所得稅繳款書不見了,呀呀囧大了!等明天上班再去補稅單,免不了要開始加算滯納金,真懊惱。沒別的法子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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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國稅局說明,每筆金額2萬元以下的現金繳納案件,納稅義務人可以自行上網利用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tat.gov.tw)列印附條碼的繳款書,再持往統一超商、來來(OK)、全家、萊爾富等便利商店繳納。

 

便利商店代收稅款的項目有下列幾項:

(一)查定及核定開徵稅款:包含1.大批開徵之綜合所得稅稅款(含申報、未申報及後到資料)。2.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暫繳稅款。3.查定課徵之營業稅稅款。 4.定期開徵之汽(機)車使用牌照稅稅款(外字牌除外)。5.定期開徵之房屋稅稅款。6.定期開徵之地價稅稅款。

(二)申報自繳稅款:包含1.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大陸人士及外僑申報案件 除外)。2.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3.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自繳稅款。4.營業稅申報自繳稅款。5.綜合所得稅扣繳稅款。6.營利事業所得稅扣(代)繳稅款。

(三)行政執行滯納稅款:包含1.綜合所得稅。2.營業稅。3.汽(機)車使用牌照稅(外字牌除外)。4.房屋稅。5.地價稅。6.土地增值稅。7.印花稅。8.契稅。9.娛樂稅。

其中,第(一)及(二)項稅款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都可至便利商店繳納(不過還是算逾期繳納案件)。但第(三)項稅款,便利商店就只代收至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當日24時。

提醒您,自行利用線上列印附條碼的繳款書要確認資料內容及條碼是不是清晰,如有錯誤一定要重新填入正確資料後再列印正確的繳款書,不能在錯誤的繳款書上塗改、蓋章。

例子中的敦敦,趕緊線上列印繳款書,在晚上12點前到超商完成繳稅,就沒有逾限繳日2天的困擾,也就不會有加徵滯納金的負擔了

還有更多您切身的稅務服務、免費稅務講習等資訊,請上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網站加入網路會員(http://www.ntat.gov.tw)【設連結至本局首頁】,國稅局將主動e-mail通知最新訊息。

二、調降所得稅稅率

靠薪水過日子的吳爸爸上有重度聽障的70歲老母,還有2個上大學的兒女要扶養,生活擔子不輕。還好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都有調高,減輕不少負擔。吳爸爸很關心申報99年所得稅時,是不是也有其他租稅大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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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國稅局說明,為了減輕中低所得及薪資所得者的租稅負擔,增進社會公平,財政部98年5月27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綜合所得稅「21﹪、13﹪及6﹪」3個級距稅率分別調降為「20﹪、12﹪及5﹪」,明年申報99年度綜合所得稅時,不只吳爸爸,所有納稅義務人都可以適用。

不只調降綜合所得稅稅率,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稅率,也由25﹪調降為20﹪,估計可減輕70萬家營利事業租稅負擔。同時修正簡化暫繳申報制度以及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的盈餘歸課稽徵程序,提升稅務行政效率,讓企業與個人申報99年度所得稅時同享租稅利益。

三、網拍達人e稅通

小述年紀輕輕,為了儲存結婚基金,除了一份固定的工作,還利用網站銷售貨物,偶爾朋友有抽獎獲得的贈品也會請小述幫忙PO上網拍賣。只是前幾天朋友聽說網拍成功好像要課稅?小述這幾天忙著研究研究,到底網路交易會不會課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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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國稅局說明,為了落實與實體商店間的租稅公平,個人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如果是以營利為目的,依法應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但是如果是個人透過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的二手商品、買來尚未使用就發現不適用、或他人贈送而不合用的物品,就不屬於營業稅的課徵範圍。

而且個人透過拍賣網站銷售貨物或勞務,如果每月銷售貨物或勞務的銷售額未達到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8萬元、銷售勞務4萬元)者,可以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稅籍)登記。換句話說,如果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務或勞務,且連續6個月平均每月銷售貨物的銷售額已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已達4萬元者,就需速速向所轄國稅局的分局、稽徵所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

另網路交易是不是涉及所得稅課徵問題,因網路交易型態不同,有不同適用情形,建議有相關情形可上國稅局網站查詢或洽詢稅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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