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3:45
分期卡 期數將縮短
聯合理財網 2009/10/02
 
【經濟日報╱文/黃欣】

市面上不少銀行推出「分期信用卡」,分期期數最多可達36期以分攤持卡人的消費負擔。但在金管會研議下,未來還款分期期數可能下調到24期。

經濟不景氣,為了鼓勵民眾消費,包括永豐、聯邦、新光、第一、大眾和台新銀行等都出「分期信用卡」,強調刷卡後可分期還款,以提高持卡人消費意願。

金管會認為,無擔保的信用卡分期還款期數拉到36期,等於持卡人須花三年才能還清債務,甚至有些分期專案還會另外收手續費,期數愈多,持卡人負擔費用也愈重,因此主張縮減到24期。

此外,金管會指出,分期卡的還款期數愈多,每期攤還金額愈少,持卡人很容易誤以為消費金額不多而擴張信用。

為符合未來還款期數上限的新規定,目前已有銀行自行修改規範,將分期期數降到24期。銀行主管指出,分期卡雖以消費分期付款免收手續費為號召,但免手續費的期數多半限定3到6期,超過期數銀行便會收取刷卡金額1%的手續費。

多數銀行也接受一般信用卡單月帳單分期繳付,甚至只要透過電話就可設定分期期數與金額。但這類分期付款不但會有付款最低門檻,每期還要加收手續費,年化後利率可能超過10%,對持卡人未必划算。

【2009/10/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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