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酒後騎機車被員警攔檢,酒測吹氣十多次都無法使酒測器感應,員警認為他佯裝吹氣,以拒測開罰6萬元,林不服向板橋地院聲明異議,說他曾中風和患肺病無力吹氣,但法官3次讓他吹氣測試,認為林以「技術犯規」方式拒測,駁回林的異議之訴。
據查,55歲林姓男子3月20日深夜11時55分,騎機車經過新莊市建中街被兩名員警攔下酒測,但林吹氣吹了十多次,始終無法讓酒測器感應而偵測酒精濃度,後來被員警以拒測為由,開單處罰6萬元。
林姓男子向板橋地院聲明異議說,他配合吹氣吹十多次做酒測,但因有中風和肺病病史而無力吹氣,並非拒測,他是冤枉的,希望法官撤銷罰單。林並提出他就醫紀錄,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中記載林有「慢性阻塞性肺疾」、「慢性呼吸道阻塞併發肺餘積增加」及「陳舊性腦中風」等症狀。
但開單員警到庭證稱,林被攔下後一度想找民代前來關說,他們再三請林一定要吹足氣量,才能使酒測器感應,否則要以拒測理由開單,但林仍未配合才被依拒測開罰,告發過程都有錄影可查,並說林當時未說有中風和肺病病史,若林告知,他們會依規定帶林到醫院抽血檢驗。
法官調查,發現只要吹氣零點八公升就能讓酒測器感應,但林的吹氣肺活量經三度測試,都有一點五三公升到一點九三公升,證明林當天可以吹進足夠的氣量使酒測器感應;法官另勘驗錄影光碟發現,林當時雖以口含住酒測器吹管,但只吹出微弱氣量或以舌頭堵住吹氣口佯裝吹氣,因此認定林拒絕酒測,駁回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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