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4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法拍市場經常發生第一高標得標者,以未帶身分證理由,改由次高標者得標,這樣易造成圍標,台北地方法院決定採取新措施防範,昨天法拍北市和平東路一處房產時,第一高標者雖未帶身分證,執行處庭長林鳳珠當庭宣布仍由第一高標得標。
去年佳姿健身中心法拍,前三標高標者都以未帶身分證理由棄標而由第四高標者得標,高院調查後認定有人利用這種手法蓄意圍標,為避免不公,司法院函令各級法院,今後對此情形,仍應判定由第一高標者得標。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下午拍賣台北市和平東路一處房產,第一高標丁姓女子以二千五百零六萬元得標,但她以未帶身分證理由,拒不出面,庭長林鳳珠當庭宣布,仍然由第一高標者得標,如果第一高標者在法院下班時仍未出面,將重新拍賣,重新拍賣的得標價格若低於第一高標者所填的價格,由第一高標者補足差價。
全文網址: udn房市情報 - 房市新訊 - 政策焦點 - 法拍新制/第一高標沒身分證 也算標到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4&f_ART_ID=237478#ixzz1QxsOkU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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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售法拍屋最新規定-『法拍新制/第一高標沒身分證 也算標到』**本文摘自聯合新聞 - 地圖日記 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8710234.htm#ixzz1T007vXs3 (網址連回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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