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購屋重要必知事項-『怕買到凶宅?切記詳訂合約多打聽』**本文摘自聯合新聞
2010/10/05
【網路地產王/綜合】

  買房子是人生大事,不過,最怕的就是碰上買賣糾紛!根據調查,大台北地區上半年買屋糾紛前3名,分別是「隱瞞重要交易資訊」、「房屋漏水」及「契約審閱權糾紛」,其中,「隱瞞重要交易資訊」最常見就是凶宅隱匿不報!

■ 小心凶宅!定型化契約內容看仔細

  所謂「凶宅」的認定標準,是屋內曾經發生非自然的死亡原因,包括自殺、他殺及意外死亡,如瓦斯中毒、火災死亡等。要避免買到這類凶宅,台北縣政府主任消保官楊舜惠建議,民眾購屋時要請房仲業者提供契約審閱期、屋況完整說明、3個月內鄰近地區成交行情等資料,屋況完整說明包括有無漏水、違建或增建、是否凶宅等。

  此外,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一般定型化契約審閱權在30天以內,而不動產買賣契約審閱期間至少3天以上,房仲業如果不提供,就沒有善盡提供充分資訊的責任,一旦有糾紛,就有補償消費者的義務;倘若建商或房屋仲介任意剝奪買方契約審閱權利,那麼買方可以以沒有時間審閱契約中的某些條款,主張這些條款不能成為契約的內容。

■ 鬼屋不列凶宅 事前打聽最重要

  不過,資深房仲提醒,雖然託售屋主在委售合約上有告知是否為凶宅的義務,但部分屋主仍會心存僥倖,民眾若要確保不會買到凶宅,還是得自己做功課。 一般仲介會過濾凶宅,如果民眾購買房屋並非經由仲介,可由幾個方向調查是否為凶宅,一是如果屋主所出房價低於市價行情甚多,即應注意其低價出售的原因;其次可向管理員、鄰居、村里長打聽;最保險的作法則是到當地警局或派出所了解;另外,也可上凶宅網查詢。

  提醒消費者,部分大樓曾發生從頂樓跳樓死亡事件,因為人是死在屋外,因此整棟大樓的房子不會被列為凶宅,民眾若對這類大樓也有忌諱的話,更應留心打聽。此外,傳說中的鬼屋並不列入凶宅,因為鬼屋無從查證,買到所謂鬼屋的民眾不能以凶宅或鬼屋而退屋。

【網路地產王www.vrhouse.com.tw】



全文網址: udn房市情報 - 市場情報 - 買賣小秘訣 - 怕買到凶宅?切記詳訂合約多打聽 http://money.udn.com/mag/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19752#ixzz1Qy7huHGT
Power By udn.com

民眾購屋重要必知事項-『怕買到凶宅?切記詳訂合約多打聽』**本文摘自聯合新聞 - 地圖日記 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8710295.htm#ixzz1T04DpywY
(網址連回本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的頭像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一個後山花蓮來的鄉下孩子,在北縣成功打拼的真實血淚奮鬥故事。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