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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9日 
 

       【唐鎮宇╱台北報導】捷運殺人魔鄭捷無預警砍人,引發社會對無預警暴力的憂慮,勞動部近日研擬相關指引,最快下月起將要求僱主對勞工在職場可能受到身體、精神等暴力建立預防、通報和應變機制,若未建立也不改善,可處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有上班族存疑說,警察都不一定能預防暴力,何況是企業。

須辨識暴力客戶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傅還然表示,過去社會對隱藏的暴力人口較不關心,勞動部希望慢慢建立職場的預防機制,提前解除可能發生的危機。 

 

白領吐槽怎可能

       據勞動部規劃,未來僱主必須針對勞工執行職務時,可能遭受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建立預防機制,如工作場所可能接觸到有暴力史的客戶、乘客、顧客等,僱主必須建立危害辨識、評估機制;潛在危險區域工作場所也應裝警報系統、監視器等。
       若職場有暴力史的勞工,或勞工間有受私人關係威脅、可能發生暴力事件時,僱主須建立員工通報機制,並且由專責主管組成團隊介入處理。僱主也須訂定處理程序,包括心理諮商輔導、外部資源聯繫或通知警政單位機制等。傅還然說,新規定預計最快下月隨《職安法》一起實施。
       過去勞動部曾做過調查,發現男性勞工較常在工作環境接觸到的暴力前三名為言語暴力、心理暴力和肢體暴力;女性則是言語暴力、心理暴力和性騷擾。若以行業別分,勞工自評較容易接觸到暴力風險的前三名行業為「礦業及土石採取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及「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法令要求僱主對職場暴力負起預防責任是對的,希望勞動部能針對不同產業需求提供協助。上班族姚小姐說,連警察、社工都不一定能預防暴力發生,何況是企業,「屆時公司可能虛應故事、隨便演演樣板戲避免被罰錢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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