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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09 00:35
總統府旁「坑」路人 骨折獲國賠22萬
一位上班族指著總統府旁斑馬線一處約四、五公分深的裂縫說:「洞這麼大,北市府工務局難道都不知道嗎?」(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胡姓銀行女職員前年走在總統府旁斑馬線,被坑洞絆倒,造成扭傷、骨折,氣得求償53萬元;高等法院認定,北市府工務局應負國賠責任,昨判決賠償胡女22萬多元定讞。

被害人胡女是台銀總行職員,在總統府附近上班。97年4月27日上午8時,胡女上班走重慶南路一段和寶慶路口的斑馬線,被一個坑洞絆倒,整個人趴倒在地,送醫後,醫師診斷她右腳踝扭傷、併發外傷性關節炎及疑似距骨線性骨折等傷害;胡女因而向道路管理機關台北市政府工務局請求國賠。

工務局指稱,當時斑馬線上雖有坑洞,但胡女未舉證是否確在該處跌倒,且「坑洞長、深各10公分,應該不會造成那樣的傷勢」,而且胡女是否也有過失應該一併查明。

不過台北地院認定,胡女受傷和該處坑洞確有因果關係,工務局有管理疏失,胡女則無過失;但法官僅同意判賠醫藥費、護具及7萬元精神賠償等共8萬1000多元。

胡女上訴高院,高院合議庭認為,二審胡女所受精神損害不輕,判工務局應再賠13萬,另也須賠償她因受傷無法使用休閒俱樂部的會費損失1萬多元,共判賠22萬4533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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