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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09 01:46

優貸跳票 瓏山林判賠30萬

2010年06月08日蘋果日報
 

【孫友廉、楊茲珺╱台北報導】女子顏**購買瓏山林「時尚女人香」大廈套房,銷售員王**承諾可取得政府優惠購屋貸款,但事後卻只能辦一般銀行房貸,顏女不滿要多花利息二十萬餘元,提出民事求償,板橋地方法院昨判瓏山林、王女須賠利息差額,另瓏山林也須賠顏女十萬元懲罰性賠償金。

須補利息差額

替女兒打官司的顏父顏**(六十五歲)說:「只為爭一口氣,建商講話不算數,寄了兩次存證信函都未被理會。」
三十多歲顏**去年八月間,向瓏山林購買位在新莊市富國路「時尚女人香」大廈四樓小套房。顏女訴訟指出,當時銷售員王寶玉表示購屋款中的一百六十二萬元,可申請二十年「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年利率為百分之一點三二五,絕無問題。
但五天後王女卻打電話說優惠貸款已額滿,可改向渣打銀行辦一般性房貸。顏女、顏父不滿兩房貸利息差額二十萬餘元,提出民事官司,也要求瓏山林要賠三倍懲罰性賠償金,共計八十三萬多元。
板橋地院考量銷售員王**有寫便函指對貸款深感抱歉,表明願彌補差額,據此判顏女勝訴。但王受訪說,她沒保證可取得優貸,便函是被設計才寫;瓏山林律師張**說,該銷售員隸屬代銷公司,要瓏山林連帶賠償不合理,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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