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和兒子詳談,才知道當初他和他父親到底是過什麼樣的生活!而我也徹底的明白,一個男人會對女人家暴,也一定會對孩子家暴。因為兒子說:『他父親時常在酒後對他和姊姊『過肩摔』,甚至當他功課寫錯時,父親是直接拿學校課本丟他和砸他的臉。』兒子說:『和跟爸爸比起來,他寧願跟我一起生活。做錯事被我罵,總比不小心犯錯被父親打罵來的好。因為父親對他的罵,是一種嚴重的『精神虐待』。』
      而我也下定決心,絕對不會再讓兒子回去和他父親一起生活,因為那是一種『不是人過的生活』。即使要費盡多大的力氣,爭取兒子的『監護費』我也甘願。至於女兒,並非我要放棄她,而是她當初就選擇跟她父親,如今我要插手很難。甚至連女兒學校的老師都被女兒父親收買,我撥電話過去找老師也沒有多大的意義。至少,女兒若沒有到學校上課,學校一定會通報給教育局,教育局也會層層通報。所以,女兒的安全應該是沒有問題的。畢竟,女兒所處的狀況並不會像兒子當時如此的緊急,而女兒也幾乎不會被撥電話給我。大概也早已忘記有我這個母親的存在吧!
      寫到這裡我也覺得很慶幸,自己當時決定恢復單身的狀況是對的,離開一個不值得我再『死心塌地』的付出時間、感情、金錢的人,更慶幸由於我的早一步跳出,今日才得以有能力接兒子出來一起共同生活。而其實,在接兒子出來的時候,我就同時有打『兒子監護權官司』的心理準備。
      因為法官也會看小孩子的意願,至少我可以很明確的確定兒子的意願。而對方若敢『輕舉妄動』,或有任何威脅言語,我一定會針對手機簡訊和手機通話錄音來作蒐證,甚至對方若太過份,我會先申請『保護令』,而後再進一步『爭取改定監護權』。畢竟,對付這種人要動腦筋和動智慧,耍心機、保持冷靜和用法律來對付他。畢竟,要玩法律,對方玩不過天天在處理法律事務的我。但和這種人打官司或交涉,也一定要頭腦保持冷靜,對方在氣頭上一頭熱,我就故意耍冷。讓他沒戲演和碰一頭灰。
      而我也要更努力來工作和打拼,來提供給孩子一個『更美好的未來和生活』。畢竟,既然決定接孩子出來生活,那我就要更努力賺錢和工作,來獨立撫養和栽培孩子『長大成人』。甚至希望孩子,將來可以有一個很好的發展和光明的前途。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的頭像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一個後山花蓮來的鄉下孩子,在北縣成功打拼的真實血淚奮鬥故事。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