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社會新鮮人求職重要應注意事項-徵才廣告藏不實 小心求職陷阱』**本文摘自中央通訊社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許雅筑台北15日電)北市勞工局今天表示,已對冒用單位名義徵才、以A公司名義刊登B公司廣告、虛設行業刊登求才訊息及未依徵才廣告揭示提供勞工保險等4件不實廣告裁罰,提醒民眾小心求職陷阱。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今年至今共受理35件不實廣告申訴,經查證屬實後,裁罰其中4件。
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就業服務法所謂不實廣告,是指雇主刊登虛偽不實的廣告,造成一般大眾合理判斷並作成決定。今年接獲的申訴案件中,有些確屬不實徵才,有些則是誤解徵才資訊,建議勞雇雙方加強事前告知及溝通。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黃愛真提醒,求職者應謹記「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隨意簽約、證件不離身」及「要陪同、要確定、要存疑」的5不3要原則。求職前,可至經濟部商業司網站,查詢事業單位登記。
另外,黃愛真表示,依就業服務法,雇主不能留置求職人國民身分證、其他證明文件、扣留財物或收取保證金,如遭遇以上情況,民眾可撥1999市民熱線向勞工局檢舉。若欲檢舉不實徵才廣告,最好保留當時徵才廣告內容,以利調查。1001015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