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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處:中央廣播電台 台灣之音 央廣部落格-純在主義
節目主持人:李正純
與談者:李岳霖律師(民間司改會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主任)
文字整理: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籌備處
以繪本作為教材
主持人(以下簡稱「主」):
今天我們談到「責任」這個主題,是不是也像「權威」和「隱私」也有一個童話故事背景呢?
李岳霖律師(以下簡稱「李」):
  的確,這套繪本共有四個主題,每個主題都有個故事,目的就是要以最「生活化」的方式,讓從幼稚園的小小孩到成人階段,都可以透過閱讀或聆聽簡單而精彩的故事內容,去思考其中的道理。這些繪本的價值不在於它能夠「立即」告訴我們什麼樣高深的學問,它不是教科書,也不需要在看完後拼命死背。尤其我個人覺得最難能可貴的是,這套繪本每一個主題之間背後的概念是互相連結、環環相扣的。我們不需要用教科書般條列式的要求大家背誦死記,而是用一個一個生活化的故事,讓學生可以從概念與概念之間去觸類旁通。以「責任」這個主題為例,它以一連串動物園裡小故事為背景,將一些重要的元素抽出來,透過幾個簡單的故事情境,帶出我們所需要瞭解與「責任」相關的概念的知識和技能等。我們常常聽到一句話:「給他一條魚吃,不如給他一支釣竿」,而這套繪本就是類似於釣竿的功能,讓你擁有一個思考工具,引導你在腦袋裡「思考」每天發生、面對的各種問題。
  「責任」這本圖畫書主要圍繞在一所動物園裡發生的各種故事。在動物園裡想當然爾會有許多動物,同時也需要一些人來照料動物們的日常生活。這個故事,就以動物園的員工馬丁在工作中面臨的各種遭遇說起。馬丁是動物園的管理員,他的工作非常繁忙,除了要餵養園內大大小小的動物們、清洗動物居住的柵欄、清潔園內的各項設施,並為動物的水槽添加充分的用水之外;當遊客來到動物園參觀的時候,馬丁還要協助處理他們的各式疑問、提供遊客服務,也要確保遊客會遵守園內的各項規範等。每天,都有好多好多的事情等待著馬丁去處理,可是馬丁非常「負責任」地細心的照顧這些動物,動物們也因此長得更加健康有活力,到動物園的遊客因此變得越來越多,馬丁也更有成就感。然而,馬丁在工作上表現得越好、越出色,他的長官們一方面對他讚賞不已,一方面也交付了更多新的工作給他,而馬丁的煩惱也開始出現了…。

  他究竟要不要接下這些新的工作或職位?如果你是馬丁,你認為自己到底該不該用更多的工作,換取更多的收穫或者成就感呢?如果你是工作已經夠多的馬丁,當老闆交付給你更多的工作時,你又該如何思考並做出選擇呢?
生活中無所不在的責任
    「主」:聽了馬丁的故事,我突然發覺,自己跟他有好多相似之處呢!我的工作雖然不是一個動物園管理員,然而,我在工作方面與馬丁竟然面臨同樣的問題。在職場上,當你表現出不錯的工作成績,長官就會對你產生更高的期待。接著,他或許就會給指派給你更多的工作,一方面,這代表著他對你工作能力的「信任」,雖然一開始我會小有成就感,但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我的「壓力」接著來了。當工作越來越多,你又沒有辦法保證自己能夠做得像原來的這麼好,每個人一天都只有二十四小時,我不會因為工作比較多所以有第二十五個小時,當工作做不完的時候,究竟我又該怎麼辦?
  其實用動物園管理員馬丁的例子,對照現實社會的工作職場上,會發現許多人同時間也面臨相同的問題。其實,在校園裡一樣也會有「責任」的問題,例如小朋友該做的學校功課,或是由老師所賦予的一些責任等。有時候我們會聽到某些小朋友抱怨:為什麼別的小朋友都不用做這些事?為什麼我就要這麼辛苦?這就涉及他該不該「接受」這個「責任」?同樣地,這也是大家必須去面對的問題。
    「李」:「責任」真的是非常貼近一般人生活情境的問題,或許我們在談「權威」的主題時,一開始還不容易有深刻的體認。但當我們談到「責任」的問題,就絕對可以從生活的小事出發。小朋友不論在家庭或在學校,都一定會碰到與「責任」有關的問題,像是當小朋友下課後回到家,他會想要看電視、玩遊樂器,但是,功課作完了嗎?明天上課的科目預習了嗎?老師所交待該帶的學用品準備好了嗎?當晚餐結束後,我會跟我家的小朋友說:弟弟你要做哪些簡單的家事,姊姊妳要做哪些簡單的家事,做完了以後,你才能夠可以去看電視,妳才可以去看一下故事書。包括在學校也一樣,為什麼我們要分配打掃工作?你要負責打掃走廊,我要負責擦擦窗戶,他要負責整理教室及書櫃等等,這些都是每一個小朋友每天所面臨而且應該要做的事情,也是我們每一個人每天生活中都會碰到的問題:你該做什麼?你又不該做什麼?

責任範圍的界定
    「主」:從李律師談到許多小朋友在家庭裡的種種情景,不禁讓我聯想到自己的狀況。小孩子會認同學校中的「責任」,是因為這是他們現階段生活重心所在,當他功課沒寫完、書沒念完時,他可能比較容易同意「做功課」、「念書」是他自己的「責任」。但當講到做家事時,小孩子則常常會出現另外一種反應:「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我要多做?」若家裡有兩個以上的小朋友時,其中一個就有可能會說:「為什麼他不用做?」這不正是我們剛剛所談到的「責任的範圍」嗎?「責任」的範圍有時候很清楚,有時候卻模糊不清,因此小朋友就容易有這樣的想法:「真的是該我做的(負的責任)嗎?」當遇到這種情況,我們該如何說明呢?我們該怎麼告訴他們,這就是你該負的「責任」!李律師會給我們什麼樣的建議?
    「李」:這真是大哉問!首先,「如何」告訴小朋友?其實與「權威」有關,由父母親直接告訴小朋友們,究竟有哪些事情屬於他的責任範圍,「行使權威」是最直接的方式;但在民主法治的社會中,除了以權威這種上對下、單方面的思考模式之外,我們是否還可以再活化或在更有技巧一些?
  我們可以「說之以理」。而這個理又該怎麼說呢?例如,面對「為什麼這件事不是哥哥姊姊做,為什麼是給我做?」的問題時,身為大人的我們應該有種想法,我們要跟小朋友「講道理」,跟他討論今天所賦予你的責任是不是「有根據」的,像是我是按照你們的能力、年齡等等不同的標準,來指定、分配不同的責任範圍。

  我認為探討這些問題的過程是非常有趣而且有意義的。這是因為我們事實上也在同時深入分析、瞭解小朋友們的內心世界。回過頭來,大人們也該反省,自己究竟是怎麼樣對待小朋友們,當我們把這個問題想清楚之後,似乎也比較能夠去思考,我們平日又是如何的去對待同事、朋友,甚至社會上其他人?如何讓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情況更好?前面曾經提到,為什麼要以「能力」或「年齡」來指定、分配不同的責任範圍呢?以我自己跟小孩互動的經驗來說,對於家中年紀比較大的姊姊,我所分配給她的責任是「洗碗」,我告訴她,因為弟弟年紀小,洗碗可能會打破受傷;而當倒垃圾時間到了,家人們必須把垃圾桶清乾淨,將垃圾集中在一個大垃圾袋理面,這件事,或許年紀小的弟弟就可以做。年紀太小的弟弟不需要爬到很高的地方去操作電器,或者是冒著可能會打破碗盤被割傷的風險,這都是生活中非常實際的例子。

  大人們在分派給小朋友的責任時,同時考慮到其他相對合理的因素,這就是從「權威」、「正義」等延續到「責任」的概念,如果我們想通了前面所談到的這些道理,正如同獲得一把「釣竿」,知道該用什麼樣的「思考工具」去面對、解決問題。而不是每次當小朋友有異議時,總以「爸爸叫你怎麼做就怎麼做,別囉唆!」來回應,這樣就很難達到良好的親子互動。所以,為什麼老師非常喜歡我們談「責任」這個主題,當老師用這些討論思辨的方式將「責任」的概念讓學生了解後,學生就會真正知道他該為什麼樣的事情負責。
動之以情的可能性
   「主」:可以用講道理來說服人,相信在推動「責任」的概念時將會更加容易了。我又想到另外一個可能,俗話說「動之以情、說之以理」,有時候是否也可以用動之以「情」的方式呢?例如,可以說「你就幫幫我嘛!你多做一點我就多輕鬆一點啊!」而不論是家庭或社會,有時候並不僅僅是「理」的問題,有時候更是「情」的問題。若將事情各自分擔一起做,是不是大家就會更輕鬆?甚至,有時候還可以連帶地促成家人、朋友或同事間的感情融合,不也正是一種附帶效益。
   「李」:「責任」絕對不是硬梆梆的,也並非只有法律有規定的才稱做「責任」。像您剛談到的動之以情,其實,這是一種由感情上、道義上、人與人關係上所產生的「責任」,或許我們可以將其認定為廣義的「責任」範疇。道理都是一樣的,當人際關係越好,人與人相處間因而更和諧,這都是負責任的好處。
從利益談責任
   「主」:我們從「什麼是責任?」談起,談到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責任」怎麼去劃分?又該如何分配「責任」,使人能夠欣然接受?現在我們接著談「負責任的好處」,前面大部分所提都與「公共利益」相關,例如讓人們之間的感情更好,一起做事的成效更棒,但除此之外,有沒有屬於「個人」的好處?前面提到以理來說服他,或者從情感、道德層面的方式,那麼有沒有可能以「利」來引誘他負責任呢?不論是繪本裡的動物園管理員馬丁先生,或是現實生活中一般的社會職場上,當你多負一點責任時,老闆就會給你升官、讓你加薪,其實就是一種「利」的方式。
    「李」:這並沒有不對,也絕對不是一種壞事,以你將會有更好的收穫、利益的方法,讓你考慮要不要承擔「責任」,以「利」的方式也是負責任好處的其中一種。負責任當然會有一個「相對」的概念,對於個人而言,如同您剛所提到的成就感、助人為快樂之本、心情因此更好,這些都是道德層面的好處;就實際層面而言,我因為付出了更多的「責任」,相對的,我也得到了更多的好處及報酬,我想這是天經地義的,但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回過頭去想想,問題在於:這些更多的好處、利益、報酬等等,相對於承擔在肩膀上更多的「責任」,是不是我們所真能負擔的呢?千萬不能夠光看到「好處」,就忘了去思考:我是不是能夠完全的擔負起這些「責任」。
責任超過自己能力負荷範圍時該怎麼辦?
     「主」:我們接受了一個工作,被賦予「責任」之後,假設我們自己做不到該怎麼辦?是否該退回本來接受的利益呢?或者是該試著鞭策自己、激發潛力,讓自己可以負擔更多的「責任」?
     「李」:其實,解決的辦法很多,以我本身的律師工作必須承辦許多案件為例,有時候可能同時有比較多的案子,或者可能臨時發生了緊急的案件等,當你一旦答應了要接手承辦這個案件之後,我要負起為當事人處理法律爭議的「責任」,但如果你的時間、能力有限那該怎麼辦呢?當你要承擔更多的「責任」時,後果可能是你必須犧牲睡眠時間,熬夜將訴訟文件完成,無論如何,都要想辦法盡你所能去完成你該負的「責任」,這是第一個方法。第二、用「退回」方法來「拒絕」,當我們思量自己的能力後,發現「責任」與「責任」間互相產生衝突,我真的沒有辦法同時負擔起那麼多的「責任」時,那你不能用「薪水拿了再說,以後的事情先擺著」,這顯然是不對的處理方式。
無法承擔責任的結果
     「主」:也許當時太樂觀就接受了這個工作,但後來真的沒有辦法負擔起應有的「責任」,假設以加諸「責任」的人的角色而言,若該負責的人無法承擔「責任」時,我又該怎麼辦呢?是不是可以用「處罰」的方式呢?
     「李」:事情沒做好就必須負責,其實是一個「歸責」的問題。說的更清楚一點,這也是我們要知道「法律上責任歸屬」的問題。也就是某人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時,他應該要負相對應的「結果」,而這究竟是不是所謂的「處罰」?容有疑義。就「處罰」這個詞而言,其實所指涉的是比較狹義的概念範圍,而較為廣義的概念應該是指「不利益」或「壞處」,我想這是大家最常見、最耳熟能詳、也是最能夠接受的字眼。
  當我們加諸「責任」在別人身上,而他做不到的時候,當然他必須負起「責任」。因不負責任所生的「不利益」有可能是罰錢等,我們將「不好」的結果加諸在別人身上,去換取我們因為沒有盡到「責任」而衍生的不利益,這是一種方式;此外,或許我們就得趕緊換人負責,如果你真的在工作上力有未逮,我們是不是可以藉由適時的調整,讓工作可以如期完成。事實上,「老闆」也有監督的「責任」。所以我們說「責任是無所不在的」,並不是只有第一線及最基層的人,也就是說,並不是只有像馬丁管理員這樣的員工才有「責任」的問題,而他的長官,還有他的長官的上級長官,長官長官的上司等的管理階層都有他們該負起的「責任」。所謂的「分層負責」,正表達出職場上每一個層級都有他應該負起的責任範圍,工作上必須具備的視野與臨場的應變措施等等。


  當你做到了你應該做的事情時,這就是負起「責任」。看起來、聽起來似乎很簡單,但我們仔細想想,我們每天在做的事情,是不是都在盡一個「責任」?是不是都在負一個「責任」?接下來,我們才去談如果有做到會怎麼樣?沒有做到又會怎麼樣?例如加薪、獲得成就感、或是得到各種獎賞獎勵。那麼,假如我沒有做到是不是要被處罰?我沒有做到是不是會影響到別人呢?像是我該把地上掃乾淨的,但當我沒有把地板掃乾淨,導致在地上還遺留著一灘潮濕的水漬,其他人走過去因此滑倒了,我該怎麼辦?這是不是我該負責的範圍呢?除了把「責任」兩個字每天掛在嘴邊之外,其實每個人都應該還要將「責任」放在心裡,仔細想想我做到了會如何?當我沒有做到時又將產生什麼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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