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慧千律師 (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講師)
     因緣際會下,六年前參加台南律師公會的一場「法治教育向下扎根種子講師」研習課程,沒想到竟意外讓我這個不曾鑽研過教育相關課程的外行人兼兩個幼兒母親,對於所謂的教育工作,可以嘗試用我曾接受過的法學教育薰陶的思維,跨足到對學齡兒童教學指導的分享,並從中獲得很大的啟發。我認同並深以為「民主基礎系列」的這套相關課程,確實是培養可以獨立思考,並擁有判斷能力的公民的最佳教育方式之一。我曾經接受數場「法治教育種子教師」課程,也曾受邀擔任講師到校園播種幾次,但我知道,在這段過程中受益最多的人~是我自己。因為,這樣的參與模式開擴了我的思維並充實我的人生。


  還記得第一次播種的對象,是我家小孩國小學校的一、二年級老師,人數約20人。那時,我與前輩陳琪苗律師一同出席擔任種子教師,我心中有無限熱情,但是經驗卻略顯不足。於是,只能將之前上黃旭田律師與張澤平律師的課程時,所抄下來的筆記當成武功祕笈,不是很熟練的再傳授出去,到底講了什麼我已不復記憶。而第二次散播法治種子的對象,就是我家小孩就讀國小一、二年級時的同學了,我在接到小一導師所發的晨光媽媽教學時間報名時,十分火速的報名每週一次晨光時間教學,到學校擔任晨光時間50分鐘的教學者,親上火線的感覺很真實,同學們也很捧場,因此,我花了二個學期的時間,將幼兒版的權威、責任、隱私與正義,從頭到尾與同學們分享了一回課程,也算是扎實的踏上教學第一線。

 
  民國98年,因為一個意外的插曲,擔任台南律師公會法治教育宣導委員會召集人,所以參加了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的年度規畫會議,一整天下來聽取前輩們各種不同方式的教學心得,讓我好像打通了任督二脈,從此,我好像都聽得懂老師們所傳授的武功秘訣,向其他尚未接觸過的人分享法治教育中心所帶回這套教材也更有心得,且從聽我分享的人回饋的表情,我相信他們是被打動,並期待加入或參與的。
 
  分享教材的主要目的,也是為人父母的我希望孩子能做到的事,就是培養孩子在面對任何問題時,能夠正視問題所在,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法,接著選擇自己經過思考後所採用解決問題的方法;如果孩子有了這樣的思辨能力,則無論其所遭遇的問題是否一次即獲得解決,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了,因為孩子的解題過程是經過思考與選擇,即便無法一次解決,孩子應該可以透過再一次的思考與選擇,達到自己想要的結果。在這樣的前提之下,孩子的價值觀只要不偏差,那麼,為人父母及師長者,還有何要求呢?我深信,參加法治教育向下扎根種子教師培育計畫,受益最多的是我自己。能有這樣的收穫,最要感謝各扶輪社的熱心贊助,及諸多律師前輩及有心於教育的前輩們的熱心奉獻,在此,深深表示我對他們的敬意與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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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一個後山花蓮來的鄉下孩子,在北縣成功打拼的真實血淚奮鬥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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