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課時間:10月18日)
  
 

==青少年莫淪為暴力討債的打手(100年9月6日)==
●HOT九月法律主題:防制黑道進入校園
文/黃柏銘(派出所所長)
 
         深夜時分,社區外有幾個晃動的人影。「你們在幹什麼!」巡邏的社區保全老陳發現了有人對著大門潑灑油漆,隨即上前制止。「哼!死老頭!別多管閒事!」這群凶神惡煞不但不聽制止,反而對老陳拳打腳踢。

      老陳的哀號聲劃破了夜晚的寧靜,也驚動了附近巡邏的員警。警方迅速趕到現場,當場逮捕這一群惡少,並將老陳送醫急救。

  當警方盤查身分時,赫然發現他們都未滿十八歲。「嗯!我看事有蹊蹺。」經驗老到的江警官發現情況不單純,立刻指示警員深入追查。

  原來,這群青少年都是國中生,三個月前在網咖結識一名自稱「小龍」的男子,小龍常請他們吃吃喝喝,於是大家也就尊奉小龍為大哥。一天,小龍說:「我介紹你們認識『豹哥』,跟著他,保證以後吃香喝辣!」眾人聽到小龍的提議,無不附和。

  在小龍引荐下,幾個青少年便人開始跟著「豹哥」經營地下錢莊,並依指示向人討債。遇到欠債者不從,即拳腳相向,或到他家門口潑灑油漆,讓對方心生畏懼,痛苦不堪,並嚴重影響社區安寧。
有法可循
黃柏銘
  青少年對於整體社會環境及法律規範,都還在摸索、學習的階段,但往往在同儕團體的催化下,遭到有心人士的利用,從事各種犯罪活動。再加上近幾年來黑幫電影當道,經過傳媒包裝,街頭鬥毆美化成英雄救世的作為,許多價值觀不斷被混淆,甚至可能誤導青少年,藉由加入犯罪組織來獲得同儕認同。

  案例中,豹哥經營地下錢莊獲取暴利,已可能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重利罪的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另外,豹哥及他手下的幫派分子經營地下錢莊,放高利貸獲取重利,並以暴力方式收取債務,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二條規定,他們的團體屬於犯罪組織,依同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又由於豹哥吸收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成為犯罪組織的成員,所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四條規定,可加重豹哥刑度的二分之一。

你該知道

◎張琦芳(新北市樟樹國中教師)

  當朋友有難需要幫忙,明知是違法之事,你仍然不分青紅皂白的協助,這叫「義氣」嗎?

  「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朋友是生命中重要的貴人與知己,在朋友的陪伴與傾聽下,我們總能走過許多挫折與衝突。然而在茫茫人海中,我們也必須知道如何分辨出「友直、友諒、友多聞」的益友,才能避免被損友欺瞞與利用而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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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一個後山花蓮來的鄉下孩子,在北縣成功打拼的真實血淚奮鬥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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