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出處:中央廣播電台 台灣之音 央廣部落格-純在主義
節目主持人:李正純
與談者:李岳霖律師(民間司改會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主任)
文字整理: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籌備處
責任在政治上的課題
「主」:「責任」無所不在,除了「層級」還包括「領域」的問題,我們從家庭、學校談到公司、職場,接下來,我們是否談談比較嚴肅的部分——政治。常有人說所謂的「民主政治」就是「責任政治」。什麼叫做「責任政治」?是不是可以幫我們解釋何謂「政治」的「責任」呢?
「李」:民主政治原則上是基於公民意志的展現,人民經由議員、立法委員的選舉程序,選出代表民意的公職人員,甚至我們自己也可以參與這些公職位的競選活動,藉由此種公共事務的參與,或是經由討論、辯論形成大家都能接受、滿意的共識等,這正是民主政治最為重要的核心。在「權威」的泡泡國裡也曾經提過這個概念。
  公共事務的關心及參與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假設我們是議員或立法委員,你應該要負什麼樣的「責任」,才能達到選民的付託呢?在民主政治的「法治」的框架裡頭,無論上至總統、下至鄰里長,我們(人民)投票賦予你(獲選公職的人員)各項權利或權力,而你必須為我們謀求最大的福利,讓我們的生活可以過得更美好。而你在你的工作範圍裡面,是不是盡到了應盡的「責任」呢?議員或立法委員是不是有去精研法律條文,並且認真的審查、通過法案呢?國防部長是不是有盡到規劃、執行國防政策,以保衛國家安全等等的「責任」呢?

  「責任」概念以最淺顯易懂的說法就是「你要盡力完成別人託付給你的任務」。立法委員不應該在立法院裡爭吵打架,應該認真審查法案,去深入了解哪項法律有缺點?哪些應該要好好調整?哪邊應該要設立新的規定來改善問題?又或者,我們是否該進行什麼樣的建設,來改善人民的生活、交通或居住品質等,這才是在立法委或議員這個身分位置上應該負的「責任」。

  在選舉期間,我們常常聽到不同候選人總會推出許多的「政見牛肉」,在民主制度下,某人有能力及抱負願意來「為民服務」時,值得我們敬佩尊敬,但是,一當你選上並開始擔任這個工作之後,接著就必須去「落實」你的各項政見,這就是「責任政治」,也就是政治人物所應該要負的「責任」。
「主」:所以說當任何人想要來參與政治,例如說要接受或者要競選某個職位時,你要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我應該負什麼樣的「責任」?並據此確實的擔負起,並實踐、完成人民所賦予這個職位的「責任」,這才是「民主政治即責任政治」的真正意涵。

接受責任&責任衝突
「主」:李律師前面提到故事中的馬丁是一個優秀的動物園管理員,因此,當他在工作上的表現越來越好,同時,他的「責任」也就越來越多!假設這些「責任」已經大到讓馬丁沒有辦法負荷的時候,他該如何來取捨呢?我們是不是可以來談談「接受責任」與「責任衝突」,面對這些問題,我們該如何去「權衡」並做出「選擇」?馬丁的故事裡似乎隱約地告訴著我們,在決定要不要接受責任之前,必須先進行一種「衡量」,包括:接受這項「責任」後可能為你帶來什麼好處?接受「責任」之後可能會犧牲掉什麼?可能產生的風險為何?。我們得先分析「責任」可能帶來什麼「利益」?也許,錢會多一點、權力會大一點、別人或許會更尊敬你一點等。一般而言,大家好像都只看到其中的「利」,那麼我們是否也必須要考量接受「責任」所產生的「弊」呢?
「李」:有時候,一開始我們對於所謂的「弊」往往是「看不見」的!大多數的人在面對一些問題時,往往要達到與切身重大相關的程度之後,才發覺到「弊」的存在。舉例而言,在「利」(或者是說「好處」)的部分,薪水多一點、權力多一點、資源多一點,甚至地位比別人高一點,生活中受別人的尊敬,而自己或許也從中多學到了一點,學到各種不同的知識技能;反之,在「弊」(或者是說「壞處」)的部分,因為肩膀上承擔了更多的「責任」,最明顯的是屬於我「自己的」時間變少了,充裕的休息時間因此受到壓縮,我為了要得到更多的報酬、更高的薪水,我必須犧牲這些時間、放棄這些喜好,週末必須整天加班,因此,可能就沒有辦法在週末去打球、游泳等運動休閒,又也許本來想多陪陪家人,但如此一來,與他們相處的時間也沒了,而我也可能因為常常過度地加班工作,導致自己的身體健康亮起紅燈。
「主」:的確,社會上許多科技人士,往往超時工作,雖然,他們在歲末年終總是能夠「得」到優渥的分紅配股,但也「賠」了自己的身體健康,甚至可能因而重病不幸離開人間。這或許正是許多人在接受「責任」的同時,並沒有做到仔細「衡量」的步驟就貿然接受,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壞處)發生。 

責任的思考工具
「李」:經由學習「責任」主題的過程,我們在這套教材裡學到了一種「思考工具」,而它所彰顯的價值在於,我們可以試著透過這樣一個思考的理路,在面對人生各種不同的問題時,能夠以更理性的心態的去思考、面對各式各樣事件的發生。例如,許多在科學園區上班的工程師,在下班之前,假設老闆臨時又交代另外一項工作,如果要完成這項工作,則可能要到半夜兩點鐘才可能回家休息,而第二天早上八點還是得到公司上班,這時候究竟到底要不要接受這項「責任」、職務或工作呢?或許當承擔了這項工作,明年就會被老闆加薪,也會獲得很多的股票與年終獎金,但從現在開始,每天只能睡三到四個小時,你願意嗎?所以,這個時候我們就必須開始進行「權衡」的工作,每一項「責任」的利弊得失為何,其實就是從這個地方開始學習。我們現在就從「承擔責任」先談起,已經有很多的面向可以討論承擔後的「利」與「弊」,縱使沒有弊,那也可能會有「得失」的問題。我們應該在決定是否承擔「責任」之前,快速地想清楚這些問題,仔細分析我必須犧牲什麼?我無法兼顧什麼?我又得忍痛割捨掉什麼?接著,也許後續還會有更進一步的「責任衝突」的問題。 

負責與否的應然面衝突
「主」:當他人願意賦予自己更多「責任」的同時,其實也代表了對自己為人處事等各方面的一種肯定,但很多人會遇到的情況是,即使是明確「拒絕」了,或表示自己目前可能無法接受這項任務,人家也可能會說:明明你能力上可以負擔,但你為什麼要逃避「責任」?當然,這裡的說的「逃避」更精確一點應該分為兩類,一是人家覺得你的能力是足以負荷的,你「該」負責,可是有些人卻是該他負的「責任」他不承擔、逃避「責任」;二是有的人是雖然能力足夠,但他想選擇輕鬆一點的生活,不想在身上背負過大的「責任」。無論是不斷規避該負的「責任」,或是能力充足卻不願意去承擔,這樣的行為應該嗎?您給我們什麼樣的建議?
「李」:我將前述兩種情況分開來談。就第一種情況而言,一般人若是逃避該負的「責任」,這樣的行為便具有相當程度的「可非難性」,例如說警察、治安人員、公車司機或捷運列車的駕駛等,每個人都有自己在工作上「應負」的「責任」,或許他們的「責任」是維護交通順暢運行,維護乘客安全,隨時注意站內狀況等等,如果他「逃避」這些「責任」,不遵守相關的作業規範。試想,這將會導致什麼樣的結果?我們可能得在路邊等一個小時才能等到公車,不知道下一班公車何時來;我可能沒有辦法掌控捷運各班次的時間,更可能因此發生生命、財產、身體、健康等的傷害或損失,這都是因為有人沒有盡「應盡職責」的結果。「這件事你必須負責!」是我們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詳的一句話,也是「責任歸屬」的問題。

 
  而第二種情況則是,明明你可以做得到,但你選擇讓人生過得輕鬆一點而推辭,這個層面或許比較沒有辦法去歸咎他,這涉及我們自己是否能夠有「勇於任事」的胸懷,可以負擔更多的事,如同孫文先生曾說「服千萬人之務,造千萬人之福」,當你有多一點的「力量」時,你可以主動多照顧一些人,這是個人選擇的問題。而當你一旦決定「承諾」之後,這些「責任」將成為你的「應盡職責」,你就有義務去做好它、完成它。
「主」:但我相信有些人是以一種「不想負責任的心態」去「推卸責任」,他擔心事情做不好會砸鍋,反倒表示他不願意負擔這個「責任」。這種狀況下,我們究竟該去體諒他,或是應該督促他勇於負責?
「李」:我自己會希望從協助他勇於任事、勇敢負責的角度出發,事實上,這種狀況在我們社會上十分常見。我認為,假設民眾能夠多瞭解並思考「責任」這個議題背後所代表的意涵,並透過生活中的各項大小事件實踐,這種用不想負責任的態度去推託「責任」的情況就會大大的減少。當然,我們這時也可以輔以說之以理、動之以情等方式,好好地向這些人分析這項工作的職責範圍如何?為什麼只有你能做得到?又為什麼這是你應該要盡的「責任」?依個案情況可以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多元的責任來源
「主」:有些「責任」可能是我們推也推不掉的,有些可能是操之在己的,例如參與政治活動,假如有人鼓勵你出來競選民意代表,此時,你當然可以先考量自己能力與其他能量充足與否,不論別人如何勸進,你還是可以說「不」!畢竟,這件事完全在你的自主力之下,況且,無論最後你選擇參選與否,並不會立即對他人造成某種傷害或損失;但有些事情就不一樣了,比如小朋友的學校功課,或者家庭裡父母的角色,小朋友下課回家之後應該要完成作業卻總是不予理會,負責工作賺錢的人卻從不外出工作,這樣或許就說不過去了。
「李」:「責任」的來源其實很多,最狹義的是所謂「法定責任」,就是由法律規定所產生的「責任」。而在法律規定之外,其他尚包括基於「人」的關係,不論是夫妻、父母、子女…等關係產生「責任」;此外,包括工作、政治、公職人員等等也是「責任」的來源之一。 

接受責任v.s.權衡衝突

「主」:我們接著談談「接受責任」與「權衡衝突」下的選擇。在衝突下的責任權衡到底是什麼?我們又必須要做出何種深度的考量?在第一部分時,我們先談到:人在選擇是否「接受責任」之前,必須要先去考量各種可能發生的利弊得失,接著,「責任衝突」就可能發生了!可否先舉個實際的例子讓大家瞭解,何謂「責任衝突」?
「李」:我以自己家裡所發生的事情作為例子,這其實在一般家庭應該也很常見。某個週六午後,家裡的小妹妹跟同學約好了一塊兒「去兒童樂園玩」,但她卻忘了,這個時間爸媽已經幫她約好要「看牙醫」,這就是小朋友世界裡的「責任衝突」。當時她說:「媽媽,我已經答應了我們班上的某某同學,我們是好朋友要一起出去玩,她媽媽也要跟我們一塊兒去,妳怎麼可以要我爽約,而去看牙醫呢?」但媽媽也對她說:「妹妹,牙醫阿姨老早在兩個禮拜前就預約好了,也早就把這件事情跟妳說了唷,那妳怎麼能夠答應同學的邀約呢?」當答應了邀約,就必須要負起責任,可能就有「赴約的義務」,也正如你自己所說的「不能失信於同學」、「不能爽約」、「必須要去兒童樂園赴約」,相對的,是不是也同樣不能失信於牙醫呢?你怎麼可以讓爸爸媽媽或你自己失信於牙醫呢?這就回到「發生責任衝突時,你該怎麼辦?」的問題本身。

 
  我再舉一個例子,關於大人世界裡可能遇到的責任衝突,真的是不勝枚舉,在「工作」與「家庭」之間就常發生。例如,今天晚上你已經與孩子約好了,要參加他的學校舉辦的家長會,距離下班時間五分鐘的時候,老闆卻走到你辦公室的門口,敲了敲你的門,他說「某某先生,這份文件客戶急著要,今晚八點前請你趕一下好嗎?」這個時候,你該怎麼辦?!這就是「責任衝突」。

  我們再回過頭看小朋友面臨的問題,「遊樂園」與「看牙醫」兩者之間有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當時,我們試著進行了一次的機會教育,處理的方式是,首先,爸爸、媽媽先跟小朋友三個人一起坐下來,然後我們開始一起「討論分析」,利用上述所談「權衡」利弊得失的方式。我們請小朋友先拿出一張紙,然後請他接著寫出「如果我們去兒童樂園的話,那麼我會怎麼樣?」(假如家裡的小朋友只有國小一、二年級,還不會寫國字,那請他用注音寫或口述由大人幫忙記錄也無妨)結果,我家小朋友寫出來的第一點是「我會很快樂」,我認為寫得很好,然後她再寫「我會對我的同學守信用」,這是她「負責任」的好處。接著,我問「妹妹,那妳再想一下,如果妳去兒童樂園的話,會有什麼影響呢?如果妳沒有去看牙醫,妳又會有什麼影響呢?」這個時候,爸爸媽媽千萬不要告訴小朋友答案,讓他自己去好好想一想,慢慢的寫出他的想法,結果他寫了「我的牙齒可能會蛀牙的更嚴重,以後會每天牙痛,這顆牙齒可能會被拔掉」,當她把所有她認為的利弊得失都寫下來之後,我再給了她一張白紙,我告訴她:「妹妹妳再寫,如果我去看牙醫的話,那我會怎麼樣?」等到她全部都寫完,我請她自己仔細看看這兩張紙上的利弊得失,我問:「妹妹,妳想要怎麼決定呢?」我家小朋友最終的決定是取消牙醫的預約,但我認為其實整個重點並不在最後的答案,更不在於她是否一定要聽從大人的看法或決定,而是在於她「瞭解」到她在作這個決定前後的過程中她去思考分析可能發生的各種問題,同時也覺察到自己面臨的是兩項責任的衝突,以後她就會注意再跟同學作約定之前避免發生類似的狀況了!更何況,我也不認為臨時更換和牙醫預約的時間是一件多麼「不好」的事,至少我可以讓他她百分之百的理解了「負責任」這件事,她知道這件事的影響程度,她也可以承諾下次絕對不會再有其他的安排或約會。事後,我們曾試探性的問她「妹妹,妳記不記得什麼時候要看牙醫嗎?」她回答「知道、知道,我一定會去!」當然,後來她果然也做到了。我認為這是一個思考的過程,一開始並不需要把結果想得的那麼嚴重。
「主」:這真的是一個很好的教育方式,但我也想到另一個面向的問題,小朋友往往會去捕捉大人過往的經驗,他也會因此適時的「發揮」,例如,他會說「爸爸,你不是上次答應我要去哪裡玩,但是你後來因為在公司加班,結果就沒有帶我去。」所以,俗話說「言教不如身教」,當我們看到這樣的情況時也該深自警惕,在自己的生活中也要盡量避免責任衝突的發生。就上述第二個問題的部分,假設我已經答應了小朋友要去參加家長會,但老闆又交代了新的工作,我該怎麼辦?我是不是也要寫兩張紙,拿給老闆看?
「李」:這套教材雖然裡面談的都是小朋友的故事,不過一旦將這些小孩子的故事推演到極致的時候,就可以回答您的問題「大人們該怎麼辦?」這個實際的例子絕對在現實生活中經常發生,而就我個人的觀點而言,只要他的答案「合理」、「可行」,都可以找到解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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