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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4 01:18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09/04 00:07 【台北訊】

勞工與資方打官司,常因聘不起律師敗訴。為幫助勞工在訴訟中取得平等地位,勞委會自去年二月推出「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到今年六月已幫勞工多爭取新台幣二‧六億元。

 

勞委會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開辦成效。主委王如玄表示,勞扶專案開辦以來已協助三千七百四十八名勞工進行訴訟,至今有一千四百廿一名勞工官司結案,其中八三%裁判結果對勞工有利,幫勞工多爭取二億六千萬元,相當於每名勞工多領十八萬。

 

王如玄表示,在勞扶專案實施前,勞委會輔導的勞資訴訟案件每月約八件,實施後增加到每月二百卅四件,成長達廿九倍;以種類區分的話,勞資爭議走上訴訟的案件仍以資遣費、違法解僱、違法資遣、不當終止勞動契約案件最多。

 

獲邀出席記者會、曾獲勞扶協助勝訴的許女士表示,她原本在一家工廠擔任會計職務達卅二年,期間公司雖然曾轉換經營者,但她持續受僱;不過,公司為規避給付退休金,以暫時歇業為由將她資遣,且只願自公司轉換經營人時間起算,只給她廿一個月資遣費。

 

許女士說,她原先以為雇主違反勞基法第廿條規定明顯,只委請律師寫訴訟狀,結果敗訴。之後到勞委會尋求幫助,才得知勞扶專案並申請律師協助,獲得勝訴,雇主需再支付她廿四個月退休金。她建議勞工有勞資爭議時勇敢站出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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