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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5日 
 
 

      【林巧雁╱台北報導】已過世的家人若在銀行租用保險箱,別忘了申報遺產稅,南區國稅局提醒,應在6個月內通知國稅局,登記並完成申報。
台南市林先生詢問國稅局,母親生前在銀行租有保管箱,但母親往生後他沒有保管箱鑰匙,也不知道密碼,無法開啟該保管箱,不知保管箱內遺有何物?是否應申報遺產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在金融或信託機關租有保管箱者,繼承人或利害關係人在被繼承人死亡後,可請國稅局一起會同銀行開啟保管箱,點驗、登記後,保管箱內物品即可由繼承人領回。 
南區國稅局官員解釋,保險箱內的東西通常價值不高,有的未必與報稅有關,多為金飾,有時候會有些未上市櫃股票,通常銀行會通知國稅局一起開箱列明細表,稅務人員會帶磅秤去秤金飾,來評估價值。 

 

最後2年贈與算遺產

       另外官員也提醒,死亡2年內贈與的財產也要記得申報遺產,若有繳贈與稅也可在遺產稅內扣除。目前遺產稅與贈與稅都是10%,以南區來說,愈來愈多人生前規劃先贈與,遺產稅愈來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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