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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健康樹窗
2010/06/05 02:12

肝硬化下月起健保有條件給付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6/04 04:11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

 

7月1日起,健保將有條件給付,因感染B型肝炎病毒引發肝硬化、且血清病毒量大於每毫升2000單位者,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預計將有1000至1500名肝硬化病患受惠,每名病患一年可省下約5萬元的藥費。

 

健保局於去年底實施第一波B型肝炎用藥擴大給付之後,由於專家學者指出,因感染B型肝炎引發肝硬化的病患,其肝功能指數不會高到健保給付的標準條件,但依據臨床實證,因B肝病毒引發的肝硬化病患長期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確實可降低未來發生肝癌或肝衰竭的風險,因而健保局決定納入給付。

 

除此之外,考量臨床試驗結果,健保局亦決定對口服第二線抗病毒藥物使用期限由原先的2年延長為3年,且過去若停藥後復發,健保不再給付,不過,有研究指出,復發後繼續治療,仍是有效果的,因此健保局自7月1日起,亦擴大對於復發者還可以合併療法再治療一次,療程為3年,或以干擾素再治療1年,預計將有2000位病患受惠,每個病患一年可省下約8萬8千元的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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