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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7/25 12:16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女子江**涉嫌趁任職櫃台主管之際,用公司電腦在妹妹儲值卡中灌進31萬餘元額度,然後拿妹妹卡片連續37天、每天1到2次狂刷消費,用來請客或換禮券,昨天被新竹地檢署依刑法電腦詐欺罪嫌起訴,檢方因她毫無悔意,具體求刑10月。
起訴書指出,被告江**(31歲)97年6到10月任職於悍創公司竹科內的聯園活動中心,職稱為健康推廣部櫃台主管,處理聯繫營運、現金管理等事務。
97年6月25日江女取得妹妹的聯園中心儲值卡,接連5次利用職務之便,在辦公室內操作會員管理系統,在妹妹的儲值卡輸入可消費共31萬6000元的額度,進而連續37天,每天1到2次在聯園中心的翰林茶館刷卡消費,購買餐飲食品、茶葉、茶具與價值13萬元禮券,然後將餐飲食品送給同事分食。
經悍創主管發現業績暴增,才發現上情,並報警偵辦。江女坦承密集前往翰林茶館消費,但否認犯案,江女妹妹則坦承不曾到聯園中心儲值,自己申請儲值卡之後,只用過2次而已。
檢方認為,被告犯行貪婪,致任職公司財產受損,犯罪後又毫無悔悟之心,藉詞狡辯,態度惡劣,具體向地院求處10月有期徒刑,且不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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