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WTO控告歐盟違反ITA協定勝訴,輸往歐盟十九吋以上平面顯示器、機上盒與多功能事務機,輸歐可望免關稅;若歐盟上訴,WTO上訴機構最遲也會在明年三月完成判決。
這是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八年以來,第一次循WTO爭端解決機制提出告訴,且取得全面勝利。奇美電、緯創、佳世達、宏碁、BenQ(明基)是最大受惠廠商,以二○○七年提告時的產值估算,一年可省下新台幣一九六億元的關稅成本,若以二○○九年估算,則可省下五十二億元關稅。
由於歐盟與韓國正洽談FTA(自由貿易協定),台灣爭取到在WTO訴訟的首勝,讓台灣科技廠商可以公平與三星等韓國廠商競爭,意義重大。
台灣於二○○八年聯合美國與日本,向WTO爭端解決機制控告歐盟違反ITA(資訊科技協定),對具有新功能的部分資訊產品課徵關稅,其中十九吋以上(搭載DVI或HDMI連接介面)平面顯示器課徵十四%關稅、機上盒課徵十三‧九%關稅,多功能事務機關稅稅率則為六%。
WTO昨天公布這起訴訟案的期末報告,基本上與六月十一日期中報告沒有太大差異,台灣、美國與日本這三個原告方獲得勝訴。
經濟部常務次長梁國新表示,非常樂意看到這樣的結果,可以保護國家產業利益,他強調這起WTO訴訟案不會影響台灣與歐盟的經貿關係。
梁國新表示,歐盟以稅則附註等法規課徵功能性強資訊產品關稅,是阻礙鼓勵新科技產品創新流通,台灣就是要維護ITA精神的完整,才會告上WTO。
出席經濟部記者會的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監事曾文鎔也說,控告歐盟違反ITA協定勝訴,是政府部門與民間合作互動好的例子,台灣目前要對外簽署FTA還有困難,在WTO架構下的首勝,對業界而言非常有利。
經濟部指出,因為這起訴訟案,歐盟不再對具備GPS、電視及PDA等功能的智慧型手機課稅。
依據WTO規定,期末報告出爐後,WTO秘書處會將翻譯成西班牙、英文以及法文三種官方語言,估計會在九月分送各會員國,歐盟必須在六十天內決定是否上訴;如果歐盟決定上訴,可望在今年耶誕節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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