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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01 18:23
《電信》明年起市話撥行動由發信端訂價,每號年省260元
  • 2010-07-29 08:27
  • 時報資訊
  • 【時報記者何美如台北報導】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28)日召開委員會議,決議自100年1月1日起市內電話撥打行動電話訂價機制將回歸為「由發信端事業訂價,營收歸發信端事業」,初步估計費率最高調降幅度為21.7%,減價時段調降達60.8%,目前市話約1,282萬門號數均能受益,每年省下33億元,平均每號每年省下260元。

     

     

    為因應數位匯流趨勢、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並與國際監理趨勢接軌,NCC表示,透過這次法規修正,消費者將不再擔心用市內電話撥打不同行動電話之費率有明顯不一致之情形發生。現行市內有線電話撥打行動電話訂價權在行動業者,一般時費率在5.163到5.6784元;減價時段費率約在2.5812元到2.9904元之間。初步估計自100年起,以市話撥打不同2G、3G行動電話業者之一般時段費率,最高調降分別達9.08%、21.7%,減價時段調降達60.8%,整體嘉惠消費者共約33億元,且目前市話約1,282萬門號數均能受益。

    NCC表示,86年政府開放行動通信業務之初,審酌當時市內電話市場獨佔的環境,為利行動電話及市內電話市場公平競爭,在市話撥打行動業務方面,改採由行動受話端訂價之政策。這項制度的回歸也考量了行動通信產業之影響,市內網路業務主導業者在100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之期間,將同時以逐年按比例遞減方式,來支付過渡期費用予行動通信業者,以減少產業間之衝擊。

    NCC強調,市話撥打行動業務的訂價機制之回歸,將使包含新進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在市話撥打行動電話之通信型態營收上,回歸正常市場機制,同時也鼓勵因應數位匯流時代,固網與行動通訊網路逐漸朝匯流發展,期以電信服務取代傳統以技術為主要考慮之監理思維,併同時鼓勵市話業者朝更靈活之行銷策略,有助於提昇整體電信市場之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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