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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01 18:39
  • 2010-07-30
  • 中國時報
  • 【曹書銘/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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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規劃永遠趕不上變化,遇到先生失業,還被診斷罹患末期癌症,除了感嘆造化弄人,更要打起精神瞭解政府有那些措施,可以得到經濟上的奧援,國民年金開辦一年多來,扮演及時協助弱勢國人的角色。

         劉太太的先生是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上月初丈夫被診斷罹患末期癌症,醫生告知「情況不樂觀」,可能撐不過年底,讓劉太太傷心之餘,也不禁擔心接下來的日子該怎麼過。

         由於劉先生長期失業在家,劉太太便向勞保局打聽,萬一丈夫有什麼三長兩短,有什麼給付可以申請嗎?

         勞保局表示,由於劉先生是失業者,符合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資格,國保目前對身故被保險人家人的照顧有「喪葬給付」與「遺屬年金」兩種。萬一劉先生在加保期間不幸身故,只要應該繳的保險費都有繳清,家屬可以拿禮儀公司收據,向勞保局申請八萬六千四百元的喪葬給付補貼。

         後事辦完,接下來的生活該怎麼辦?國保還有遺屬年金設計,只要劉太太符合配偶申請遺屬年金的條件,在劉先生身故當月就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申請每月三千元的遺屬年金。若家中有未成年子女,或未滿廿五歲、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者,每多一位遺屬年金可加發廿五%,最多加發五十%。

         舉例來說,若有二名遺屬符合遺屬年金資格,每月可合領到三千七百五十元;若有三名遺屬則可合領到四千五百元,但遺屬超過三名以上,還是只能領到四千五百元。

         遺屬年金將發到該名遺屬資格消失為止,若劉太太再婚、身故或本身領了更高額的國民年金,遺屬年金就不再發給;而子女如年紀超過規定、在學身份消失或收入超過標準,也同樣會終止發給。但若其中一位資格消失,剩下符合資格的家屬依然可重新計算給付金額後,繼續請領遺屬年金。

         勞保局另提醒,國保被保險人若屆滿六十五歲,一定要記得向勞保局申請老年年金,保障自己的權益;否則一旦身故,老年年金無法追溯申請,家人只能依前述申請遺屬年金。

         勞保局表示,為了方便民眾,今年七月起勞保局更全面推出「手機簡訊通知收件服務」,不論國保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遺屬年金或喪葬給付等,只要在申請書上留下手機號碼,勞保局最快會在收件後六個工作天以簡訊通知「確定收到申請」,讓民眾隨時掌握申請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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