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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01 19:35
  • 2010-07-27
  • 工商時報
  •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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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師若因業務執行過失,將沒有自新再重新執業的機會了!行政院最快本週四可望通過修改建築師法草案,對業務上犯罪,威脅人民生命財產,被法院判刑有罪者,將沒有再重新執業機會。

         此外,公平會反對建築師在業務章程上訂定統一收費標準,認為有聯合壟斷市場之虞,行政院已同意刪除,未來將改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訂收費標準。

         行政院上週完成建築師法的政務審查會,內政部本週內將再邀建築師公會溝通,部分公會意見有採納,部分則沒有採納,如果溝通順利,可望最快本週四院會通過建築師法的修法。

         這次修法將新增建築師的執業型態,除獨資及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外,新增法人建築師事務所,原本要求須有3位建築師才能成立法人建築師事務所,但公會主張與設立公司一般,1人即可設立公司,因此因3人放寬為1人,未來法人建築師事務所資本額有所限制,會較高,對參加WTO及GPA市場的競爭力提升有所助益。

         對公會事務,業者高度關切,未來建築師將不再加入多個公會,以加入一個縣市公會為限,如此即能在全國執業,較現況在甲縣市加入公會才能在甲縣市執業的規定更方便。由於省已虛級化,新法規定在施行二年內期限,台灣省建築師同業公會必須解散,目前成員多達2、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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