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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養不起 四歲童丟給派出所

更新日期:2010/07/04 02:49 林欣儀/中縣報導

中國時報【林欣儀/中縣報導】

 

「媽媽別走!」年僅四歲的郭姓男童苦苦哀求泣訴,但他的母親、卅一歲鄭姓單親媽媽卻充耳不聞,執意將孩子丟在派出所內,還要員警找前夫來帶小孩。種種令人難解的行為,只因鄭女經濟壓力太大,養不起孩子,讓員警無法置信。

 

騎著機車、載著年僅四歲大兒子,鄭姓婦人來到台中縣國光派出所前,一下車便拉著小孩進派出所,將手機丟給員警,留下一句「孩子養不起,請連繫前夫來帶小孩。」接著便轉頭、打算走人,讓員警看傻了眼。

 

鄭女告訴警方,去年離婚後,四歲、一歲的兩個孩子監護權都歸她,但壓力實在很大。目前只靠賣飲料維生,再加上生意不好,根本難以生活,為了經濟負擔大,曾一度想尋短,也向社會處、公所等單位求助,但都沒法解決。

 

鄭女說,她逼不得已,決定將四歲大兒子交還前夫扶養,但都聯絡不到前夫,加上不知道對方住處,才會帶小孩到派出所,請員警聯繫孩子的父親,將小孩接走。

 

話才說完,鄭女又打算一走了之,執勤員警追上前要她不能把孩子丟著不管,但鄭女卻裝做沒聽見,小孩站著不斷哭泣、呼喊媽媽,員警只好衝上前勸阻。

 

鄭女情緒相當激動,見到小孩緊緊跟在身後,她還一把將孩子推開,所幸員警一把扶住差點跌倒的男童。當鄭女要騎車離開時,兒子兩度爬上機車,也都被推下來,直到孩子第三度爬上車,員警看不下去,乾脆一把搶走鑰匙。

 

鄭女這時乾脆丟下機車徒步離開,小孩看見媽媽不要他,也緊跟在後哭喊追著,員警追趕了數百公尺,終於攔住她,帶回派出所安撫情緒,並透過車籍資料連繫上鄭女的父親。

 

警方聯繫鄭女已經再婚的前夫,他說當初離婚時,是鄭女堅持要求擁有孩子監護權,幾經溝通,最後只好將孩子交給鄭女的父親帶回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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