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將修法防止勞工過勞-『防過勞37行業推工時上限』**本文摘自聯合新聞
        勞委會日前針對保全人員,訂出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台北市政府也計畫對空服員等其他37類工作訂出工時標準,勞工局昨天表示,將把這些行業依照勞動密集度,將工時上限畫分為三大類,分別是288、260、240小時;整體方案最慢月底公布。


        勞基法第84條之1所核定的38類行業,除保全員,還包括醫護人員、司機、空服員等37類,勞雇雙方可約定每月工時上限,工時較一般工作者長,被外界認為是過勞高風險族群。


        為防止過勞死憾事一再發生,日前勞委會訂出保全員每月最高工時不得超過288小時標準;北市府認為,不同類型的保全人員工作強度不同,進一步針對工作負荷量較重的人身與運鈔保全,再訂出240小時工時上限;並著手研議其他37類行業工時上限。


       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目前已邀集相關人士進行討論,將參考醫學實務上過勞死認定標準,決定將工時上限分為288、260、240小時,視各行業工作負荷量分類。


【2011/06/1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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